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斯特里克兰是一个股票经纪人,艾美是家庭主妇。在二十岁那年,她遇到了斯特里克兰。那年他二十三岁。他们一起玩耍,一起到海边散步,一起听流浪的黑人唱歌;在斯特里克兰求婚之前的一个星期,她已经决定非此人不嫁。婚后他们就搬到伦敦,生活幸福美满!生了一个儿子女儿,子女也很乖巧懂事,他们被外人羡慕着,多么幸福的一个家庭。在外人看来斯特里克兰没什么特别的,只是个善良,诚实,无趣的普通人,不善于交际,也没什么特别好的朋友,就算笑也是那种礼貌的微笑,就像人们听到笑话却不好笑,但又会勉强挤出微笑的那种笑脸。他可以是一个慈父,好丈夫,能干的经济人。艾美呢是一个笑容甜美,但是年近四十仍然风韵犹存的一个女人,她能把家庭布置的淡雅清新,让人舒适无比,又是一个热爱文学的女文艺,她善于交际,往往能交到许多朋友,也能把宴会弄得有声有色,让人处处觉得周到无比。她很爱她丈夫,她是个出色的家庭主妇,一个值得敬佩的母亲。如果不出意外,他们两的生活将是,平淡幸福,慢慢培养着孩子长大,见证孩子的也走向幸福,自己最终安享晚年。但是一天斯特里克兰,股票投资失败,他留下一封信,离家出走了,自己逃到了巴黎。信上写道:
亲爱的艾美:
我想你会发现家里的一切均已安排妥当。你吩咐的事情我都转告安妮了,你和孩子回家就有晚饭吃。我不能在家迎接你们啦。我已经决定要和你分开,今天早上我会去巴黎。到了那边我就把这封信寄出。我不会回来的。我的决定不会改变。
查尔斯·斯特里克兰
艾美伤心欲绝,实在想不到他会这样做,但伤心归伤心,但是她还是一个好母亲,没有让她的孩子知道,依旧带着笑意,送她的孩子上学。麦克安德鲁太太,也就是艾美的嫂子,她说斯特里克兰肯定是自己携款和别的女人逃跑了,只有别的女人才会勾引他,迷惑他离开这么幸福安稳的家。之前什么迹象也没表现出来,肯定是预谋好久了。他周三周四晚上都去打桥牌不在家,是去跟别的女的搞一起了。所以艾美也这么认为。因此她迫不及待的想让,斯特里克兰回心转意,她托了她认识的一个作家,帮忙去伦敦当说客,艾美说:我爱他,我绝不会和他离婚的。如果他肯回来,我会既往不咎的。毕竟我们是十七年的老夫老妻了。我是个宽宏大量的女人。他做这种事只要别让我知道,我是不会介意的。他必须认识到他的热恋是持续不久的。如果他愿意现在就回来,事情还有挽救的余地,还能掩盖起来不让别人知道。艾美尽量把她的大度展露无遗,尽可能故作悲伤,让别人觉得她已经痛苦万分。哈哈,书上说,这是因为:女人的生活中,别人的看法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这让她们最深挚的感情也蒙上了不真诚的阴影。艾美尽可能的让他的作家朋友去打动斯特里克兰的同情心,她要作家跟斯特里克兰说:请跟他说我们的家呼唤他回来。家里一切还是原来那样,但也跟以前不一样了。没有他我活不下去。我很快就会自寻短见。跟他说说我们的过去,我们共同度过的那些年。如果孩子问起他,我该怎么对他们说呢?他的房间还是他走的时候那样。他的房间正在等他回来。我们都在等他回来。但她的作家朋友,在巴黎看到的斯特里克兰是一个住在廉价宾馆,穿着破旧外套,胡子几天没刮,整个人都是蓬头垢面,但他的样子却非常恣意自由。他猜到是她妻子托人来找他,所以他们约去咖啡馆谈话。
作家问他:你有没有想过你的妻子现在非常难受?”
“她会好起来的。”斯特里克兰回答。
她犯了什么使得你非这样对她不可的错吗?”
“没有。”
“你对她有什么不满吗?”
“没有。”
“那么,在同床共枕十七年之后,你还是挑不出她的毛病,却这样把她扔下,这难道不是很可恶吗?”
“是很可恶。”无论怎么说,你总不能一个先令也不留就把老婆给甩了。”
“为什么不能?”
“你让她怎么活下去?”
“我养了她十七年。她为什么不改变一下,自己养活自己呢?”
“她养活不了。”
“让她试试看。”
难道你不在乎她了吗?”
“完全不在乎了。”
“你要想想你两个孩子啊。他们从来没有让你伤心难过。他们没有主动要求被带到这个世界来。如果你这样舍弃一切,他们会沦落街头的。”
“他们已经过了好多年舒服的日子。大多数孩子都没有享过这种福。再说会有人照顾他们的。假如有必要的话,麦克安德鲁夫妇会替他们交学费。”
“但你就不喜欢他们了吗?他们是多么乖巧的孩子啊。你是说你再也不想跟他们有任何联系了吗?”
“他们小时候我是很喜欢的,但现在他们长大了,我对他们没有什么特殊的感情。”
“你太没人性啦。”
“我完全同意。”
“你脸皮真的很厚。”
“是很厚。”
我改变了策略。
“每个人都会觉得你是头如假包换的猪。”
“随便他们。”
“你是说别人的咒骂和鄙视对你来说无所谓吗?”
“是啊。”
斯特里克兰说:但我无所谓,亲爱的朋友。无论她想不想离婚,跟我两便士的关系都没有。”女人的头脑真是太可怜了!爱情。她们就知道爱情。她们以为男人离开的唯一原因就是移情别恋。你认为我有那么蠢吗,会再去做我已经为一个女人做过的事情?斯特里克兰离开,是因为他想画画,想自在逍遥的从事自己热爱的理想,就算他什么也没有,即便穷困潦倒也无所谓。斯特里克兰身上有一股坚定不移的信念,他自己说:他必须画画。他控制不住自己。假如有人掉进水里,那么他游泳的本事高明也好,差劲也好,都是无关紧要的:他要么挣扎着爬出来,要么就被淹死。斯特里克兰完全不在乎他人的看法。
书上说:有的人也号称他们不在意别人的看法,但他们多半是在自己骗自己。总的来说,这些人只有在相信没人能发现他们的逾规越矩之处时才敢为所欲为。他们顶多就是因为有了几个亲朋好友的赞许,愿意去做一些与大多数人的观点相悖的事情。假如你的离经叛道无非是你这类人的惯用伎俩,那么在世人面前表现得离经叛道并不是很困难的事情。这会让你对自己肃然起敬。你既可以标榜自己勇气过人,又无须冒什么实际的危险。但渴望得到认可也许是文明人最根深蒂固的本能。哪怕是最不守妇道的女人,若是舆论纷纷指责她伤风败俗,她也会赶紧跑去求某个德高望重的人士为她主持公道。如果有人告诉我他们完全无视别人的看法,那我是不相信的。这是一种无知的虚张声势。这些人的意思无非是,他们不怕由于一些微不足道的过失而受到指责,因为他们自信没有人能发现。
但斯特里克兰这个人确实不介意人们对他有什么看法,所以纲纪伦常根本约束不了他。他就像浑身涂满油的角斗士,你永远抓不住他,这给了他一种让人火冒三丈的自由。
这段话也很有意思:
像这种人,你跟他谈良知也是没有用的。那就像没有镜子而想看到自己的容貌。我认为良知是心灵的卫兵,它守护着各种社会赖以存续的规则。它是驻扎在每个人心里的警察,监督我们不要为非作歹。它是安插在自我意识最深处的间谍。人太过渴望得到别人的认可,太过害怕遭受别人的责难,所以亲自把敌人迎进了家门;于是间谍持续地监视着他,警惕地捍卫着其主人的利益,无情地摧毁任何刚露出端倪的、不服管束的欲望。良知迫使他把社会利益置于个人利益之上。它是强韧的纽带,联结着个体和整体。而他在说服自己相信社会利益比个人利益更为重要之后,就难免会沦为良知这个监督者的奴隶。他将其供奉起来。到最后,就像宫廷弄臣因为肩膀上扛着皇帝的权杖而感到光宗耀祖那样,他会因为自己对良知非常敏感而觉得无比自豪。然后当遇到不受良心约束的人,他就会张皇失措、哑口无言,因为身为社会成员,他清楚地意识到面对这种人他完全是无可奈何的。
作家朋友劝人无果,便回了伦敦,将事情告知了艾美,艾美完全失望了。她觉得:
如果他是疯狂地爱上某个人,带着她跑掉,那我可以原谅他。我认为那是很正常的事。我不会真的去责怪他。我会认为他是受到了勾引。男人的心肠是那么软,女人的心机又是那么深。但这是另外一回事。我恨他。我永远不会原谅他。”意思是说,如果他为了女人离开你,你能原谅他;但如果他为了理想抛弃你,就不能了,许多女人认为自己争得过别的女人,但斗不过他的理想。所以后来艾美也如斯特里克兰所说的一样,自力更生,自己赚钱养家,没有了他也一样过得很好,自己练习打印复印,把自己的公寓出租,抚养孩子长大,自己事业也很成功。
二
在巴黎的五年里,斯特里克兰一边画着画,一边打着零工,支持着买颜料,画板,画纸的费用。他一心在画画上,但是他的画从来不出售,因此他的生活依旧穷困潦倒,生活也继续着,因为还能继续画画,斯特里克兰觉得十分自在。在巴黎,斯特里克兰认识了一个画家,斯特罗夫。斯特罗夫,虽然是个糟糕的画家,鉴赏艺术的眼光却十分独到,和他去逛画廊绝对是难得的享受。他的热情是真挚的,他的点评是准确的。他斯特罗夫,看到斯特里克兰的画,一眼就看出他是个天才,以后绝对会是一个卓越的艺术家。他欣赏同情,帮助斯特里克兰。斯特罗夫是一个老好人,别人缺钱找他借,他总能慷慨大方的帮助,但背地里又嘲笑他是个傻子,可他又很天真,对人非常有耐心,宽容。他是个长相肥胖,是一个短腿的小矮子,但他有个气质姣好,身材高挑的妻子,布兰琪。斯特罗夫非常爱她的妻子,和朋友她夸耀他的妻子,他的妻子总是温婉贤淑的样子,为斯特罗夫打理生活家务。她同样也尊重热爱他。布兰琪却非常讨厌斯特里克兰,她一见到斯特里克兰就脸泛红,即刻又变成惨白色,仿佛血液从她身体里被抽走,全身颤抖着。布兰琪对斯特里克兰从来没有好脸色。骂他混蛋。但斯特罗夫对斯特里克兰特别容忍宽容,经常在经济和生活上给予他帮助,但斯特里克兰对这种帮助毫无感激,甚至认为理所当然。对斯特罗夫也经常直言不讳,说话毫无顾忌。给人一脸高傲,无所谓的感觉。一天斯特里克兰发烧很严重,斯特罗夫刚好去他的画室阁楼看到他整个人都是晕乎乎的,没人照顾他,心生怜悯。斯特罗夫竟然要把他带回家照顾他,给他养病。但是布兰琪,以前和和气气的,是一个懂事儿的人,可这次她坚决不同意,说什么也不让,可斯特罗夫好说歹说,布兰琪无可奈何。斯特里克兰成功入住了斯特罗夫的家里,但是布兰琪并没有很反感,厌恶斯特里克兰。反而尽心尽量照顾,丝毫没有任何迹象表现出讨厌斯特里克兰。并且执意要分担照顾病人的职务。斯特里克兰的病情逐渐好转,他开始在斯特罗夫的画室里画画,并且斯特里克兰不允许画画的时候有其他人。斯特罗夫并没有感到气氛,作为一名画家最重要的是自己的画室,现在竟然被人家据为自有。斯特罗夫真的做一个好人做到了极致。但是不好的事发生了,斯特罗夫发现布兰琪爱上了斯特里克兰,所以斯特罗夫委婉的向斯特里克兰提出要求他离开,布兰琪竟然说要跟他一起走,她不顾他身无分文,就算去工作挣钱给他画画,也要和他一起走。斯特罗夫告诉布兰琪他有多爱她他,为她做过多少事情。他提起他们的生活是多么地幸福。他不会生她的气,也不会责怪她。只要她回心转意,布兰琪明知道斯特里克兰给不了她爱情,给不了她幸福仍然决绝的要随斯特里克兰离开。最后斯特罗夫想着:她迟早有一天会回心转意的,等布兰琪想明白了,会回来找我,我会毫不犹豫地接受她的。唉,到时她会比以前更加需要我。如果她感到孤独、屈辱和伤心,又没有地方可去,那就太可怕啦。所以斯特罗夫决定自己离开,把房子和画室留给她们,他怕布兰琪没有地方住,过着颠沛流离的生活。斯特罗夫倾其一切给予布兰琪,他想证明自己有多爱布兰琪,他在幻想着布兰琪会回头的,斯特罗夫这样认为:我爱她远远多过爱自己。我觉得如果你在谈恋爱的时候还讲自尊心,那原因只有一个,其实你最爱的是你自己。不管怎么说,男人结婚之后出轨是很常见的事情,等他玩够了,他就会回到他的妻子身边,而他的妻子会接受他回家,大家都认为这种事情很正常。女人为什么不能像男人这样呢?事情过后,布兰琪仍和平常一样生活,不过布兰琪声带被烧坏了,谁也不想见,无比的绝望,没有多久布兰琪就死了,斯特罗夫恨透斯特里克兰了,他是多懊恼把他带回了家。斯特罗夫回家的时候再画室发现一张画,画上的人是布兰琪,斯特罗夫简直恨得发疯,他要毁了那张画,但是他下不了手,那是一张绝无仅有的艺术品,他畏惧了,只能自己撕心裂肺的难受。看到那画里是个女人,躺在沙发上,一只手枕在头下,另一只顺放在身边;一个膝盖抬起来,另外那条腿则平伸着。这是个经典的姿势。斯特罗夫一下子明白了她自杀的原因。布兰原本在罗马某个贵族家里当家庭老师,那户人家的少爷勾引了她。她以为那个少爷会和她成亲,结果却被那家人赶了出来。她当时怀着孩子,想要自杀。后来斯特罗夫发现她了,并且娶了她。布兰琪根本不爱斯特罗夫,斯特罗夫对布兰琪的爱也称不上是爱吧,斯特里克兰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看上布兰琪,他们在第一次见面的时候,斯特里克兰描述说:她当时看到我就生气。这让我觉得很搞笑。”
“他妈的,我当时就想上她。”他内心的兽欲猝然发难,而他根本无力摆脱那种本能的操控,因为大自然的原始力量实在是太过强大。由于这种兽欲的附体太过彻底,他的灵魂里根本没有慎重或者感恩的容身之地。斯特里克兰只是觉得布兰琪的身体很美妙,而且刚好想画个裸女,所以花完那副画后,就对她没有兴趣了,之前他也和布兰琪明说了这个事,但是她还是义无反顾的付出,斯特里克兰说:我不需要爱情。我没有时间谈情说爱。这是人性的弱点。我是个男人,有时候我会想要女人。等到我的激情得到满足,我就要做别的事了。我无法征服我的欲望,但我憎恨它,它囚禁了我的灵性;我希望将来能摆脱所有的欲望,能够不受阻碍地、全心全意地投入到创作中。因为女人只会谈恋爱,她们把爱情看得很重,那是很搞笑的。她们想要说服我们相信爱情就是生活的全部。其实在生活中,爱情是无关紧要的一部分。我认可性欲。性欲是正常和健康的。而爱情是疾病。女人只是取悦我的工具,我可没有耐心去跟她们同甘共苦、长相厮守、白头偕老。”“假如女人爱上你,在占有你的灵魂之前,她是不会满意的。因为她自身软弱无能,所以拼命地想指挥你,你要是不彻底听她的话,她就不会满意。她的见识很浅薄,她讨厌她无法领会的抽象事物。她只关注物质的东西,她会妒忌你的理想。男人的灵魂漫步于宇宙最偏远的角落,而她却想将其囚禁在柴米油盐之中。你还记得我的妻子吗?我发现布兰琪慢慢也玩起她那些花样来。她准备用无限的耐心缠住我,把我绑起来。她想要拉我降低到她的层次;她对我毫不关心,她只想要我归她独有。为了我,世上所有事情她都愿意做,只有一件除外:让我安静地独处。”如果说她死了和我没有多大的关系,我觉得这未免有点没良心。生活里还有很多幸福她无缘享受。我觉得她死得那么惨是很可怕的事情,可是我又感到很惭愧,因为我其实并不关心。”
三
不久后斯特里克兰去了马赛,法国的一个港口,斯特罗夫为了疗伤回到了故乡,不久后也新娶了一个妻子,开始重新生活。斯特里克兰还是一直坚持画画,但他整个人都是随心所欲的生活,去酒吧喝酒,说话毫无顾忌,想干嘛就干嘛。一次在当地的酒吧与别人发生了冲突,打了群架,为了躲避追杀,他在朋友的帮忙下,上了一艘船,去到了塔希提,在船上,为了能抽根烟,喝个小酒,买颜料,他也开始给别人画画肖像赚个钱,塔希提是个巍峨的绿色岛屿,岛上有许多葱郁的线条,是安静个的峡谷。这里的人们依然按照古老的方式过着古老的生活。斯特里克兰对这里为之神迷。他觉得得这里能激发他的灵感,最主要这里安静,纯朴,这里的环境很适合他独处。岛上的人们都很尊敬艺术家,偶尔在斯特里克兰很窘迫的时候接济一下他,在斯特里克兰借住的酒店,有一个叫爱塔的小姑娘,十七岁,是本地的土著居民,长得很漂亮,其他人都夸她说,这个岛上没有其他女孩子比爱塔更好了。她在酒店做帮工,酒店老板娘对她特别好,工资给她最高的,爱塔心地淳朴,又会过日子。老板娘发现她总是爱看斯特里克兰画画,眼睛总是在跟着他。所以酒店老板娘看出她喜欢上了斯特里克兰,所以老板娘开始牵起了红线,她问斯特里克兰愿不愿意娶爱塔,他没说不同意,也没有不同意,老板娘开始让他们先相处一段时间,如果彼此喜欢的话,就给他们举办婚礼。后来是他们如愿两个结婚了,爱塔是个通情达理的姑娘,没有要求盛大的婚礼,也不在乎斯特里克兰有没有钱,她就是喜欢他画画,而且很支持。爱塔有个房子在热带丛林里,哪里很美很静谧,那里远离世俗的喧嚣,那是个万紫千红的世界。那里的空气芬芳又凉爽,是言语无法描绘的天堂。斯特里克兰就生活在这样的地方,全然不问世事,也已被世人遗忘。他过着土著居民一样的生活,全身只系着一条帕丽欧,后来爱塔也为斯特里克兰孕育了一儿一女,生活幸福简单,斯特里克兰之所以和爱塔在一起是因为爱塔满足了他对女人全部的,要求她不来烦他,她替他做饭,照顾她的孩子。他说什么她就做什么,斯特里克兰这样评价爱塔:我总觉得我配不上我的妻子,她是完美的朋友、完美的伴侣、完美的爱人和完美的母亲。他们一起在一座岛上生活,他负责画画,也经常画爱塔,不过在当时麻风病流行起来了,他的儿子女儿也躲避不了疾病的伤害,最后都死了,接着斯特里克兰也感染了麻风病,眼睛瞎了也在用心画画,直至死亡,他在房子里创作了一副巨大的壁画,那种超然物外的艺术境界,让人为之敬畏,最后他也死了,爱塔也病死,为了避免传染不得不把创作的画连屋子一起烧毁。
一次遇见了家庭安稳
一次遇见了性和冲动
一次遇见了归属与爱以及成就。
你说:再尖锐的性格,在包容面前也会被融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