第四章:学习
选择痴迷于学习的人,正是基于这样的体会:每掌握了一项新的技能(是否足够精通或者是否比别人强实际上根本不重要),就感觉自己像重生了一次。
“学习”的重要起点是:起码学会一种技能。
获取知识的主要手段:试错,观察,阅读,“正确的思考”。
关于自学能力
1. 自学能力的基础是阅读理解能力。
2. 检索能力建立在相当熟练的阅读理解能力的基础之上。
3. 写作能力在自学能力中占据重要位置。
4. 实践能力是自学能力最终转化为真正价值的根本。
第五章:思考
学习任何知识最重要的一点,就是搞清楚它所有的基础概念。
因果关系
比如“因为A, 所以B”,基本上只需要从3个层面去审视:
1. A不一定是B的理由。
2. A不一定是B唯一的理由。
3. A不一定是B最重要的理由。
双盲测试
双盲是科学方法的一种,目的是避免研究结果受慰安剂效应或观察者偏向所影响。在各种科学研究领域中,从医学、食品、心理到社会科学及法证都有使用双盲方法进行实验。
在双盲试验中,受试验的对象及研究人员并不知道哪些对象属于对照组,哪些属于实验组。只有在所有资料都收集及分析过之后,研究人员才会知道实验对象所属组别,即解盲(unblind)。(维基百科)
自证预言
人们相信某件事情会发生(事实上其原本并不见得一定会发生),那么这件事情最终真的会发生。
原逆否命题
原命题为:若a,则b
逆命题为:若b,则a
否命题为:若非a,则非b
逆否命题为:若非b,则非a
若原命题为真,其逆命题不一定为真,其逆命题不一定为真,其逆否命题一定为真。
心理学家的调查结论:有70%以上的人分不清楚原命题和逆命题之间的区别。
看到这个结论估计很多人会觉得自己不在这70%以内,关于逆命题和逆否命题的知识早在初等数学里就学过了。可是,很多知识只是在课堂里学过,并没有学以致用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包括我自己,肯定是知道原逆否命题的道理,但一脱离数学框架,在生活中根本就没有想到很多情况是可以利用这个知识检验真伪的。可见,学以致用是多么重要,而且很少人能真正实践。
混淆原命题和逆命题,抹杀两者之间的差别,是广告设计者最常用,最舍不得放弃的手段-因为它很有效,至少对70%的人有效。
举证责任
指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收集或提供证据的义务,并有运用该证据证明主张的案件事实成立或有利于自己的主张的责任,否则将承担其主张不能成立的危险。(MBA智库百科)
“谁主张谁举证”不仅是一个法律术语,它涉及生活的方方面面。
说理之时,针对某一论点,对立双方的举证难度几乎总是不对称的。 原因:1. 举证难度受举证人能力的影响,因为每个人的学识和专业不同。
2. 举证难度受当时所在社会的整体知识水平(甚至文化)的影响。
3. 举证难度受需要证明的结论与当时社会普遍接受的知识相符程度的影响。
“道理”&“感悟”
每个人都需要清楚地认识“道理”和“感悟”之间的巨大差异。
“道理”应该是普遍使用的,而“感悟”只来自个体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