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华在《活着》里曾这样说,人要是累的整天没力气,就不会去乱想了。
一周前,还在分秒必争的焦虑中忙碌,日子紧凑让人闯不过气,感叹我并不十分喜欢的生活。
春节回到乡下,大雪融化后的村庄仿佛一夜回春,阳光里透着慵懒的意味。
家家户户门前晒着新做好的棉被细软,还有飘着沁人香味的腊鱼腊肉。孩子红扑扑的脸蛋,老人宠溺的笑,
时光好慢,清闲的让人想用皮鞭催赶。
这个村庄,好多人在这里慢悠悠度过了一生。不知道外面的世界怎样大,不知道除了丈夫妻儿的一日三餐,除了繁衍育人,还有小时候曾经想过要当英雄的梦。
我不可怜他们,我自己都不明白生活的意义,何来评价指责。而生命本就属于每个人自己的感受,不属于任何人的看法。
回来了,像往常一样,他们看着我打量我,眼神里有羡慕,也有渺小的不安。这个小时候像土匪一样的女娃,如今都能用自己的双手养活自己。
更重要的是,我要离开这里了,会和他们有着不一样的人生,这个不一样,他们想了一辈子也没有真正实现过。
今年,我24岁,爸妈快50。在这个小地方,我爸是属于最有骨气的那批。他的青年十分精彩,土匪和英雄气质并存,因而声名在外,也较周围人更有见识胆魄。
妈妈善良勤劳温柔美丽,我可以用所有美好的词来形容她。他们俩凑一对,生下了我和弟弟,让我有了现在的家。
我是幸运的,在别的小孩每天挨骂干活的时候,我妈妈耐心地教我写字,给我讲故事猜谜语。
5年的时光,我都在妈妈身边,寸步不离。她给我梳漂亮的小辫子,穿红绿色的新衣服。6岁的时候,我背着小书包进了村里的小学,校长是我隔壁的隔壁。
刚上学,老师就夸聪明,让我当了学习委员。扎着两个羊角辫,小男孩们偷偷凑钱给我买礼物。7岁那一年,我的小伙伴们学会了洗碗。那时候,家家户户都在门前那条大河里取水。7岁的小小个,抱着顶半个人大的菜篮,跑到河边蹲在石头上洗碗,然后又湿漉漉地抱回去。
对比他们,我是真幸运。我的童年,被妈妈赋予了太多的爱。 她从不打我不骂我,耐心教导我很多做人的道理。
更重要的是,时刻嘱咐我努力学习上进。记得每次烧香拜佛,妈妈都会跟菩萨许愿:菩萨保佑我的青,让她能考上清华大学。
清华大学是我妈妈眼里最好的大学了,她一直坚信,她聪明的女儿一定不属于这里既有的人生。
妈妈生我那一年,刚好24岁,和我一般的年纪。那时候的爸爸,还是个脾气狂暴的土匪,一个不可一世的赌徒,一个动不动就和别人干架血洒一地的混混。
但混混归混混,爸爸赚钱养家倒是一点不耽误,日子撒泼的很。在这里,能赚钱就能称王。
这样一刚一柔的组合,也便有了如今的我。跟着爸爸,我学会了赌,学会了跌倒不能哭,打架不能输,学会了逞强硬撑。
和妈妈一起,我却感受到了世间所有的美好,看到了悲悯之心的力量,和为母则刚的强大。
后来,村里学校倒闭,我转校到了另一所小学。上学校要步行2公里。每天早上我一蹦一跳奔着去,下午放学又一蹦一跳的奔回来。
春天,会挖路边刚刚冒出来的野桃树,夏天会跳到河里玩水,有时候绕小路去摘莲蓬,挖蚯蚓去钓龙虾。
每年的寒暑假,小小个的我野的不见人影。干干净净穿出去,回来不知道哪里沾的一身泥,想必又是跳哪个小溪,没跳过去栽水里了吧。
好皮呀,我这孩子,没一点姑娘样。不过,那时候我的小伙伴真多,每天有好多新奇玩法。
后来有了弟弟,我的日常玩耍清单里多了一个任务,就是照顾他。帮他洗澡,喂他吃饭,一起睡觉,带他玩,当然也会不耐烦地欺负他。有了他,最明显的感受,爸爸变了。
小学毕业,要上初中。我成绩不错,能上镇里最好的中学。我的小伙伴们成绩不好,他们就在附近的一所初中凑合了。
那一年,县城里开了一所私立中学,都是最先进的设备,教师寝室都有空调,高级图书馆会议室,塑胶跑道,喷泉日晷,超漂亮,必须要经过选拔才能入学,学费也比普通中学贵的多。
爸爸闻讯,让我参加了入学考试。就这样,我从小乡镇又跑到了县城。在那里,我认识了我这辈子最好的三个朋友。
那三年,我的改变很大。从被嘲笑到成为尖子生,从一口方言到流利的普通话,从被人欺负到再也没人惹我。
那三年,算是灰姑娘的蜕变吧,视野开阔了很多,但离我原来的小伙伴们也越来越远。他们中的好多人都辍学,女孩外出打工,男孩在家混迹人生。
今年回家,又看到他们了。其中一个和我同龄的男孩,没有正经事,整天骗钱唬人,现在着急娶不到老婆,还有一些凑了个姑娘结婚,啃爹妈过日子。
那些结了婚的女孩,年纪和我一般大,怀里抱着一个宝宝,还有一个两三岁的在地上玩耍。他们谈论谁家的姑娘女婿,谈论孩子像爸爸还是像妈妈,谈论今天在哪和谁打牌。
我抱着他们的孩子,捏捏宝宝们通红的脸蛋,放佛看到了他们母亲的婴儿时期。生命这样一代一代延续,生儿育女就是他们最大的职责。如今,他们快要完成了。
只是,我能从他们眼睛里看到渴望,曾经他们错失的,我在他们看孩子的眼神里看到了,放佛无声地诉说:孩子孩子,你快快长大,要好好读书,要出人头地。那种殷切,一个眼神便能看的明明白白。
初中三年,我非常努力。还没中考,我就被提前招录进了当地最好高中最好的那个班。初中灰姑娘的我,高中却自带了主角光环,很多小小的感动。
只是现在,这些感动好像离我越来越远了。家里有一本纪念册,好几本日记,有我记录喜欢男孩的笔记,有我反抗父母的义正言辞,也有关于自己未来的小小梦想。
那时候,都不明白为什么要考大学,为什么要读书,为什么读书就能过上好生活。如今,好像明白了些。也许我不想只是活着,只是活着混吃等死。
我爸说,到现在才觉得自己真正活明白,开始放下很多事情,越来越懂得珍惜和感恩。
我听着很受触动,欣慰于爸爸终于能放过自己,欣慰于现在的家温馨和睦。但从他慢下来的步伐里,我却不可避免地看到了他的老去。
生命延续,一代传承一代。这里的人们,或许没有太多文化太多追求,但他们终其一生都在为下一代努力。
又何尝不伟大呢?我是这里长大的小孩,受过这里的馈赠,感受过他们善意的眼神,便永远不会忘记。
远方很远,但家乡永远在心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