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如果可以倒流,我想我还是会卯起来蹉跎"
在还未成年的年龄里,对待感情总会显得更真挚。喜欢一个人会想时时刻刻腻着他,看着他眼里会笑,幼稚的行为随时莫名其妙地哈哈大笑。是很喜欢你,所以愿意把心坦坦荡荡的摆在你面前,告诉你我有多喜欢你。
现在很帅气很贵族的吴世勋,在他未成年的年龄里也很喜欢过全世界最好的鹿晗啊。无关爱情,那是最要好的朋友,是想要一起奔向明天彩虹的喜欢。勋鹿“我的双标男友”
说起你的优点我会一本正经毫不保留地从头夸到底,会在拍摄你时对你很真心地吹彩虹屁,不喜欢和人有过多地肢体接触但是你除外。你对我是例外,因为你是我打铁了心认为是最好的朋友啊。人足够年轻时,感情是容不下一点儿瑕疵。那时候的世勋太年轻了,喜欢鹿晗这个朋友,是藏不住的。鹿晗也很喜欢世勋,但那是鹿晗本身就喜欢很多人的原因,是和其他朋友那样一样的喜欢。他们的喜欢不对等,一个是一股脑地喜欢,一个是把喜欢分成很多份的。
后来,鹿晗退团回国。虽然很多人会很不喜欢他的举动,说是叛逃,但是那时候鹿晗已经需要足够地成熟去对待自己的未来和内心,这是一场选择而已。当然,世勋长大了,长得更帅了,越来越红了,开始有了贵族的气质。世勋也到了成熟去处理人际关系的时候,再也不会把喜欢一股脑地给一个人的年龄。
勋鹿,被人说是磕了砒霜的Cp,但我只是意难平。那是一段年轻青春时,最真挚的友情啊。和我们周围那些莫名其妙地走丢的朋友一样,其中也有一个曾经很真挚地对待过的朋友。但,我们还是分开了。
世勋啊,鹿晗啊,请往高峰走,在高峰处相遇吧!
和世勋一样,天生就很招人喜欢的秀晶也一样。我想,如果没有宋茜,秀晶也很难待到sm公司吧。月神说,我的姐姐在中国,我很想她。
天下无不散的宴席,真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