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等着,等着,等着凌晨三点的到来。
三点一到,那间萦绕过甜蜜和狂热的卧室里就会一点一点释放出一氧化碳,就像舞台上突然喷出一股白烟,观众一阵怅惘和激动,压轴好戏宣告结束。那两个痴迷的男女,会很快地呼吸加快、失去意识、昏迷、僵直、死亡。第二天,众人看到的是两具鲜艳的樱桃红色的尸体,一群警察围着床拍照、特写。两个曾经的人变成从不同角度观察和记录的物。
警察会很快得出富家子和情妇因爱所困,烧炭自杀的结论。这种死法古已有之,这种死因众人都能接受。观众挚爱传奇,尤其香艳的传奇。《茶花女》经久不衰,因为里面有荒淫和圣洁,爱而不得,富贵和困窘,还有死亡,这种凡人都要经历,却无法讲述的神秘。套路,一切都是套路!
他看了看手表,凌晨二点,他接着盘算,富有男死者的家属悲痛之中会忙着打点骚动的媒体,变更董事会,更改公证遗嘱,隐瞒死因,尽力保全家族的颜面。而极美的女死者,无亲无故,赤条条来到世上,肤光似雪惊羡世人,绝尘的美貌本就是传奇,如此出人意料的收尾更加成就她的不朽。他对她不是没有怜惜,他从此会祭拜她,每年清明,每年冬至,每一个想到她的清晨和黄昏。
他突然想淋浴,想要清水流过他的肉身。他从起居室里起身,走过简洁宽敞的厨房,走过他久久不去的书房,走过黑白装修偌大的卧室,又看了一眼器械齐整的健身房。他的家,行宫般巨大,却是极简极简的陈设,他知道这只是行宫,只是他人生的一站、又一站。他懒得花心思去安置花花草草,瓶瓶罐罐,他知道,付出越多,就越不愿意失去。付出之后的失去是一种否定,否定过去的生命,而生命,只有一次,对吗?他要好好珍惜他的肉身。
他爱怜地抚摸着自己被清水冲洗的光滑肌肤,对美丽的女死者没有感到一丝抱歉。“我成全了你,不是吗?你爱我,你把全部的生命和热情给我,好,我拯救你,拯救你不再被任何痛苦的奴役。”他缓缓地伸出右手,手心朝上,感受冲击而下的冷水,千万条银白色的极细丝线一条条迸裂,四处飞溅。
他不能爱上她,就像他不愿意被绑架。他回忆不起来,十年前有没有爱过她。她是他经历过的众多女人中的一个,她们大多是俗人,手持天平行走世上,计算是付出和收益,索取的是安稳和幸福。所以她们对他没有什么牵恋。他除了钱,什么都不给。而女人要得太多,有了钱,她们会要爱。她们先是将温柔像一层轻纱笼罩在他的四周,让他习惯和喜欢一个女人的存在。然后再慢慢地收网,扼制他、牵绊他,印刻进他的身体,最后还要造出另一个或好几个他,从此他像风筝,像木偶,因为爱的连线,他可以随意被仇家勒索,他的逃兵身份,他的贩毒历史……他只能干净利落。
即将受难的女人,臻臻,不一样,和所有女人都不一样,堕入风尘却明媚绝俗,名叫亦墨的富家子因她而死,没人会不信,谁不想为她而死,为传奇而死?而她爱他,从小便爱着他,他没有感受到快意和自豪,却感受到一阵寒意,一股从阴间吹来的风,飘然吹在他赤裸的肌肤上,他毛孔一阵紧缩,随即打开了热水。
水气氤氲,臻臻十七岁的夏天,他闭上了眼睛。臻臻扎着马尾,坐在他的三轮车后座,大声地唱着歌,洁白透明的贝齿轻轻开合。他空出一只手,摸了摸搭在他腰上的臻臻的手,温热的……臻臻以为他就是她的一生一世,他知道不是,在意外得到一大块黄金后,他更知道不是。不是臻臻不可爱,臻臻是女人中的极至,纯净如碧玉,和煦如春风,只是他,一个没有真实身份的逃兵,一个背负命案,跳进黄河也洗不清的少年,不愿意就范,不愿意失去他最珍贵的自由。爱是他的枷锁。他走了。
十年后,臻臻千里万里竟找了来,站在他的面前,历尽沧桑,被拐卖凌辱,风华却犹胜从前,什么华贵的衣服都比她失色,她的肌肤一寸寸都活的……她说她爱他,一直爱着他,没有一分钟不爱着他,她和他在一起,余生追随他。她说只有和他在一起,她才感觉自己是活着的。她忍耐一切,只为再见到他。她以为忘了他,但是不能,除非她死,她死也要带着和他在一起的记忆!她宽宥他的一切,他的离去,他的罪行……她像圣母,灿然生光。
他不是没有心动,哪怕百炼钢,在这一场爱的烈火中也要绕指柔。他一度打点行装,处理资产,和臻臻这种粉雕玉琢清丽热烈的女子远走天涯,神仙眷侣又有什么不好。以他和臻臻两人的资产,今生在桃花岛上快活逍遥轻而易举。
可惜,他是个男人,经历过炼狱的男人,天真不是他的气质。他知道天大地大,无处可逃,他静默了,他等待着命运出招。果然,亦墨来了,臻臻昔日的金主,察觉了臻臻的异样,他有钱,大集团的富二代,很快查出了他的历史。他自己都不扔卒读的历史。他从部队出逃,那一场枪战,他手足般的兄弟。他沦落于黑社会,干着贩毒,和上线反目,流落到这里,竟然又来骗亦墨的女人!亦墨什么出身,含着金汤匙,被选中的继承人。而他,一个出自贫寒的小子,逃兵!毒贩!比高富帅的亦墨是云泥之别!甚至和亦墨在一起比较都是个笑话!亦墨身形修长,容貌俊秀,多少女子为之疯狂,而他,平平板板的身材,过目即忘的样子,只是人堆里用来衬托幸运儿的绿叶。臻臻的爱,却给了他。亦墨愤怒地发抖,甩下他的黑材料,让他马上走,远离臻臻!亦墨有信心,女人就是这样情绪不稳,只要他走,臻臻很快会恢复原状,生活在他打造的伊甸园里,永远是他的夏娃。
相对亦墨的激动,他极其平静。命运这个编剧不过如此,他猜到了下一集,只是没想到会来得这么快,还好来得这么快。还没有爱,没有遗憾。他不能保证时间长了,他还会如此冷静,臻臻人见人爱,凭什么他就能幸免?说不定还会有孩子。他简直不敢想,他有了爱人和孩子,那么,他的仇人,龙哥岂不是可能对他唯所欲为?
他抬头看了看浴室的电子钟凌晨二点三十五了,就快三点了。他是个得力的下手,曾经效力于龙哥,失手毁了龙哥的一单大生意,逃了出来,时刻警惕着龙哥的处置。在龙哥眼里,他就是一块肉,随意剁。有没有到行刑的时间,那要看龙哥的时间表怎么排,那一天,终究会来的。世上没有公平、正义,但世上有组织严密,奖惩分明。
以前,他总能在龙哥提出以前,满足龙哥的需求,唯独一次,龙哥含着雪茄,拿着一张照片说,要能干了这个人就好!他想去办,龙哥撇嘴摇头:“外地的富二代,不好接近,动静大,不值得。”他牢牢记住了这张照片,就是亦墨,如今他送上门来了。呵呵。
杀了亦墨,他幸许能回归龙哥,游离在组织以外的生活,不好过。谁都可以砍他几刀,只要把他脸毁了,没人知道他是谁,来自哪里,要去哪里,被谁爱过,被谁恨着。组织是个庞大的黑影,碾压你,保护你。有所得,必有所失。
二点五十了。像每一项任务一样,他只乎收益多少,并不在乎这事儿的意义,意义是个屁。亦墨很快要死了。亦墨的尸体是他的通行证,是他的护身符。臻臻也要死了,臻臻是他的女神,女神就是要用来祭拜的。
他擦干了水,套上了浴泡,打开了音响,贝多芬的田园,不对不对,气氛不对,贝多芬的命运,对,一个耳聋的音乐家,一个斗士,他赞颂着死,但他拼命地生!
凌晨三点,时间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