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7月初,为了考察我国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之后的运行现状以及与改革理想构想之间的差异。湘潭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赴华南地区社会实践团调研团队于暑期赴往人民陪审员改革试点法院——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进行了为期1个月的调研活动,截止至2017年9月4日调研资料的整理工作全部完成。
在1个月的调研工作中,调研小组一共收集了1000多份的纸质版问卷,70多份电子问卷、收获了20多份访谈并有幸地参与江苏省全省法院推进人民陪审员改革试点工作座谈会,顺利的完成了调研任务。
调研小组与指导老师抵达苏州便得到了吴中法院的热情接待,在接下来的调研工作中,小组不仅在法院的帮助下完成了访谈和问卷的收集工作,更得到了参与江苏省全省法院推进人民陪审员改革试点工作座谈会的机会。
座谈会是以修改《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人民陪审员参审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为目的举办的,我校法学院刘方勇老师受邀参加此次会议,调研小组有幸参加到此次会议。在座谈会上,省高院领导、各位专家学者、法院一线法官以及人民陪审员代表就人民陪审员制度施行过程中的若干问题进行了探讨,对《指导意见》中的条文发表修改意见,针对事实审、法律审如何区分、大合议制的适用,陪审制度的适用范围以及法官引导四大方面进行了激烈的探讨。刘方勇老师也在大会上根据自己多年的调研经验提出了独到的见解、建议。此次会议对小组的调研工作具有很大的帮助,从小组调研情况来看,会议上重点讨论的四大问题不仅是改革试点当中的疑难问题,也是新一轮改革试点延期一年的主要阻碍因素。此次会议的参加,给调研小组提供了很多有益的建议,对调研小组有了启发性的作用。
大会之后,为了深化了对人民陪审员制度的研究,在8月中旬,调研小组先后前往了苏州吴中区检察院、苏州吴中区司法局、律师事务所进行调研,通过不同群体的视角,透彻的了解整个人民陪审员制度的运行现状。
与此同时,为了完成公众问卷的目标,小组成员一到周末便去往市区进行公众问卷的发放。在发放过程中,小组成员遇到了热情的环卫工人:“虽然这个制度我不懂,但是有你们这样的学生去研究,肯定会越来越好的。”听完这一席话更加坚定小组调研的信心。从早到晚,40多度的高温下,调研的小组成员将汗水洒在了苏州这座美丽的城市。“虽然有时会被拒绝,虽然很辛苦,但是只要有成果,就不辜负我们来的初衷。”小组成员说道。
已经开启了新的学期,资料收集的结束也意味着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赴华南地区社会实践团调研团队“三下乡”的工作暂时告一段落,此次调研不仅让我们对吴中法院的“吴中模式”有了新的认识,也让我们了解到人民陪审员制度运行的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