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开之前为你的写过的日记,看着我那曾经视为“秘密”的青春,仔细的翻读。虽然写得极其幼稚,也谈不上什么文采,但是那足以勾起我对你的思念,或烦忧或幸福,或高兴或伤心…日记中主人公自始至终却只有你一人。
2011年,与你相遇的第一年。
不长不短的头发、细窕的腰肢,再加上那疯疯癫癫的步伐,吸引了呆木的我。记忆中的那天太阳很烈,但我觉得比太阳的还要潋滟的,是你的眼睛。也就在那时你一颦一笑、动静两宜,哪哪都迷人,我觉得你那天是全校最漂亮的女孩,就和之前的三百六十四天一样的漂亮,也许这就是喜欢上一个人是这样的感觉吧。
木纳的我不知道生命中到底有多少令人惊喜的馈赠,也不知道有多少令人差异的巧合,在这千万人之中,我竟遇见了你、又遇见你……记得你转过脸,用一眼就令十六岁的我沦陷的目光,似笑非笑看着我,也就是在那时我相信了这个世界上真的有巧合和缘分一说。那时的我真的好想上前对你说一声:“好巧,又遇见你…”
2012年,离你那么近,我却藏的那么远。
一张课桌的距离原本只有一步,而这一步我却走了七年。尴尬的我也只能藏在教室的某一个角落默默地注视,虽然“藏”的很累,但是想起却春暖花开……好像青春的悸动就是这么的简单、这么的纯粹。
2013年,面临毕业、该说再见的我。
十七岁那年的雨季,还未渲染,便已落幕。也许谁都经不住似水流年,逃不过此间少年。转眼面临中考,忙碌的学习几乎将时间榨光,与此懦弱的我也将“喜欢你”当作一个秘密一直……一直的压在心底。 如果,我鼓起勇气说我真的喜欢你,答应给你比友谊更完整的心,你是否愿意? 如果,我用向着你走九十九步的勇敢去佐证你口中的执念与傻气,用不用再向前的走一步等待你,那时的你是否会给这份感情一个美好的结局?
2014年,不是我怯于许诺。
“一辈子”这三个字,从年少的我们口中说出,皆是不知畏惧的豪迈。所以请原谅我从未对你许下任何豪迈的誓言,我更喜欢含蓄和欲说还休的美好,一切淡淡的开始,淡淡的延续,符合你喜欢的童话爱情。哦,对了,还也请你原谅我从来没将那炽热的三个字——我爱你,说出口,在这个走心太难的时代上,人们总是轻易的把“AI”放在嘴边,给人一种廉价的感觉。所以觉得还是喜欢更符合你我之间的感情。
我喜欢你,我喜欢你的性格、喜欢你疯疯癫癫的在我面前跑了跑去的样子、更喜欢你那迷人的笑…( like you not because of who you are but because of who I am when I am with you. )
2015年,有些爱只能淹于岁月、止于唇齿。
老天有时候就是这样,让我在没有爱的能力时候,遇见了一见倾心的你——如此的无能为力,痛至深处,只能借酒消愁,一杯苦酒灌下,熨帖了胃,却温暖不了心。懦弱的我选择了忘记,你的QQ我删了又加、加了又删了、删了再加,最后我发现当我用一万种的方法去忘记你时,却总在一万零一次想起你,我讨厌这样想你的自己。
2016年,五月二十日,农历四月十四,宜祈福、宜告白。
今夜的我想冒昧问问你的爱情有没有花开?梦里的你,又会将何人思念?不知我是否有幸出现在你梦中与你擦肩而过。我,还在期待有你的未来,想和你一起共写青春年华…我多想陪你一起走过晴天,跨过雨天,守护你的每一天,风起时,将你拥入怀中,下雨时,和你一起在屋檐躲雨。好想,好想,为你做好多事请,真的好想,好想陪你过每一天。也许,经过这七年,我发现我长这么大唯一坚持下来的的事情就是——喜欢你。
2017年,为了这次相遇,我蓄谋已久。
我带着年少特有的幼稚与执着,来到了你的城市。当我得知你已在前天回家,不免有些沮丧。这时的场景像极了陈奕迅的《好久不见》,你也并没有忽然的出现。我,走过柳巷、迎泽、鼓楼,试图用自己的脚丈量这座城市,企图的想留下更多的足迹,只愿:在某一个角落你我的脚印能够重合。也好让你知道此时我是多么想你……
—— 嗨,姑娘这有你的一封信
老鬼(QZ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