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来的哲人智土、英雄豪杰,面对死亡的悲剧,莫不感叹嘘唏,从而研讨抗拒死亡之道,柏拉图甚至称哲学为“研究死的学问”。美国心理学鼻祖威廉·詹姆斯称死为潜伏于人各种幸福欢乐的虚饰之后的“深藏的蛀虫”。德国人类学家舍勒(M.Sheler)认为,所有的人,无论他承认与否,都必然对这“深藏的蛀虫”怀有某种确定的直觉。精神分析学家齐尔伯格认为,在人面对危险时的不安全感、懦弱和压抑感等后面,永远潜伏着对死亡的恐惧,其存在经得起严密推敲,没有谁的意识深层不藏有这种恐惧。存在主义者克尔恺郭尔、心理学家弗洛姆、人类学家奥托·兰克尔等,都认为死亡恐惧是普遍存在的,它决定了人的悖论本性和存在困境:人是生理性的肉体与自我意识(“符号性自我”)的矛盾对立统一体,这一悖论是人真正永恒的本质。美国著名人类学家E·贝克尔(1924—1974)在其《对抗死亡》中力论:人的这种悖论存在,意味着人既是小小神祗,又是蛆虫口中食,既是具有神性的天使,又是排泄出臭秽之物、终归腐朽消失的兽类。如此痛苦的二元分裂,是人的精神所难以承受的。为了抗拒死亡,人们拚命创造各种文化,建设“神化工程”,以图从潜意识中抹去死亡的威胁和无力战胜死亡的事实。达观哲学、神教信仰、爱情、艺术、娱乐等,都具有弗洛伊德所说“移情”手段的性质,是转移死亡恐惧、对抗死亡的防御机制。实际上,对死亡之事实而言,它们终归不过是一种软弱的自我安慰、自我麻醉手段,具有精神鸦片的性质,不可能从客观上令人真正摆脱死亡结局,获得永生。这无疑是深彻人性之谈,与佛法的生死观颇多共同点。
的确,那种掩饰死亡痛苦的达观哲学,显然浪漫不实。如西哲伊壁鸠鲁说人未死时死尚未到,曷用怕死,及死到来时什么都不知道了,有何苦痛?若如其言,则一切大事,皆无须早作预备,而死时什么也不知道,纯属无根据之想象,经不起事实验证。如此对待死亡,实属自欺欺人。又如孔子说“未知生,焉知死?”意在教人注重现前生活,不必考虑力不可及的死亡之事,这也不过是无力战胜死亡的妥协之词。儒家面对死亡威胁,倡立德立言立行,以期身死而精神思想不死,较卑者则求“雁过留声,人过留名”,虽不失为一种积极的人生态度,但能否真的死而不亡,仍大可怀疑。思想、精神、德行、作品,纵使长留人间,亦须依别人、人间社会而存,而别人、人间社会乃至人类赖以生存的星球乃至宇宙,皆为无常之物,皮若不存,毛将焉附?庄子谓人死“反入于几”,与“万物一府”,看来虽然达观,骨子里实掩藏着一种对人生无常的悲哀。至于常人出于种类延续的动物性欲望,将不死的需求寄托于子孙后代之繁衍不断者,更为愚痴。子孙后代,各有其独立人格,各有生死,纵使能延续万代,也丝毫不能说明自身战胜了死亡。
总之,无论怎样以达观哲学自慰,用移情手段遮掩,其实都是不敢正视死亡悲剧,不敢真正解决死亡问题以满足人本性求生求乐欲望的表现。对于人这种万物之灵而言,以如此态度对待人生根本问题,未免过于软弱卑怯,未免过于自轻自贱!
佛教的态度则与此颇为不同:首先敢于正视死等人生诸苦,毫不掩饰遮盖,而把人生缺陷与根本问题毫不留情地揭示出来,认清其可悲,然后研求根本解决之道。
由佛法观,人生固然以死为最大痛苦,然死依生而有,有生必有死,欲解决死的问题,必先解决生的问题。生死,于是被佛法突出为人生的根本问题。强调“生死事大”,人本性中对涅槃的需求与现实生死之苦,乃佛法所揭示的人生根本矛盾或人存在的悖论。“了生死”,从而被佛法列为中心课题。此所谓“了”,有两方面含义:一是了彻,谓穷彻生死的因果、实质,掌握超生脱死之道;二是了结,谓永远结束、消灭生死之苦。
在佛陀慧眼观来,人生之悲剧,不仅在于现前八苦交攻,更在于死亡并非苦的终结,而是有死还必有生,死后必为生前所造业力所缚,轮转于六道中,永无止息,若再生于人中倒罢了,而人却极易堕入地狱、饿鬼、畜生三恶道中,失去了再做人的资格,其苦痛较之于人,更是不堪言喻。这种生死流转,是更大的苦。佛法因此决志了却生死流转,认为生死流转的根本问题不解决,其它一切随生死而有的诸苦,即使有可能通过移情手段减轻,终不可能消灭,生死不了,一切诸苦,会永远没完没了。反之,生死若了,则一切皆了。犹如伐毒树,若断其根,枝叶永尽,若不断根而唯在枝叶上砍削,旋砍旋生,永无除期。不把解决人生根本问题列为大课题,只知解决小问题、枝末问题以求妥协苟安,舍本逐末,因小失大,小问题也未必能解决得好。
若就人生之全面而言,佛法亦不否认人生有乐,说人生基本上是苦乐间半。无容否认,人有极为丰富的乐趣:有饮食男女之乐、天伦之乐、情爱之乐、友情之乐、游戏娱乐之乐、工作劳动之乐、艺术欣赏及艺术创作之乐、事业成功之乐、求知学习之乐、道德修养之乐……,其乐之丰富深细,远非动物可及。但佛法认为这些乐无不依一定的条件而生,《瑜伽师地论》卷五名之为“非圣财所生乐”,说非圣财所生乐须依适悦、滋长、清净、任持四种资具而生。既依缘生,则其乐必然相对、有限,“不遍所依”、“受用时有边有尽”,容易“为他劫夺”。
苦乐在生活中所占比重,因人因时地而异,据心理学家福楼格勒(Flugel)研究,当代西方人平均一生喜乐占50%,痛苦占22%,不苦不乐占28%。有的人苦要多得多,但苦纵极多,也总还有乐。
佛学认为,若作深一层观察,则非圣财所生乐,亦以苦为实质。何以故?一切乐受皆依缘生,皆无常变灭不可常住,与人常乐的本性需求相违故,此乐之当体,即是“行苦”。《杂阿含》卷十六第437经载佛言:
我以一切行无常故,一切诸行变易法故,说诸所有受悉皆是苦。
诸受皆苦,被列为小乘四法印之首。无常故苦,乃佛法苦谛之根本义趣。《长阿含·大本缘经》佛言:
因乐触故生乐受,若乐触灭,受亦俱灭。
乐缘既灭,乐亦随灭,必生“坏苦”。世间之乐,莫不如此,没有不散的宴席,席散人空,乐极生悲,倍感凄凉。而且,就整个人生而言,有谁无苦?苦乐如形影不离,如《大般涅槃经》卷十三所言:
生死之中,实有乐受,菩萨摩诃萨以苦乐性不相舍离,是故说言一切皆苦。
依佛法真谛,人生之苦,更在于无我。所谓乐,以能受乐的主体自我为本。人所认为的自我,无非我的身心、社会身份、个性等,由满足此“我”之需要,乃生乐受。如饥渴时得甘美饮食,便觉爽快,寂寞时遇知音,便觉悦愉。然此所认能受乐之我,乃五蕴和集,假名为我,而念念变易无常,无一常住真我实受苦乐。能受乐的主体既如此,所受之乐亦如是,亦无常变灭,不属我有,非即是我。《长阿含·大本缘经》佛说苦、乐、不苦不乐三种受,皆“有为无常,从因缘生,尽法灭法,为朽坏法,彼非我有,我非彼有”,又云:
若乐受是我者,乐受灭时,则有二我,此则为过。
苦受亦如是,念念灭故,非常住真我。无论苦乐,皆非我而属因缘故,不得自在真常,故实质是苦。《大般涅槃经·一切大众问品》谓“一切属他,则名为苦”。
佛法盛谈人生诸苦,唱“有生皆苦”,乃至说乐亦是苦,从表面上看来,似乎有否定人生价值、悲观厌世之嫌。未能吃透佛法真精神的西哲尼采,取佛法糟粕,说人最好快点死去,以离开痛苦的尘世而归于寂灭,这实在是对佛法的片面曲解,正是佛所谓“饮乳成毒”者。实则佛法力说苦,只是针对世俗文化掩饰人生缺陷的破执之谈,旨在发聩震聋,唤起世人对人生现实、人生根本问题的正视,有了正视,才谈得上解决。
佛法认为,苦,仅是对迷昧人生而言,若觉知是苦,深观诸苦而发起超出生死的“出离心”,则人生诸苦,未必不是一件幸运事。若无苦纯乐,一如诸天,人便难以发起出离心;若众生无苦,则菩萨难以兴慈运悲而发尽度众生皆共成佛的菩提心。《起世经》中佛言:有三天使住于世间:老、病,死,它们应看做天神为警策世人发心求道、升华生命而派来的使者,应奉为师长。就此而言,人生诸苦,只要换一个正觉态度,便变成了珍贵之物,成为培养菩提觉花的肥料。对真正学佛者来说,人生无苦,反为缺憾。元代妙叶大师“十大碍行”谓“念身不求无病,身无病则贪欲乃生,贪欲生必破戒败道”;“处世不求无难,世无难则骄奢必起”;以病苦为良药,以患难为解脱,才是佛弟子对待苦难的精神。日本学者木村泰贤《大乘佛教思想论》说:
苦对于我们成为征服的对象时,便发挥其伟大的道德价值。反之,任己被苦征服,人生便可谓无价值的存在,这即是佛教的根本精神。
当然,欲征服苦,必先承认、正视苦,若连承认都不敢,谈何征服?
而且,佛法说苦,乃证得涅槃之乐的圣者从其大悲心中观照世人而说,言人生苦,是与涅槃真常之乐相比较而言。何况说苦,只是佛法世俗谛之一面,若从另一面真实谛观,苦生灭无常、无自实体故,当体是空。《摩诃般若经》卷一谓“知苦不生,是名苦谛”。知无苦可灭,才是苦谛的究竟实义。
真正学佛人,纵然身受众苦,乃至为济度众生而主动受苦,因证得苦性本空故,亦甘之如饴,不改其常乐。纵死期到来,因自见去处故,亦视死如归,毫无畏惧。这较世间英雄豪杰之壮烈而死,更为洒脱自在。
(原载《法音》1990年3-4期)
摘自:≪佛法正道论 ≫陈兵教授
五、佛教人生觀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