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有读者发来私信说:我前任,要结婚了。他发了邀请函给我,请我参加他的婚礼。我们之前谈了4年多,我们说好今年要结婚的。结果今年他要结婚了,新娘却不是我。我该不该去参加他的婚礼?
其实这个问题,对于还没参加过前任婚礼,以及连我自己都没结过婚的人,而且还是单身汪一只的我来说,算不算是在虐我呢?你结婚管我卵事,为毛我要去!我姑且先不说,我只想说说自己的看法。
记得《奇葩说》也曾辩论过这个问题,那时候还辩论的特别激烈。那期奇葩说的嘉宾是赵薇。琼瑶阿姨在《还珠格格》里把赵薇塑造成一个灵动活波的小燕子的角色,我们就故事回顾一下前任的话题。
尔泰和五阿哥都喜欢小燕子,赛娅和小燕子都喜欢五阿哥,最后的结果是——井野嫁给了佐井,而小樱嫁给了佐助。前任结婚你去不去呢?反正琼瑶阿姨和岸本齐史用自己的作品说话——不仅得去,还得成为闺蜜。——哦,好像这几对都不是前任,人家都是初恋,所以也不存在要选择的纠结。
这事儿要是发生在清朝,那一定是前任都在后宫里——哦,好像都是现任。你要是问乾隆参不参加前任的婚礼,他铁定直接把婚礼砸了,把前任纳入后宫,因为谁敢和劳资抢妹子。
拉回现实话题,我们就谈谈黄晓明和杨颖的大婚现场,有人去了有人没去。与其他明星情侣分手后反目成仇不同,Angelababy和陈伟霆则是“再见亦是朋友”,有网友曾爆料称,Angelababy在拍摄电视剧期间与陈伟霆同住一酒店,更传出期间还曾一同外出共享美食,令网友调侃称两人是“前任变闺蜜”。
黄晓明和杨颖结婚的那天,陈伟霆虽然没去,但是也为他们送上了祝福。参加前任婚礼是件很尴尬的事情,如果陈伟霆去了,发现前任的现任比自己优秀太多,他面子往哪里搁呢?多丢人呀!多尴尬呀!
如果是三年前,我可能会赞同蔡康永带领的正方辩论团的观点是“该去参加前任婚礼”。我个人觉得:还是可以去的,去看看他甩了你,又勾搭上了怎样的货色;看看他的眼睛,是不是还和你们交往的时候一样瞎呢?如果不是瞎了眼,又怎么会丢了你,让你做这么残忍的选择,变得这么纠结呢。
以前,我觉得分开之后还能做朋友;即使做不成恋人,我们也能微笑着,像个绅士一样,说着祝福的话语;即使那不是你的真心话,我们也可以像个演员一样,演出那种镇定自若的淡然,演出那种极品好前任的身份。毕竟,我们爱过;毕竟,我曾那么那么地在乎过你。
现在,我不这么觉得了。我会赞同高晓松带领的反方
“不该去参加前任婚礼。”因为分开了就没了关系,再见面也只会是尴尬。既然分了,就分的彻底点。都已经过了期的巧克力,再好吃也别逼着自己吃下去,到时候拉肚子腿软倒在厕所里的时候,连个扶你起来的人都没有,叫天不应叫地不灵,眼泪也只能往肚子里咽下去。
回到奇葩说的辩论赛上吧!
正方1号张昊玥:有和平分手的人,也可以和平见面——前任是朋友。
张昊玥有一个先天非常明显的劣势,95后。年级小到未必都有前任,前任还未必结婚,不过属于她的部分算是真的动了感情。第一场高晓松说过“那是你们diors想象的贵族”,想象的东西往往和亲身经历的东西往往大相径庭。
你以为,都像韩剧里演的,分开也不一定分手,还能一起做好朋友,做好闺蜜吗?想多了,你以为全世界满满的都是爱吗?你特么都和我分了,劳资干嘛还浪费时间去参加你的婚礼呢?更何况还有那么一群人,没做过朋友,就直接恋爱了呢?压根就不存在分手之后变回朋友的可能。
反方1号张颖玉:婚礼邀约的现实之恶和自己的心
举办婚礼三点:要祝福要面子要钱。这是在直接地挑明一个社会生活习俗的现状。我们不谈好坏,举办婚礼确实会出现很多奇怪的事情,至于众人调戏新娘伴娘这种事就不要那民俗礼仪来做借口了。
张颖玉说在她的世界里没有前任,只有亡夫。看起来很好笑,这其实是一个成熟的对待感情的态度:我和你恋爱,把你当我陪伴终身的配偶,但你若你离开我,就是在我的生命里亡故,以后再出现的人,哪怕长着和你一样的脸,操着一样的口音,也不再是我认识的那个人。
其实,对于很多人而言,是没办法忘记前任的。去参加他的婚礼,只会将内心中已经放下的情感再次被拾起,这个假想从某种意义上说完全正确的。有些爱得刻骨铭心的人是根本放不下,但大部分人都会在时间和空间的隔离下,变得越来越疏远。而这个隔离消除,又会再次被响应。难道,我们还要再犯贱一次,过去再被他伤一次吗?
正方2号范湉湉:不管是自己被分还是主动,都要去婚礼(穷尽可能)
范湉湉的标准没有参考价值,尤其是普世参考价值,但范湉湉活得如此刚烈独立(看成熟的定义,这也是不成熟),确实不失为一个现代女性的榜样。范湉湉的观点不怎么纠缠在价值观上,反正这个个性的女子就是要去,越难越要上,活得才非常精彩。
虽然代入感非常强,但我们也知道奇葩说的现场观众越来越刁钻了,你一个那么刚烈的女子去,那是完全符合你的价值观,不去才奇怪了,我们这些凡人怎么办?湉湉姐其实也给出了一个相对不那么刚烈的做法——这个做法,只要不是我的婚礼,我太推荐做了!
但是,试想一下,如果真的到了现场,你还能做的那么随意吗?人都是心口不一的动物,嘴上说着不在意,难道心里就真的能不介意了吗?生病的时候,我们总是说不要吃药,最后病的实在受不了,还不是乖乖吃药了。不是因为我们犯贱,而是因为我们难受,而是因为我们爱过。
反方2号王韵壹:不想干扰自己的过去记忆,不想干扰别人的记忆构成。
前任真的有那么不好的话,当年你们为什么要在一起。这应该是一种认知上的改写,如果不这么想,就不得不面对一个很难解释的问题——前任要真的那么好,当年为什么要分手呢?
王韵壹的价值观是:前任(及其所有过往的记忆)都是美好的。但怎么推出前任婚礼我不去的呢?因为一前任变化太快,二前任没有你进步快。
假设你去参加了婚礼,看到他的新娘比你漂亮,比你高挑,比你更会撒娇;挽着你曾经最深爱的男人,成为万众瞩目的焦点。然后在众人羡慕的目光里,像你走来,感谢你:离开了全世界那么好的他,才让她有机会成为这个世界最幸福的女人。请你唱首歌来祝福他们的时候,你会怎么抉择呢?不唱,显得你小气吧啦,说明你还对他余情未了;唱了就说明你虚伪,昧着良心说着那些违心恶心的话语!
正方3号董倩:给婚礼的仪式感脱敏,主动进入不舒适区寻求改变。
虽然周玄毅说过,一切类比都是不当类比,但董倩这个拔刺清创类比真的是非常有代入感。逃避和面对到底哪个更好,这是一个问题;而我们对逃避和面对的理解又是另一个问题,同样的行为,对你可能是逃避,对我可能是面对。周玄毅后面新鲜出炉的《辩行记80:开宗明义的难处》,就说的非常清楚了。董倩给出了好聚好散,纠葛难断之外的第三种状况,念念不忘。婚礼不去就是怕,不想面对,不想承认,但是——念念不忘,必有回响!
我只想说几句,什么狗屁的给婚礼仪式感脱敏,主动进入不舒适区寻求改变。面对一个曾经上了你的人,伤过你的人;你还自讨没趣的站在他面前,寻求改变。你是想和他死灰复燃呢?还是想再体验一次被他伤的体无完肤的痛感呢?
反方3号李林:旁观者眼光和自我的境界
通篇我就想说一句话:话糙理不糙。李林的道学功底能够活学活用,而且指点现世,这才是真正的“身在林中走,片叶不沾身”。
第一个点说的是到底要不要在乎旁观者的眼光?第二点其实是第一个点的深化,就算你不在乎旁观者的眼光,那么半旁观半参与者呢?
你去参加前任的婚礼,是否有考虑过那些旁观者的眼光呢?他们会怎么看你呢?
“你是有多犯贱,前任的婚礼也敢来参加!”
“对比一下前任才发现,原来新娘是那么优秀!”
“这女人四不四傻,居然过来找虐。”
等等诸如此类背后议论,你想过了吗?
正方4号张哲耀:我们能不能笑看别人获得幸福
一个新视角。《三傻》里面说,朋友过得不好,你很伤心,朋友过得好,你更伤心。张哲耀其实道学段位是不如李林的,因为李林段位是,“厉与西施,恢诡谲怪,道通为一”,而张哲耀还在说我们要如何脱离“蜩与学鸠笑之曰”的境界。
可笑,你特么以为你是圣人吗?还笑着看别人获得祝福,我们女人都是感性的动物,难过感伤的时候太多。看着别人幸福,还要陪笑,是不是太不人道了。是不是,还要别人笑着说我们犯贱,说我们傻呢?
反方4号胡渐彪:将婚礼的仪式化再度【脱敏】,尴尬不去不言自明。
将婚礼的仪式化再度【脱敏】。既然婚礼就只是一个饭局,那如果你觉得尴尬,其实不去就是不言自明的了。有句话叫做:答案先验性的存在于问题之中,就是这个道理。克罗齐认为,美是直觉的,他也认为一切历史都是当代史。如果美的体验是直觉性的,那么你对婚礼的不适感其实就是在直觉性告诉你不应该去。
既然都已经感觉到了,去参加他的婚礼,会给自己不适的感觉。为何还要逼着自己去参加呢?我们还没犯贱到,要强逼自己做自己不喜欢做的事情;还没沦落到,要拿自己的热脸去贴他的冷屁股。
至于最后的辩论结果已经不重要了,只要你自己做出了选择,就别犹豫了;太纠结,只会给自己徒增烦恼。他给你发邀请函也许只是顺便发了,或者只想让你给份子钱而已!又或者他想看看你,没有了他是不是过得很好!这都不重要!
我想告诉你的是:别逼自己做不喜欢做的事情,不想去就别去。分了,就好好过日子。忘记前任最好的办法,就是谈一场新的恋爱;然后给自己一场专属于你的婚礼,让自己变得幸福甜蜜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