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直到现在,我还不知道她的名字。
但她对我说过的一句话,我却怎么也忘不了:
我不相信这个世界,我只相信你!
01
三年前的那个夏天,我失业了。
那天中午,我去办离职手续。为我开离职证明的小姑娘似乎不认识我般,冷着脸,一句话也没有。确实,这个时候,说点什么似乎都没有多大意义。
离开公司,我见时候尚早,就一个人游荡在北京的大街小巷。在我周围,除了永不疲倦的车流和疲于奔命的人流,似乎没有什么可以看的东西了。
而我,仿佛一片飘零的树叶,在这个熟悉而陌生的城市流浪。此时,我才切身体会到“北漂”两个字是多么应景。我不知道这两个字最初源于何时,何地,何人之口,但我却真想找到发明这两个字的人,为他点个赞。
得知我失业的消息,那些终日瞎忙,没时间见面的狐朋狗友们,仿佛从地下冒出一般,纷纷打电话约我喝酒,说要庆祝一下我获得自由了。
说实话,接到他们的电话,我有点懵。因为大家虽然身在同一个城市,彼此也很熟识,但紧张忙碌的生活,使得大家似乎忘记了彼此的存在。听到电话那一头兴奋的声音,让我有点误以为失业是件很美好的事情。
对于像我这样的打工者来说,没了工作,就等于断了收入来源。我坐在路边的马路牙子上,抽出一支烟,点燃了。我对着路边花坛里一朵花重重喷了一口,这种感觉很有意思,它让我想到一句歌词:
雾里看花水中望月,你能分辨这变幻莫测的世界……
我摇了摇头,自言自语地说:“分辨不了。我要能分辨得了,我当年早就离开北京,回家娶个老婆种地去了。”仔细想想,离开北京,回老家发展,未必就比在北京差。回到养育自己的农村,娶个老婆,生个娃,种点地,守着爸妈,再做点小买卖,未必不好。
然而,我不能回家。在我很小的时候,我妈就告诉我:“好好学习,将来离开农村,干点什么都比种地强。”以我那个时候的智商,完全听不懂她在说什么,但我自从高中住校离开村庄后,至今十几年了,很少再回去过。
当一个人在胡思乱想的时候,时间总是过得特别快。
我看到面前那辆小汽车似乎半个小时也就挪动了几十米,就知道现在已经是北京的晚高峰了。我一直觉得,北京早晚高峰的拥堵,应该被列入吉尼斯世界纪录。我隔着打开的车窗,看到司机在焦急地拍打着方向盘,心中突然泛出一丝欣喜。
幸好我没有车,从来没在北京的路上堵过。想到这,我一脸欢快地向地铁站走去。
02
刚出地铁口,四个朋友早已在那等着我了。
我快步走过去,装出一脸真诚的样子说:“这么热的天,你们都在地铁口等我,我感动得好想哭。可我努力了,真的哭不出来。”
其中一位朋友——L君,轻轻地搂着我说:“没关系,一会吃完饭,让你买单的时候,你自然就哭出来了。”
听了他的话,我突然想起网上看到的一句话:可不可以让我哭完再勇敢。我想说:可不可以让我哭完再买单。
L君是我们之中最开朗、看上去最会来事的哥们。可让我至今也不理解的是,他一直是我们之中混得最差的。
我们随着L君来到他住的村子,距离地铁口起码得有半小时步程。
L君原本计划在家喝,这样万一喝醉了可以直接上床休息。可我们五个大男人往屋里一站,似乎转个身都困难。L君不好意思地说:“怪我,失算了。你们不来我不知道,原来寒舍如此狭小。走,咱下馆子。”
这种男人之间的饭局似乎千篇一律,除了喝酒,就是吹牛。
我们五个人一人一瓶白酒,喝之前说好了,谁倒了,没倒的负责背他回去。L君半斤酒下肚后,开始诉起了苦,说他又连续交了四五个女朋友,无一例外全部分手。K君则炫耀起他泡妞的传奇经历,我们其他几人不管他说的真假,一律点赞。
当我们把酒喝光时,我发现几个人似乎都有点醉了。突然,L君哭了。我看到他鼻涕都流了出来。他喝酒上头,我仿佛看到一个红苹果上挂满了鼻涕。L君抹了一把脸,用捋不太直的舌头对我说:“你来了……哥儿几个高兴……走……我请大家唱歌去。”
我刚要拒绝,K君趴在我耳边说:“今晚听他的,哥儿几个给你安排个小妞去去火。”
03
不怕你们不信,我来北京工作十多年,这还是第一次去KTV唱歌。
我们几个在L君的引领下,穿过村子,来到一个看上去很气派的KTV。我悄声对一旁的K君说:“这里看上去好气派,是不是非常贵?”K君有点鄙视地看了我一眼:“出门别说我认识你,没见识。这算比较中低档的KTV,你看L君像是去高档地方的人吗?”
说这话时,L君重重地打了个喷嚏,回头狠狠地看了我们一眼。
站在门口,L君和K君商量,我听着似乎是找小丽还是找小静。
俩人商量完,L君打了个电话。很快,一化着浓妆、衣着暴露的女孩迎了出来:“L哥,你可好久不来了。走,我帮你订好了包间。”
在包间入座后。
L君向我介绍说:“这是小静,老熟人,我每次来都找她。”
他又指了指我对小静说:“这是我哥们,你帮忙叫个听话的姐妹陪他。”
K君说:“小丽呢,我找小丽。”
剩下的两位朋友一看也是见过“世面”的主,很快报出了自己要找的陪酒女。轮到我时,我很谦虚地说:“美女,你们这有翠花吗?”
L君一脸嫌弃地说:“滚蛋,这是唱歌的地方,没酸菜。”
我有点不好意思地说:“哥,你理解错了。我是找动画片《熊出没》中的翠花。”
看过这个动画片的人,此刻已经笑成一团。
玩笑归玩笑。这个叫小静的姑娘似乎很专业,她很快叫来一群姑娘站在屋子里,站成一排让我挑选。我有些不好意思,一时有点手足无措。
这时,一个女孩站了出来,笑着对我说:“我陪这位帅哥吧。”
我感激地看了她一眼,倒不是感激她陪我,而是感激终于有人叫我帅哥了。我有点慌乱地挪动了下身子,让出一片地方请她坐下。
很快,L君和K君就进入状态,他们一边唱歌,一边喝酒,一边挑逗身边的陪酒女。看到大家这么忙,我有点拖了大家后腿般的尴尬。
坐在我旁边的女孩笑着说:“你离那么远干嘛,怕我吃了你啊?”
说着,她离我近了些,我又向相反方各挪动了一点,始终保持着一定距离。
她倒了一杯啤酒给我,我没客气,二话不说干了;她又倒了一杯,我又干了……一口气,我连干了七杯。她再次满上时,我有些不好意思地说:“那个,那啥,美女,我真喝不动了,能不能歇会再喝。”
她使劲地笑了起来:“你傻呀,谁让你一个劲喝了。我还以为你没喝够呢!”
经过简单的交流,我得知她叫安娜,姓Z。我知道安娜肯定不是她的真名。在这,我称呼她Z小姐。
看到这,或许有人会以为我的朋友真是酒色之徒,而我却像个正人君子。
其实,还真不是这样。
我是个实用主义者,比如在街边看到一个身材好又相貌出众的女孩,别的男人可能边看边调侃几句,我却视而不见。因为在我看来,不管她再好看,一来我不认识她,二来我不能和她干点什么。光看一眼有什么意思。所以,我走路从来目不斜视。
今晚,我依然如此。
我始终与面前的女孩保持一定距离。不像我几个朋友那样调侃或调戏她们。
很久以后,当我和Z小姐回忆起初次相识的场景来,她曾很真诚地对我说:“从我第一眼看到你时,就感觉到了你和大多数来这里的男人不一样。”
KTV里人声嘈杂,我和Z小姐每次交流,都会趴在对方耳边,否则根本听不到对方在说什么。经过简单的交流,我对她印象不错。起码,她不会像很多陪酒女那样,一上来就把男人的手抓住,或一下子坐在男人身上。而我,也不像很多男人一样,一进屋就搂着女人喝酒。
如果仅是这次匆匆一见,或许我们都像生命中的过客一样,彼此留不下太深痕迹。然而,很多时候,很多事情,都似乎是命运的安排一般,让你只能沿着它的轨迹走。
04
我是个码字的人,我不知道是称自己作家好,还是写手贴切。反正,我除了写东西,似乎没有什么别的技能。
失业后,我突然有得是时间了。工作时讨厌上班,失业后却很怀念上班的日子。因为一下子有了这么多时间,整个人有点不适应。
又是一个周末。我百无聊赖,便约L君一起喝酒。
两个人喝酒比三个人、四个人、多个人有意思的地方在于,两个人可以说点真话、实话,可以不吹牛。我和L君对各自的工作、人生做了简单的点评,并彼此提了些起码在当时看来是真心的意见。
突然,L君对我说:“你还记得我们上次去KTV,陪你的那个Z小姐吗?她住的地方离我不远,你可以叫她出来喝酒。”
“人家陪酒那是工作,完事她哪记得自己陪过的人。”我笑着说,“我可没那么大魅力,人家估计早忘了我是谁了。”
L君一脸严肃地说:“我能看出来,这女孩对你印象不错。其实这些女人也不容易……”
“不聊这个,没意思,因为我从不认为这些人有什么不容易。”我打断了L君的讲话。因为在我看来,一个人只要勤奋,干点什么都能挣钱,都能吃上口饭,这些跑去KTV陪酒的女人,以及那些从事色情的女人,就是好吃懒做。对这类人,我并没有什么好感。
L君摇了摇头,他摆弄了一会手机后对我说:“我帮你约Z小姐了,她答应过来跟我们喝酒。这几天她身体不舒服,没去上班。”
大约半个小时,Z小姐远远走来。如果不是她招呼我们,我真没认出她。
她与上次在KTV见面时不一样,穿得没那么暴露,也没画会什么妆。我却突然发现,此刻的她,竟比不久前见面时漂亮多了。
她刚坐下,L君便称自己有事,提前离开了。走之前,还再三叮嘱我们俩吃好喝好。
我看了一眼坐在对面的Z小姐,笑着说:“你说,这样的场景,我们俩算不算是在约会。”她撇了我一眼:“切!我可看不上你!”说这句话时,我怎么感觉她是那么言不由衷呢?
此刻,就我们两个人。我不是喝酒唱歌的客人,她也不是陪客人喝酒喝歌的陪酒女。
这天,我们喝了好多酒,说了好多话。从晚上八点一直喝到半夜十二点多。
经过交谈,我得知Z小姐是东北人,她老公好赌,输光了家产,她还有一个十多岁的儿子在老家。他们夫妇二人,现在除了在老家还有一套还着月供的房子,已经没有什么积蓄了。儿子上学需要钱,老公又不挣钱,房贷还要按月交。她自己没什么学历,在北京待了一个月,依然没找到份像样的工作。在几个老乡兼小姐妹的鼓动下,她干起了陪酒的工作。
我告诉她,我也有一个五岁的女儿。
她听了很有兴趣,便与我探讨起教育孩子的话题来。她说自己不是个好妈妈,一直没时间关心孩子,现在孩子有些叛逆,谁的话都不听。她向我求计,我介绍给她一些与孩子相处的方法。她听了很兴奋,立刻拿出手机,让我和她儿子视频,并在视频中教育一下她儿子。
我有点哭笑不得的说:“大姐,你不觉得尴尬吗?你老公看到一个陌生男人拿你的手机和你儿子视频,他非得立刻冲到北京砍我不可。为了我的人身安全,也为了你的夫妻关系,视频就免了。不过,你可以按我说的方法,和孩子深入沟通几次。”
她似乎也意识到刚才的举动有些不妥,笑着收回手机说:“我相信你。”
当我们喝至半夜时,她已经有些醉了。走路似乎都站不直了。
我付完账后。她有几分醉意地对我说:“你背我去你家吧,我反正是走不动路了。”
我从小就有助人为乐的优良品质。我怎么可能看她露宿街头呢。于是,我只得送她回家。经过她家楼下,我在商店里买了几瓶冰镇饮料。
她为了省钱,和我朋友一样,选择住在村子里。
这是一幢三层小楼。每层大约五六户人间。她住在三楼。
我扶着摇摇晃晃的她,一步一步挪到了她家门前。
她打开门,一下子躺在了床上。我递过一瓶水给她,自己也拿起一瓶喝起来。冰凉的水流进胃里,整个人瞬间清爽好很多。她或许跟我有同感,喝了半瓶饮料后,她似乎也清醒了很多。她坐了起来,靠着墙,看了我一眼说:“你如果不困的话,再陪我聊会天。如果困了的话,直接躺在这睡。”
“相信你能看出来,我也是个正常的男人。你就不怕我晚上控制不住,干点什么?”
“你不会。”
“为什么?”
“因为我相信你。从我第一次见到你,我就相信你。我不知道为什么,反正就是相信你。”
我想,这或许就是人们所说的缘份吧。
很多人可能都知道,像我们这些码字的人,越是晚上越精神;像她们这些陪酒的女人,同样越是晚上越精神。好吧,我们这也算棋逢对手了。
百无聊赖。既然大家都没有干点什么的欲望,那就聊会天吧。
她向我诉说了她的经历。
在她十几岁的时候,对异性已经有了朦胧的感觉。有一年,她最信任的一个亲戚家的孩子,将她强奸了。从那以后,她对男人,有了一种天然的不信任。用她自己的话说是,从那以后,她对这个世界都开始不信任了。
在她适婚的年纪,经人介绍,嫁给了现在的老公。老公家家境不错。可是,再有钱的人,也经不起赌博的打击。婚后没几年,老公将家产输得精光。
我问她这种情况下,为什么不离婚另嫁。她说她想过不上一次,可每次看到孩子,她就心软了。她说自己想为孩子保持一个完整的家。
我无法反驳她,虽然在我看来这是一个极其荒谬的理由。但我却知道,现实生活中,很多过不下去的夫妻都是因为这个理由,而没有选择离婚。我突然感到很悲哀,可我却不知该说点什么。
我继续听她讲述。
她说在KTV陪酒,挣的钱也就跟我们这些普通上班族差不多,多也多不了多少。为了多挣些钱,她也会偶尔选择出台,陪一些自己看着不太恶心的男人过夜。她告诉我,她到现在为止,已经陪三十多个男人上过床了。
她说自己用这些钱,为孩子买过一辆非常贵、非常好的自行车。当她看到孩子一脸兴奋的样子,她心中有着说不出的高兴。
说到这,她问我是不是特别鄙视她。我说,不,我听到这,只是看到了一个疼爱孩子的妈妈,并没有看到其他东西。
我问她为什么对我讲了这么多。她说:“我不相信这个世界,我只相信你。”
我说:“其实大家都不知道,我骗过了所有人,我是个色狼。今晚,我控制,控制,再控制,我可能控制不住了。”
她笑了,此刻我突然感觉她是那样美丽。
接下来,她对我说了这样一段话:“我能看出来,你是个很理性的人。我也能感觉到,你对我有好感。否则,你不会听我啰嗦这么久。同样,我也对你有好感,不然我不会让你大半夜来我的屋子里。但我知道,你此刻不可能和我发生什么。或许是男人的尊严,或许是你从小心中的价值体系,决定着你永远不会迈出那一步。这也正是我欣赏你,信任你的地方。也正是这样,我在你面前才有那么强的诉说欲望。”
我摇了摇头,实在不知该说些什么。我微笑着站起来,向她道了再见,转身离开了。
“我不相信这个世界,我只相信你。”这句话如果出自一对恋人口中,除了有点矫情,起码能感觉出他们彼此很相爱。然而,出自一个陌生人之口,感觉却很奇怪。
05
时间已是深夜,路上没有行人。我一个人孤独地走在曲折的小路上。
在这个美丽而又遗憾的世界,我们每个人都是红尘中的过客。我们来的时候,没有多少人认识我们;我们走的时候,也没有多少人会记得我们。正是如此,很多人选择了两种截然不同的价值观念和生活方式:迷失自我和遵从内心。
那些迷失自我的人,一切以自身利益为基础,一切以赚钱和享受为目的,别人看来他很幸福,而他内心却很痛苦。那些遵从内心的人,有原则,讲规矩,凡事会为别人着想,别人看来他活得很累,而他内心却很幸福。
我也只是个尘世俗人,我不知道自己未来是否能做到“百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但我却知道,这个世界永远不会为了任何人而做出改变。
第二天。我快到中午才起床。
打开手机,我看到她发给我的一条短信,她问我是否能像朋友那样,大家抽时间一起聚一聚,一起喝喝酒,聊聊天。
我回复了肯定的信息,并拜托她多和身边的姐妹聊聊。回头抽空给我讲讲她们的故事。我觉得这个人们所不曾关注的群体,或许同样有一些不为人知的精彩故事。
在这之后的几个月,我们见过几次面,她向我讲述了很多有意思的事情,这些事情,我都可以稍加修改,编进小说中。
后来,我在上海谋到了一份工作,要离开北京,前往上海。
在我离开的前一天,她约我喝咖啡。
坐在咖啡馆里,她向我道别。问我这段时间有没有把她当成真正的朋友。
我点点头,算是回答。
她说我是惟一一个能在这个城市听她诉说的人。我笑了,说我同样永远会记得她说过的一句话。
她好奇地看着我,问我哪句话那么有哲理,居然能让我记住。
我告诉她:我不相信这个世界,我只相信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