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普·凡·温克尔
第一章
1765年,在卡茨基尔山脚下的一个村庄里住着一个名叫瑞普·凡·温克尔的人。他为人特别简单,对人非常友善,是全村人的朋友和好帮手。
瑞普的老婆对他非常不好,但他却从没对她发过火。她要他做的每一件事他都照做,但他也是一逮到机会就离她远远的,有多远离多远。也许正是因为他老婆对他如此不好所以他才对别人那么好。村子里所有人都喜爱他,而孩子们更是非常喜欢与他一起。他会和孩子们一起玩,会给他们做小玩意。
瑞普不喜欢做事。他也不是真的懒。对他喜欢的事他还是非常卖力的:他常坐在湿漉漉的岩石上抓鱼,一坐就是一整天;也常带上他的枪,在山上林子里一走就走上一整天。
帮朋友收玉米,或是砌墙,他都异常卖力。他还帮着女人们打扫房子,整理园子,帮她们把买的东西从商店扛回家。
他随时可以做任何一个人的事,就不做他自己的。他不料理自己的田地和园子。地里的草都长老高,牛进园子也不管,吃了种的植物也让它去。对家人也是不上心。孩子们的衣服都是又脏又旧。而他的儿子,叫瑞普的儿子,身上的衣服最脏最旧。
但瑞普他自己一直都觉得挺开心的。他老婆整天怒气冲冲地不停叨叨他。说他死懒死懒,说他怎么可以这样对她和孩子们。但他从不作声,也不回答。然后她老婆就更加说不停,然后他就直接出门了。
瑞普有只名叫沃尔夫的狗。她老婆不喜欢他的狗:狗一进来就把它轰出去,而且不停地朝它扔东西。当然这狗也不喜欢她。
村子里有个小酒馆,叫做“国王乔治三世”,小酒馆外面的墙上还贴着国王的画像。天气好的时候,村里的男人们就常聚在小酒馆外,喝酒聊天。有学校老师德里克·布鲁梅尔,他有才,喜欢拽些长长的单词。有酒馆老板尼古拉斯·维德,整天坐那,嘴里叼着个长长的烟斗。瑞普常跑那小酒馆坐着,这样他就不用回家。但他老婆常去那撵他,所以瑞普就常常带上他的枪,牵上他的狗,躲进森林里去。
* 每天一点点 坚持一天天 ٩(๑^o^๑)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