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15日是第42个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是全体消费者的共同节日,消费者权益保护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受到社会各界普遍关注。今年的主题是“提振消费信心”。但是,315当天爆出的部分门店的奶茶在食材效期管理有严重问题、某果园将坏了的水果重新做成果切拼盘进行售卖、淀粉肠的原料是鸡鸭的砸碎泥、梅菜扣肉所用的肉是劣质槽头肉……应通过统筹凝聚各方力量共识,推动消费者权益保护协同共治,持续优化消费环境、提振消费信心,让消费者敢消费、愿消费、乐享高品质消费,推动消费从疫后恢复转向持续扩大。
坚持执法为先,加强消费安全。农村市场“三无”产品和假冒伪劣商品销售较多、不规范经营问题突出,是乡村放心消费最大“痛点”。为此,我们抓住重点时段、重点人群、重点商品、重点行业“四个重点”,聚焦农民“急难愁盼”的食品、农副产品、涉及惠农补贴商品等质量安全问题,以“铁拳”行动为引领,持续开展打假、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执法行动、农资产品执法打假、农村保健品市场乱象整顿等系列行动,持续为消费者的权益保驾护航。
壮大志愿队伍,发挥志愿作用。支持业务素质好、责任心强、热心公益的市场监管退休干部作为志愿者,充实到消费维权队伍中来,在消费维权领域培育“枫桥式”基层单位和个人。比如,通过成立消费者权益保护志愿者队伍,做好政府有关部门与消费者的桥梁作用,协助基层市场监管所开展消费纠纷调处、普法宣传等工作,通过进乡村、进街区等方式为基层群众提供便捷式维权服务,将消费纠纷解决在家门口,有效破解了基层消费维权“人少事多”、治理能力不足问题。实现消费者权益保护共建、共治、共享,不断推进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和保护能力的现代化,全方位提升消费者的安全感、获得感和幸福感。
汇聚维权力量,共促消费公平。长期以来市场上良莠不齐层出不穷:轻则将原装的产品卸下,改用劣质的产品,转成二次销售,重则直接山寨,仿冒正品,吊高价格出售。这类“纯山寨”“半仿冒”的假冒伪劣商品让消费者叫苦不迭。仅凭一方之力是无法阻止此类问题的,因此,要汇聚多方维权力量,营造一个公平、公正、健康的消费环境。政府及相关的机关单位要严抓商家,谨防商家售假售劣;商家要做到保持正确的价值观,坚决不卖假货,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出售商品;消费者要做到认准正品,购买产品时,应通过正规渠道和经营场所进行购买。在发现购买产品涉嫌假冒时,及时进行举报投诉,打假维权。
消费者权益日的维权行动,不仅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了保障,也对商家敲响了警钟。在未来,我们希望看到更多的消费者能够增强自我保护意识,积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期待商家能够更加自律,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共同营造一个和谐的消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