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0年,没有iphone也没有华为,俗称大哥大的通讯工具风靡中国,传呼机也迅速没落了。黑色外表下的厚重感让人为之沉沦,大哥大以它魁梧的身姿侵占了人们的视野。
西北一个小县城里,一名身材高大,将七分头发梳得油量的青年男子手持大哥大,神情焦躁地等待着电话那头的人,拨了好几遍后终于出声了,男子迫不及待地嚷道:“妈,干啥呢干啥呢!这都已经送产房了,您还磨磨唧唧的,快过来!”说完气呼呼地将这黑色宝贝装进了大衣兜里,等她妈赶过来时,媳妇早已为他生下了营养不良的儿子。他可怜地望着小鸡似的生命,留下了二十八年来的处女泪,一向傲娇的向老板终于当爸爸了。自打前年媳妇流产,他们就一直盼望着能生个健康的宝宝,可这娃看起来并不怎么健康。
他妈抱着刚产下的男婴,不顾胎血一个劲儿地往小黄脸上亲,嘴里还神神叨叨:“哎哟我滴大孙子,咋能瘦成这样儿嘛!”向老板擦了擦眼泪,赶忙跑到病房照顾妻子。虚弱无力的女人张开了干裂的嘴唇:“孩子好吗?”“好好好,待会儿抱过来给你瞧!”向老板似乎同媳妇一样,经历了一场磨难后才孕育出这鲜活的生命。
孩子在和睦的家庭里悄然成长,名叫向梦轩,是个乖巧的男孩。虽然父母不是什么大的文化人,但家庭条件还算乐观。梦轩他爸妈白天都在外面忙生意,只有奶奶细心地呵护着他。
在向梦轩上小学那天,父亲领着他走进了学校。高高悬挂的五星红旗吸引了梦轩,6岁的他还不懂红旗是啥,祖国又是啥。他老老实实地跟在爸爸的屁股后面打量着新世界的一切,小眼睛东瞅瞅西瞧瞧,恨不得停下脚步观赏完了再走。一年级的报名手续办妥后,爸爸领了一堆书,带着梦轩熟悉了自己的教室和班主任,随后对儿子说到:“从今天开始,你就是一名小学生了,不许哭鼻子,不然老师会打你的。爸爸先走了,下午来接你!”还不等父亲说完,梦轩吓得已经抱住了父亲的大腿,那么小的娃娃,力气倒是不小,爸爸和老师边劝边拉开梦轩。此时,泪如雨下、声嘶力竭的小娃感觉自己的世界末日来临了,他在哭哭喊喊中目送了爸爸。
小孩子就是这样,惧怕新世界,同时也适应新世界。向梦轩很快融入了小学生活。上课认真听讲的梦轩经常受到老师的表扬,放学后就跟逃出动物园的马儿一样,狂奔到家。家里住的是平房,有一大群小伙伴在等待玩耍,女生们跳皮筋、说悄悄话,而他们男孩子则流行滚铁环。从你家门口出发,一直不停地让铁环滚到我家门口才算升胜利,他们乐此不疲,快乐地享受着童年的生活。
玩儿累了就去看动画片,梦轩家有个大大的彩色电视机,很多小伙伴都跑到他家围坐成一团观看葫芦娃,孩子们不敢坐沙发,都是搬着小凳子挤坐在一起。当妖精把爷爷杀死时,一双双眼睛酸涩地流出泪来,穿山甲和爷爷的离世让孩子们情绪黯然,个别孩子的家长喊自家娃过来吃饭,可受了伤的小心灵哪儿还有心情吃得下饭。孩子们悄悄地诅咒着妖精快点死掉!
梦轩的妈妈看着朋友的儿女们都会一门才艺,想着让梦轩也去学习学习。有天,她对8岁的梦轩说:“儿子,你喜欢钢琴还是笛子呀?”这个玩儿心很重的儿子一口回绝道:“我才不学呢,每天上课要学,回家还要学。不过我喜欢画画。”妈妈高兴地亲了亲他:“好,明天妈就带你去美术班,我儿子长大了做个画家怎么样?”梦轩幻想着自己的画除了被当做板报以外,还要走向世界,终有一天映在美术书上,让小孩子们学习。随后爽快的答应了妈妈!
一个周末的上午,妈妈带着梦轩来到了美术班,那个年代培训班才刚刚起步,样式不全。刚进去,梦轩就看到神情严肃的老师在教孩子们画国画,老师还询问梦轩的功底,让他拿毛笔画一画。看着身边的一幅幅鸟儿、花儿图,梦轩怯懦地拉着妈妈的衣袖,小声说:“我不会画,我不喜欢画画了。”妈妈只好尴尬地带着他离开了美术班,梦轩对生着气的妈妈说:“我喜欢素描,油画,那个不喜欢!”妈妈并没有理睬他。
梦轩的童年就这样在快乐与宠溺的长河里流逝,他开始为学业拼命起来。初二的梦轩为物理烧费了脑,他总是搞不懂那些原理,“究竟是什么人会研究出这么一门不可思议且难懂的学科”。少年的烦恼与日俱增,更恼人的是前桌的女孩有男朋友了,他一直以为女孩也同他一样喜欢着彼此,这让少年脆弱的心遭受了沉重的打击。
爱好美术的他偷偷为女孩画了几张素描,虽然没有学习过,但看得出来有些天赋。如今,心爱的女孩已不是自己的了,他便悄悄将那几张珍贵的初恋图烧毁了。
一日,朋友王斌带着他去网吧,他头一次迷上了一种叫“红警”的单机游戏,随后经常和王斌一起去消遣。他第一次抽烟也是在网吧,一群社会青年给了他人生中的第一支烟,那支呛的他口腔发辣、眼泪狂流的东西,让他一下子对烟失去了兴趣。
向梦轩虽爱游戏,却从不翘课,一到周末便直奔网吧,奶奶做的饭也来不及吃,一门心思只攻技术。有天,他打游戏累了,中场休息时瞥了一眼旁边男生的屏幕,一个没有穿衣服的女子赤裸裸地映入他的眼帘,青春期的少年既害怕又好奇,但还是抑制不住地看完了那部带颜色的电影。他的情绪紧张,身体燥热,头脑里全是那个赤裸的女子。
回到家后,向梦轩慌忙奔向了自己的房间,他像拿了人家东西一样,偷偷摸摸地盖着被子躺下了,连灯都没有开。这张小床给足了他所需要的安全感。此时的他满脑子都是影片里的画面,慢慢膨胀的欲望让14岁的少年第一次用手解决了生理问题。
后来,他了解了性,也开始关注女生。他曾为此感到迷惑感到好奇,但内向的性格驱使他保持沉默,就像大多数青春期的孩子一样,把性看做屙脏的东西。
向梦轩在彷徨与困惑里完结了自己的初中时代,步入高中的他离成熟更近了,这个时期的孩子正处在角色混乱和角色同一期,梦轩也不例外,开始注重起自己的外貌。由于《超级女声》的热播,边框眼镜变得时髦起来,梦轩为了能戴个好看的黑边眼镜,整日里玩电脑看小说,最终如愿以偿地把自己弄成了个近视眼,戴上了使自己光彩夺目的边框眼镜。发型就更不用说了,女生留着厚厚的齐刘海,扎着马尾,鬓间两缕长发自由飞翔。有个性的男生不喜欢毛寸,他们追求用啫喱水把头发固定出造型,男生也有刘海,也是以挡住眼睛为帅气的指标。
向梦轩好不容易将寸头留长了点,买了啫喱水打算弄造型,好叫自己的发型配得上帅气的眼镜,可生意败落的父亲一气之下拿剪刀剪掉了他眼镜的陪衬。叛逆期的梦轩终于忍不住大发雷霆,他们学校有句顺口溜“头可断血可流,发型不能乱”,这下好了,啥发型都甭想了。向来温顺的梦轩狂躁地扔掉书包,推翻桌子跑了出去。他哭着走到了一个没人的角落,此时此刻他觉得自己就像是被扒光衣服的妇女,羞于见任何人。奶奶担心孙子,也随着梦轩小跑出来,老年人以最暖心的爱抚慰了青春期叛逆的少年。
等到高二文理选科时,向梦轩不顾家人的反对选择了自己喜欢的文科,父亲还因此与他冷战了一周。大人都知道如今的社会是理科的天下,文科生出来能有什么出息,所以梦轩的决定深深击垮了他的爸爸。
文科男福利好,全年级各色的美女都融进了为数不多的文科班,这让腼腆且普通的向梦轩突然一下子鹤立鸡群起来。他们班62人,仅有12个可怜的男生,而且这12位“国宝”看起来体弱多病,丝毫不像隔壁理科生那么健硕。但向梦轩内向的性格和卓越的才华让很多小女生为之倾倒,她们为他买水买饭,争风吃醋,这让少言寡语的梦轩暗自骄傲起来,他开始鄙视那些委身求全的女生,整日装出一副流川枫式的高冷。
这高冷和傲娇也恰恰改变了他的命运。原本可以考文科状元的梦轩,被邻班的男生狠狠“教训”了一番,自打那天起,他又恢复了昔日里的低调,有时甚至开始自卑起来。他恨自己不够高,不够强壮,恨自己选择了女生学的文科,渐渐怀疑起自己,导致高考失利。
被一所三流的二本院校录取后,向梦轩欣然接受了事实。他这个人有着蟋蟀一样随遇而安的精神,离开家乡独自南下求学,他既兴奋又期待。可是理想总和现实不一致,你期待越高失望也就越大,向梦轩的大学很平凡,他的大学生活更是平淡。以前不顾父母反对选择了文科,这次选专业父亲说什么也要坚持到底,他的父亲打听到中文专业更适合将来考公务员,所以让梦轩放弃历史选择了中文。
梦轩虽不讨厌这个专业,但也没什么兴趣。他同其他的男生一样,没课的时候就在宿舍打游戏,浑浑噩噩的过完了大学一年级。二年级时,有一个舍友选择当兵,就迎来了一位举止大方的新舍友。每当他们三个打游戏时,那位文质彬彬的男生就会拿起书去图书馆。
有一天晚上,宿舍里只剩下爱看书的男生和向梦轩两人,空气里的分子突然停下来。两个没有交集的人在一个小空间里异常尴尬,爱看书的男生名叫陈天奇,父亲是公务员母亲是老师,出生自书香门第的他有一个爱看书的习惯。这晚,他开口问梦轩:“向梦轩,你平日喜欢读什么书?”梦轩被学霸这么一问,慌乱的不知如何是好,他以前喜欢看历史书,可现在哪儿还看书啊,整日里英雄联盟。
“我……我喜欢历史方面的!”
“噢,史记?资治通鉴?左传?我也很喜欢古代的这些书籍,只不过偏文学多一点!”
“史记和资治通鉴只看过一些,我喜欢读南北朝的历史,那个乱世里人性显得很卑微……”向梦轩被打开了话匣子,滔滔不绝地和陈天奇谈论着古代帝王。
以后的日子里,向梦轩收起了电脑,没事就跟着陈天奇跑图书馆,两人分享着彼此的读书感受,在书的海洋里徜徉着。
的确,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向梦轩开始喜欢文学书籍,尤爱五四文学,“那个时代的人怎么都这么厉害,几乎每个问文人都掌握着一门外语,而科技发达的现在,我们却连个英语都学不会!”向梦轩开始感悟人生,思考人生。他欣赏钱钟书先生,欣赏他被批斗后依然顽强创作,欣赏他的才华和人品。他喜欢胡适和梁实秋的作品,正是这些大师的文字让他的灵魂升华,胡适在《不朽》里的哲学理念令他激动不已,他仿佛找到了存在的价值。此后的大学生活,充实而又精彩,他开始旅行,开始画画,开始写作。
你若盛开,蝴蝶自来。优秀的向梦轩吸引了女孩子的眼球,她们想办法找到他的微信,约他吃饭,他都礼貌地拒绝了,他不喜欢现代这种短暂而快速的约会方式。直到有一天,他收到了一封信,心里的防线才被击垮。这封信,也是情书,是他的同班同学曲穗写的,曲穗是他欣赏的女性,她美丽的外表下有着一颗纯净的心,是很多男生向往的女神。
曲穗的信这样写道:
梦轩兄,
余与汝已同窗三年有余,此前,余不曾觉察汝之才,若尊师举荐,余至此莫能信。汝之文似行云流水,大有嵇康之风。余因文而观其人,若久,余之心亦同赏文之意流入汝之身。余愿同汝执子之手共度此生,汝不负,余定不弃!
穗念
曲穗的这封古文书信是行书体,字迹工整娟秀,虽简短,却情真意切。向梦轩也回了一份:
曲穗,你是众人心中的缪斯,是举止高雅的大家闺秀,是万人倾慕的对象,与我而言,是可望而不可即的。收到你的信后,我开心到不能自已,我并非同世人那样肤浅的贪恋着你美丽的容貌,我欣赏你的一切。若陆小曼是徐志摩的女神,那你便是我的陆小曼!
此致,敬礼!一个普通的向梦轩!
通过几封书信的往来,两人正式确定了男女关系。坠入爱河的向梦轩给曲穗写了很多诗歌,他们发誓要一直像现在这样做灵魂的伴侣。
向梦轩的大学生活因陈天奇变得有意义,又因曲穗而多姿多彩,他无比贪婪的享受着岁月静好。
毕业季,大家为工作四处奔波,向梦轩的父母强烈要求他回到家乡西北参加公务员考试,而生为南方姑娘的曲穗却不想去西北,他们因此争执不休。双方都没有妥协,最终结束了这段罗曼蒂克的爱恋。
向梦轩正式回到家乡参加考试,刚刚毕业的他热血澎湃,心比天高。报考岗位时,选择了省市里最热门的一个职位,而且他坚信自己定能成功,于是开始投入到学习中去。整日读些功利书籍,让向梦轩苦不堪言,可又能怎样,家乡属于二三线城市,没什么大公司,自己又没什么手艺,只能考编!一个多月的学习让他消瘦了不少,可随之而来的结果令他措手不及。失败了,竟然失败了,他向梦轩失败了,第一次的热血就这样被公考打垮了。
可他并不退缩,还有机会嘛!后来大大小小的考试他都参加了,两年时光,他一无所获。整个人再没有曾经的风度翩翩,仿佛又回到了高中时代,变得疑神疑鬼,开始怀疑自己怀疑社会。
“我向梦轩不差呀,为何仕途如此波折,难道我的命中注定不适合从政?”他一次次反问自己,又一次次地迎接着考试。毕业三年,看着身边的同学都有了工作也有了家室,他焦虑了。每天行尸走肉般的生活和成堆的资料侵蚀了他的内心,什么是梦想,它似乎那么遥远。
就在向梦轩一蹶不振的时候,大学的舍友陈天奇再次拉了他一把,他将铅尘褪去,整装待发。再一次投身于公考之路,他深知“塞翁失马焉知非福”之理,所以相信自己会成功。在黑暗的道路上孤独爬行,的确很煎熬,他逐渐喜欢摇滚乐,是一首首摇滚老炮将他的热血重新召回。努力终究没有白费,他如愿以偿的成为了一名公务员。
但是到头来,他才发现,这并不是自己想要的结果。他想写诗歌,想画素描,想看文学书籍,一切爱好在公考之路上消磨殆尽,如今的他拿起笔只会说空话假话,画起画似像非像,看书静不下心。这样的日子他再也受不了了,但焦躁不安的心让他越发慌乱。
27岁了,他不知道自己喜欢什么。他对姑娘没有兴趣,对书籍没有感觉,仅剩音乐与他“相看两不厌”。有一天,他在出差的途中放了一首许巍的《蓝莲花》,耳机里的歌词伴随着窗外的风景,他似乎找到了答案。
“穿过幽暗的岁月,也曾感到彷徨,当你低头的瞬间,才发觉脚下的路,心中那自由的世界,如此的清澈高远……” 对啊,自由,他不正是想找寻心中的自由吗!激动的向梦轩把声音放到最大,音乐声几乎要震破耳膜,可是他却流下了欣慰的泪水。
回到工作岗位后,他请了三天的假,踏上了寻找自由的旅程,虽然凯鲁亚克说过要一直在路上,可他这份来之不易的工作不能放弃,他放空了3天,也明白了自己的追求。
快节奏的生活让年轻人们迷失在自己的旅途中,变得浮躁虚假,人人都被利益化,真心实在难求。可如果静心去沉淀自己,就能够找到心中的答案。向梦轩是第一批90后,他同千千万万个90后一样,彷徨迷茫过,努力奋斗过,但最终没忘初心。
此致,敬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