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再遇见,塞巴斯先生落落大方地坐下,整理了一下袖扣,拿起面前的咖啡抿了一口。
“你看上去像个女人了。”他是这么说的。
相比起他,我略显局促,不敢直视他的蓝眼睛。
他突然低下头,有些自嘲地笑笑——我一度认为我们肯定不会在一起。
我心里箍紧得难受。
2.
我第一次遇见塞巴斯先生是在留学生的欢迎式上,他最后一个上台。我融化在他字正腔圆的美式发音里,一拍大腿跟旁边的欢仔说“看到那小子了吗?”
欢仔点点头,“他肯定是个gay.”
“呸!”我说,“我们打个赌。”
我拿出记事本写下2010.9.21这个日期,伸出三只手指在欢仔面前晃了晃“3个月里搞到手!”
“追不到呢?”欢仔不甘示弱地反问。
“追不到让给你!”
“好!击掌为誓!”
忘了说,欢仔是个gay,所以很长一段时间里我一直怀疑欢仔是我的假想情敌。
那段时间,据后来塞巴斯先生所言,一定是他人生中最昏暗的日子。
我第一次正儿八经地追个人,倔强得很。无论食堂、图书馆、自习室或是学校方圆几里的任何一间酒吧,我总能靠着人脉瞬间得知他的位置,然后在人群中一眼找到他的金发。以至于所有与我相熟的人一看到我风尘仆仆地走在路上,都会贴心地说上一句——“安姐!加油!”
塞巴斯先生也逐渐衍生出了第六感,get到了一眼就发现我来了的能力,方便在安全范围内撒丫子就跑。克里斯经常吓唬他“hey!that chinese girl!”
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听说这句谚语是塞巴斯先生最后放弃抵抗的重要原因。
不论我怎么在他身边闹,他就顶着一张面瘫脸安静地看他的书。我英语不足以好到顺读原版书,只坐在他身边,有时看风景,有时看看他。
这一坐就是近3个月,没有任何进展。12月中旬,我甚至坚持着从被窝里爬起来奔赴“战场”。可是这天塞巴斯先生没有来,我坐在固定的位子上,很失落很挫败。我看看天,看看上海难得一见的飘雪天,雪花慢慢掉落,把时间拉得很长很长,掉进我的梦里。
待我醒来,塞巴斯先生又出现在了我的身边,他的灰色大衣出现在了我的身上。
“谢谢,我喜欢灰色.”我说
“嗯”
“因为它像是老鼠皮毛的颜色,是活着的,是温暖的。”我继续解释。
“嗯”
然后是沉默。
“we will never get together.”他说。
“NO!We will.”我慌忙把大衣还给他。
“OK.”塞巴斯先生接过来,合上书,转身欲离开。
“你去哪?”我站起来,椅子发出刺耳的摩擦声。
“follow me.”他头也不回“maybe you have persuaded me.(也许你已经说服了我)”
2010.12.20,赌约的前一天,欢仔彻底落败。
3.
塞巴斯先生比我大6岁,可能是把所有的冲动都花在了拼死拼活来中国这件事上,我所认识的塞巴斯先生没有一点脾气,兢兢业业,老老实实。
他在外企工作,平时在家上班,热爱花卉,安静得像个退休在家的美国老头。他犹爱文竹,他认为文竹介于男性的刚强与女性的坚韧中,那种形体美无可言表。
可怜他回美国去了一次,几个星期后回来,一脸心痛地对我提出严肃的批评——你这个“killer”!他说。从此塞巴斯先生发誓再也不离家超过一个星期。
塞巴斯先生还是做西餐的好手,牛排煎得刚刚好,水嫩多汁,多一分就老了,少一分就生了。而我从来只是看着他做,连连惊叹,绝不干涉。讲真,他来中国一大部分是为了东坡肘子,不幸顺便捡了个吃货老婆。
而我是公认的大胆,野性,刻到骨子里的浪漫主义。即使大学毕业后,我还是一个爱玩的女孩子。因此所有人都不看好我们。我爱塞巴斯先生,爱他的安静,爱他得安心。可我不能否认,我自以为的互补模式有时带来的真的是不可扭转的分歧。
我想去泰国,塞巴斯先生认为那里环境脏乱差;我想去雪山,塞巴斯先生说不要自己找罪受;我想去印度,塞巴斯先生好心提醒我印度数起夫妻同游时发生的轮奸案…
“塞巴斯先生!”
“嗯?”
“当我没说…”
我和塞巴斯先生相处了3年,他冷冻了我三年。“你所谓的安逸把你变得人不人鬼不鬼”我皱起眉头。他不多言语,依旧沉默。
我想起自己的可笑,总有那么一瞬间我试图去改变他,可如今他累了,我也累了。
某一个大早上,天未亮,我们却都已经清醒,躺在床上,盯着天花板,听着对方的呼吸声,彼此都不说话。
“塞巴斯先生。”我开了口。
“嗯?”
“我们分手吧。”
“好。”
这最后一天的凌迟,塞巴斯先生选择放下紧握的匕首,离开了。
4.
我总是在男人与工作中举棋不定,却再也没有遇到过爱情,而我依旧关注着塞巴斯先生的推特,看他这段时间干了什么。
塞巴斯先生好像变成了个“浪子”。他去了泰国,在白龙寺前双手合十,在夜店里和泰国人妖贴身热舞;他爬上了玉龙雪山,一边吸氧,一边大声欢呼;他来到了奥克兰,徒步登上sky Tower,差点破了记录,又花180块玩了一次sky jump…
塞巴斯先生成了朋友里冒险精神的代名词,干了许多人想做却不敢做的事,成了个传奇人物。似乎我丢失的那一部分冲动涌到了他的血液里。
我慢慢开始学做菜,西冷、意面还有塞巴斯先生念念不忘的东坡肘子。炸了几次厨房,欢仔弱弱地捂着肚子舔了下第n次的实验品,惊异地睁大眼睛,狼吞虎咽,匆忙向我竖了个大拇指。
我开始侍弄花草,更多的时候我呆在家里,把窗帘全部拉开,让阳光照进来,我喜欢上了文竹这种植物,它给我的感觉就是曾经的塞巴斯先生。
5.
前几天,塞巴斯先生@了我。他说他要回上海了,希望我能再带他走走。
豪德。好逗。好的。我打了三遍。该死的搜狗,我的手一直抖。越是看到他晒的灿烂笑容,看他慢慢变深的肤色,我心里越是难过。你本不是这样的,塞巴斯先生。
他坐在对面,妥帖地穿着灰色西装,成熟自信,陌生的很。他把手机里的旅游照片给我看。
“好看。”我说。
然后就沉默。
“我遇到了许多美丽的女孩。”他说。
“嗯”
“我以为我们会在一起,可是没有。”
“嗯”
“就像当时我以为我们肯定不会在一起。”
“嗯”
又是沉默…
“我回来了”塞巴斯先生说。
“我想回家了。”他略带着哭腔。
我忍俊不禁。
是的,他回来了。
我仿佛回到那个初见的日子,命运嘲讽,我曾信誓旦旦地要追的那个男孩,信誓旦旦要改变的爱人,其实从未离开我的身边,而在最后确确实实地改变了我。
我揽过我的塞巴斯先生,轻轻吻上他的额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