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高级职称申报工作刚刚结束。作为卫生技术人员,需要审核的一个项目就是5年内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完成情况。
那这个继续医学教育到底什么一个什么样的学习呢?继续医学教育学分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
让我们先来回顾一下全国继续医学教育相关文件内容吧。
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印发了《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与管理办法》,其中明确了学分的要求:继续医学教育实行学分制。继续医学教育对象每年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所获得的学分不低于25学分,其中I类学分5-10学分,II类学分15-20学分。省、自治区、直辖市级医疗卫生单位的继续医学教育对象五年内通过参加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获得的学分数不得低于10学分。继续医学教育对象每年获得的远程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数不超过10学分。I类、II类学分不可互相替代。同时,也规定了Ⅰ类学分和Ⅱ类学分的类别、形式和内容,明确了学分授予标准。……
既然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都有了明文规定,但我们的实际的过程中又是什么样子呢?
其实,在与很多网友、周围同事的交流过程中,无不感受到了他们对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排斥与无奈,原因主要有两点,第一,继续医学教育学习项目流于形式,大部分医务人员以刷分为目的,第二,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的使用没有体现出其内在本质,失去了原来的作用和意义。
继续教育学分制实行到今天其实早已背离了它的初衷,本意是医学专业人员在毕业后,继续学习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和新方法为主的一种终生性医学教育。
这种制度的出发点固然是好,“医护人员可以不断更新自己的知识结构”、 “不断提高专业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
每个医护人员都可以有机会学习,看似公平,实则不公,每次能摊上外出学习机会能参加这种高大上教育的就那么有限的几个人,制度既要求每个医护人员都要有学分,又不能保证每个医护人员都获得学分,似乎有点矛盾!而且还把学分作为医护人员晋升、年度考核的内容,医护人员每年为这学分也深感头痛。
有很多医护人员也想去进修、去学习,就是没机会,他们整天除了上班还是上班。
就算不晋升,他们每年都要交学分,他们的学分从哪里来?买买买!花点钱无所谓,有买就有卖,有需求就有供给,这就形成了买卖交易市场,诸如此类,不胜枚举。
最近,单位申报并组织了一个省级项目,项目的内容挺不错的,邀请了比较高水平的讲师进行讲授,此项目也按照相关规定,授予省级Ⅰ类学分,而作为临床一线的医务人员,想要获得这样的学分,需要按要求完成相应的学习和考核,但这就是继续医学教育与医院临床工作相矛盾之处,临床工作量大,任务繁重,无法安排充足的时间参加学习,而项目的组织有必须按规定参加并完成考核,方可授予相应学分。
如何化解这样一个矛盾,作为临床医务人员就出现了这样的情况,他们按照项目规定的签到时间、刷卡时间、考核时间来完成签到、刷卡、考核,而不去参与项目的讲授与学习过程。
但作为项目的组织人员,非常理解临床医务人员的工作的不易,但我们是否可以反思一下,作为医务人员,是否应该进行继续医学教育的再教育、再学习呢?回答是肯定的,非常必要。
作为临床医务人员,我们面对的是形形色色的不同层级的病患,每天需要与他们进行打交道,交流、沟通、问诊、确珍等等,临床医务人员服务的对象主体是人,而人又具有差异性、多面性。
如何应对不同的人群、如何提高疾病诊疗的准确性、如何改善患者就医体验等等这些疑问。
我想,这不是一位医生护士自己可以专研透的,是需要我们参加不同形式、不同内容的学习来提升的综合能力。
所以,选择医学,就选择了终身学习,选择医学,就注定需要不断学习。
而继续医学教育恰恰是为我们医务人员提供的进行继续教育的管理体系和平台,我们可以通过这样的国家级、省级的继续医学教育平台,与全国、全省的同仁进行学术、技术、理念等方面的交流和学习,进而提升自己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水平。
对于目前存在的以刷分为目标的现象,提示作为医院继续教育的管理者、组织者,需要创新管理,转变理念,积极引导医务人员正确面对,而作为国家层面,是否能够根据医院实际情况,进一步改善和建立更加科学的继续医学教育管理体系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