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前,去省城学习,逛一商场,发现正在促销各种包包。其实那时根本不识货,人家说是牛皮的,99元一个,于是就买了一个手提包。AB两面,一面是方格的,一面是黑色的。买回来出门一次没用过,一直放在柜子里,弃之可惜,直到脱皮。
后来又想买包,去县城转了转,径直跑到啄木鸟专卖店,三百多元买了一款挎包。起初还有新鲜感,非常爱惜。后来出门时还是觉得不实用,装东西少,没有背包方便,于是又把它闲置起来。由于放的地方狭小,包被挤压得有点变形。这可是当初的最爱呀!
这让我想起买的第一件羽绒服,白色,325一件,刚好是我一个月的工资。白色易脏,尤其是孩子们小,我要忙各种活儿,冬天穿的时间没有晾晒时间长。后来索性挂在柜子里,宁可穿黑色也不愿意穿白色。随着时间推移,这件白色羽绒服早已过时,却不舍得扔掉。这叫敝帚自珍吧。
现在明白:东西不买太贵的,实用最好,扔掉不心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