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普遍认为父母对子女有恩,即生恩与养恩。我却不这么认为,我认为父母对子女是有原罪的。关于父母对子女有生恩这一方面,鲁迅先生在《我们现在怎样做父亲》这篇文章中也有论述,他认为父母生育子女是延续血脉的本能,如同每个人为了保存自己生命吃饭一样,皆是出于本能,只是有一点我不太赞同,他说“饮食的结果,养活了自己,对于自己没有恩;性交的结果,生出子女,对于子女当然也算不了恩。”对于这句话的前半句,我有不同的看法,食物牺牲了自己保全了人类的性命,在这一过程中,人类获取食物是主动的,食物牺牲自己是被动的,如果它们有意识,它们也不想被人类吃掉,所以人类对食物是有亏欠的,是强取豪夺的。再看父母对于子女,父母在生育这一过程中,占据主动地位,子女则处于被动,无论父母是出于爱子心切还是出于繁衍的本能,都是因一己之私将子女生了下来,因此子女的出生皆是为了满足父母的需要,父母对子女而言也就没有“生恩”了。
父母对子女不仅没有“生恩”,恰恰相反,父母对子女是有“原罪”的。最重要的一点是子女是“被迫”被父母生下来,来到这个世界,经历这一生。就因父母的一己私欲,子女就被迫要过完这几十年,经历这人世间的喜怒哀乐,尤其这人生还是痛苦居多。有些孩子就不想被生下来,不想来这世上走一遭,诸如我,我时常想,如果我能回到我出生之前,如果我能选择,我一定选择不被生下来,让想被生下来的孩子代替我好了。我也曾诘问过我的母亲,“你们为什么要把我生下来”,我的母亲就对我说“你再这样说我就要哭了”,以此来回避这个话题,让子女觉得我们问出这样的话是不应该的,是辜负了父母。之后我就意识到,认为自己对子女有恩的中国式父母,只要他们还有这意识,将永远也认识不到自己对子女的亏欠,也将永远回答不了“你们为什么要把我生下来”的这个问题,永远认识不到自己的“原罪”。
接下来再说“养恩”,当然有一些不求回报,单纯只想将孩子养育好的父母,但大部分的中国式父母仍抱着“养儿防老”的心态(至少我周边绝大部分都是)。这样的话,父母养育孩子实质上就是一个投资的行为。父母养子,子长大后养父母,这就是一个相互输出的过程,也就不存在所谓的“养恩”了。更何况,由于父母对子女有原罪的关系,父母养育子女也可以说是一种赎罪,一种弥补,当然这种弥补远远抵消不了父母的原罪。
综上所述,父母对子女也就不存在所谓的“生恩”、“养恩”了。而子女对父母的赡养、对父母的孝顺皆是出于子女对父母的感情,出于自己的道德良心,当然,现在还有对法律的遵守。对于这方面,我认为父母更应该感谢子女,感谢他们的不计前嫌,感谢他们在被迫生下来后还能尊重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