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解】
此篇以肺金为主,论述五行相生相克之关系,皆补《内经》之未论及者。
【原文】
少师问曰:肺金也,脾胃土也,土宜生金,有时不能生金者谓何?
岐伯曰:脾胃土旺而肺金强,脾胃土衰而肺金弱,又何疑乎。然而脾胃之气太旺,反非肺金所喜者,由于土中火气之过盛也。土为肺金之母,火为肺金之贼①,生变为克,乌乎宜乎②。
少师曰:金畏火克,宜避火矣,何又亲火乎?
岐伯曰:肺近火,则金气之柔者必销矣。然肺离火,则金气之顽者必折矣。所贵微火③以通薰肺也。故土中无火,不能生肺金之气。而土中多火,亦不能生肺金之气也。所以烈火为肺之所畏,微火为肺之所喜。
少师公曰:善。请问金木之生克?
岐伯曰:肺金制肝木之旺,理也。而肝中火盛,则金受火炎肺,失清肃之令矣。避火不暇,敢制肝木乎了即木气空虚,已不畏肺金之刑,况金受火制,则肺金之气必衰,肝木之火愈旺,势必横行无忌,侵伐脾胃之土,所谓欺子弱而凌母强也。肺之母家受敌,御木贼之强横,奚能顾金子之困穷,肺失化源,益加弱矣。肺弱欲其下生肾水难矣,水无金生则水不能制火,毋论上焦之火焚烧,而中焦之火亦随之更炽甚,且下焦之火亦挟水沸腾矣。
少师曰:何肺金之召火也?
岐伯曰:肺金,娇脏也,位居各脏腑之上,火性上炎,不发则已,发则诸火应之。此肺金之所以独受厥害也。
少师曰:肺为娇脏,曷禁诸火之威逼乎,金破不鸣断难免矣。何以自免于祸乎?
岐伯曰:仍赖肾子之水以救之。是以肺肾相亲更倍于土金之相爱。以土生金,而金难生土。肺生肾,而肾能生肺,昼夜之间,肺肾之气实彼此往来两相通,而两相益也。
少师曰:金得水以解火,敬闻命矣。然金有时而不畏火者,何谓乎?
岐伯曰:此论其变也。
少师曰:请尽言之。
岐伯曰:火烁金者,烈火④也。火气自微何以烁。金非惟不畏火,且侮火矣。火难制金,则金气日旺。肺成顽金过刚而不可犯,于是肃杀之气必来伐木。肝受金刑力难生火,火势转衰,变为寒火奚。足畏乎。然而火过寒无温气以生土,土又何以生金。久之火寒而金亦寒矣。
少师曰:善。请问金化为水,而水不生木者,又何谓乎?
岐伯曰:水不生木,岂金反生木乎。水不生木者,金受火融之水也。真水生木而融化之,水克木矣。
少师曰:善。
陈士铎曰:肺不燥不成顽金,肺过湿不成柔金,以肺中有火也。肺得火则金益,肺失火则金损。故金中不可无火,亦不可多⑤火也。水火不旺,金反得其宜也。 总不可使金之过旺耳。
【注解】
①火为肺之贼:贼,这里有劫客之意。即因心火克肺金,或其他脏化火而伤及肺金,故称火为肺之贼。
②乌呼宜乎:此为反诘问句,意为“又怎么可以呢?”
③微火:即微和之火,指生理之火,与亢烈之火相比较而言,脏腑皆微火而得到温煦,即所谓“微火为肺之所喜”。
④烈火:即亢烈之火,属于病理之火,对脏腑多有伤害,即所谓“烈火为肺之所畏”。
⑤亦不可多火也:原文为“有”,应为“多”。
【直译】
少师请问说:肺属于金,脾胃属于土,土应当生金,有时却不能生金,为什么?
岐伯说:这是因为脾胃的土气旺盛肺的金气就随着强大,脾胃的土气衰弱肺的金气就随着衰弱,又有什么疑问呢?然而,脾胃的气太旺,反而不是肺金所喜欢的,这是由于土中的火气过于旺盛。胃土是肺金的母亲,火为肺金的盗贼,相生变为相克,又怎么会适宜呢?
少师问:金畏惧火克,应当避开火,为什么又会亲近火呢?
岐伯说:肺亲近火,金气的柔弱部分必然会销熔。然而,肺离开了火,金气的愚顽部分必然会折断,贵在得微火以通薰肺金。因此土中没有火,不能生肺金的气;而土中多火,也不能生肺金的气。所以,烈火是肺金所畏惧的,微火是肺金所喜好的。
少师说:妙啊!请问金木的生克如何?
岐伯说:肺金克制肝木的旺气,这是正理。然而肝中的火气旺盛,则金受到炎火的克制,肺金就会失去清肃的政令。肺金避火唯恐不及,哪还敢克制肝木呢?即使木气已经空虚,已不畏惧肺金的刑克,况且金受到火的克制,则肺金的气必然衰弱,肝木之火越来越旺盛,必然会横行无忌,克伐脾胃的土气,所谓“欺负衰弱的子气,并且凌侮强盛的母气”。肺的母家受到敌人的攻击,忙着抵御木贼的强横,又怎么能够顾及金的儿子的困境呢?肺金失去了化生的源头,就会越来越衰弱了。肺金衰弱,再想它向下生出肾水就困难了。水没有金生,就会水不制火,更不要说上焦的火热焚烧,中焦的火也随着更加炽热,并且下焦的火也伴随着水汽而沸腾了。
少师问:为什么肺金会遭受火的克制呢?
岐伯说:肺金是娇嫩的脏器,位于各个脏腑的上面。火的性质是向上燃烧,不发动也就罢了,一旦发动所有的火就会一呼而起,这就是肺金之所以唯独受到火的克害的原因所在。
少师问:肺是娇嫩的脏器,用什么来遏制多种火的威逼呢?看来金破不能鸣响,断然是难以避免的了,为什么还可以自免于祸害呢?
岐伯说:这仍然依赖于肾子之水来挽救它。因此,肺肾两脏相互亲近,比土金的相亲相爱更加亲切。因为土能生金,而金难生土。肺生肾,而肾能生肺。白昼和黑夜之间,肺肾之气其实彼此往来,两两相通,因此互相受益。
少师问:关于金得到水的求助从而解除火的克制,已经恭敬地受教了。然而,金有时却不畏惧火的克制,这是为什么呢?
岐伯说:这是论述其中的变化。
少师说:请详细说明。
岐伯说:能灼烧金的火是烈火。如果火气本身微小,又怎么能够灼烧金呢?此时不仅不畏惧火的克制,并且会欺侮火了。火难以克制金,那么金气就会日益旺盛。肺就会变成顽金,过于刚硬而不可侵犯,于是强金的肃杀之气必然来克伐肝木。肝受到金的刑克,难以生火,火势转衰,变为寒火,还有什么可以畏惧的呢?然而,火过于寒,没有温暖的气以生起土,土又怎么能生金?久而久之,火气寒,金气也随之而寒了。
少师说:妙啊!请问金化为水,水却不能生木,这又是为什么呢?
【按】
《黄帝外经》不同于别的讲述人体运行规律的书的地方是,这本书完全讲述了五行相生相克的内在规律。从内在规律推演出人的运转的相应道理,把内在规律外在化,提取出来,是以为《外经》。《黄帝内经》正好相反,内经是把天地的运行规律内在化,是以为《内经》,如此理解,通透很多。肺为金,心为火,火克金为常,不克金为反常,这章讲了正常与反常,给死记《黄帝内经》条文的人提了个醒,常与反常,都有内在规律,都是要好好研究的,死记常态,或死记反常,都是教条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