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那个乱世里,有过很多美好的故事,有许多多情的人。有人爱徐志摩的浪漫,有人爱金岳霖的钟情,有人爱张学良的传奇,我偏爱于钱钟书的平淡,他与杨绛门当户对,性格互补,正是一门好姻缘。在杨绛眼中,他只是有些执着有些呆傻的默存,会为她准备早餐,和她一起为对方剪头发,一起散步,一起读书,和他们的圆圆,一起,度过人生中很重要的日子。而钟书,不擅长许多事,常被人提起的就是他不会系鞋带一事,但是,他有他的季康啊,他会为了她学会成长,因为学会“划火柴”给她做早餐而开心,这一做,便是一生。提到他们在英国留学的日子,我好像能够看见英国图书馆里认真读书的那个女子,静候她爱人的到来,两人抱着书,漫步在树荫下,他也会牵着她的手,跟她说今日做了什么,她也告诉他自己看了什么书,聊着聊着就到了家门口。
喜欢和爱的区别大抵在于,喜欢是一眼看过去的悦目,而爱是埋在心里的守候。与你同在的日子里,我们把每一天都当成冒险,一起去发现更多的东西。我不羡慕热烈如火的爱情,平平淡淡的日常,才是我心中所属。
杨绛先生在她晚年的作品《我们仨》里写到:
钟书这段时间只一个人过日子,每天到产院探望,常苦着脸说:“我做坏事了。”他打翻了墨水瓶,把房东家的桌布染了。我说:“不要紧,我会洗。”
“墨水呀!”“墨水也能洗。”
他就放心回去。然后他又做坏事了,把台灯砸了。我问明是怎样的灯,我说:“不要紧,我会修。”他又放心回去。
我说“不要紧”,他真的就放心了。因为他很相信我说的“不要紧”。
不懂自理的钱钟书,有一个愿意照顾他的杨绛,他们是彼此的支柱,钱钟书相信的不是她说的“不要紧”,而是相信她,除了她,又有什么是要紧的呢?哦,不对,还有他们的女儿,他们最好的作品。
钱钟书和杨绛,家世是相当的,因而他们有机会相识,他们的学识是相当的,因而能一见如故,他们的爱情,建立在双方条件对等的情况下,所以能够持久,虽性格各异,但志趣相投。他们从相识,相知,相爱,到相守,身边都只曾有过对方。他说:“我见到她之前,从未想到要结婚;我娶了她几十年,从未后悔娶她;也未想过要娶别的女人。”两个都是“娇生惯养”的人,却又为了彼此互相包容,不断成长,维持着他们经久不变的爱情。所谓才子佳人,举案齐眉,相敬如宾,相濡以沫……说的便是如此吧。
杨绛看着自己的女儿和丈夫离去,看着“我们仨”只余她一人,看着三里河的家再不成家,想起钟书在书房看书的情形,想起一家人开心的日子,想必物是人非的凄凉之感,也不外如是。但《我们仨》很少提及他们之间不好的事,淡淡的回忆,淡淡的日常,却不缺乏温情,我便是因此,因为这本书,爱上了这一家三口。无论世人喧嚣,他们过着他们的太平盛世。我喜欢杨绛笔下的他们仨,人至暮年,记忆里最亲的人,只余下可爱美好的一面,虽然有时难过,有时辛酸,但毕竟,在一起时,单纯而美好,那些琐碎的事情,温暖了我对爱情的想象,期盼着也能找到这样与自己相携老去的另一半。
爱情有许多种形态,或轰轰烈烈,或平淡如水,或相濡以沫,或相忘于江湖。他们的爱情,我觉得是恰到好处,也许也可以称之为命中注定,正如《圣经》有言:“有的时候,人和人的缘分,一面就足够了。因为,他就是你前世的人。”但愿,有人愿意同你一起看细水长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