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年前,霍尔斯道姆拍了部《忠犬八公》,今年又搞了部《一条狗的使命》。看得出,老霍对狗狗是真爱。
当然,两部片子略有不同:《忠犬八公》纯催泪,《一条狗的使命》在催泪之外还逗逗乐;《忠犬八公》讲了一条狗的传奇故事,而《一条狗的使命》则让狗自己讲故事。后者显然更具挑战的,当他允许一条狗以“我”指称自己开口说话时,也就意味着后者获得了某种独立的视角和话语。喜剧效果上倒还不错,比如这条狗在说“我要收养这个男孩儿”时,观众们都在笑。而狗说“他们在互舔,从对方嘴里找食物” 时,“接吻”这个爱情片里烂俗到不能再烂俗的俗套忽然显得不那么烂俗了,仿佛狗的视野让它有了一点“陌生化”的效果。
但并不能因此说霍尔斯道姆在“拟人”,或者说这条会讲故事的狗获得了独立的“人格”。按照某些心理学家的说法,对镜自照的经历对儿童人格的形成至关重要,他们常常通过镜中作为他者的映像确立最初的“自我”意识。所以“人”的“自我”人格并非天生的,即使爱因斯坦,也很难在胎儿时期就具有“自我”意识。这么看来,电影中这条在羊水里即“我”“我”不停的狗当然不是人,它似乎有着人所不具备的能力。后面的故事确证了这一点,这条狗在电影不到三分之一时即患病死去,但银幕前的观众还没来得及擦干泪水,它便奇迹般地转世了。
此后,“转世”一次又一次地发生着,这种死去活来的“转世”暗示着神狗巴里不同凡响的身份——导演似乎在暗示我们它是“转世灵童”之类的东西,一句话,它是一条“神狗”,一条携带着特殊使命的“天使之狗”。
在历次“转世”所经历的生命中,神狗贝利遇到了各个不同的人,有警察,有大学生,有混混……所以这条狗的无数次转世,都是要为人类服务,它总是在死后匆匆赶往下一世,仿佛邮递员赶往下一户人家。这种死去活来般的“转世”取缔了“狗”作为生命体的有限性,也取缔了生命的意义本身。它有点像“诈尸”,也会让人联想到儿时格斗游戏里被打死后又满血复活的蹩脚角色,生命的意义被代之以廉价的快乐。
当然,对这条狗而言,“转世”有一个“purpose”,即他至爱的第一任主人伊森。所有其他人都是浮云,而只有伊森才是它的真爱,所谓“转世三生,只为遇见你”。
这种让无数人眼泪汪汪的“人狗重逢”要以两点为基础:一是狗的寿命比人短太多,这保证了狗无数次转世后还能活着遇见人。二是人对狗的“爱”,这种独特的“爱”把“爱”的对象严格锁定在“狗”这一特定的物种上,它边界清晰,而且对包括人本身在内的其他生命充满排斥性,就像那位作家说得那样:“我遇到的人越多,我就越喜欢狗。”这话放在电影里说挺合适,“狗”自然是指巴利,而“人”应该有很多,但肯定少不了那个被伊森逐出家门的酒鬼爹。
那些跑到高速上“拦车救狗”的“爱心人士”应该会大爱这部电影,他们会对“转世三生,只为遇见你”这类煽情的标题激动的热泪盈眶。但我对这种“大爱”有点疑问。在佛家的教义里,“转世”不是万物的轮转吗,那为什么这条狗转了三世仍然是一条狗?什么样的光荣使命才会让它心甘情愿地在畜道中轮回?可能在某些人那里,“狗”是人类之“爱”的确证,没有“狗”,那些充满小资情调的“大爱”在何处着落?但只是为了跟你相亲相爱,就值得一条狗这么大费周章地转世?
看来,这些“爱狗人士”们关系的或许只是自己的“爱”,而并不真正关心他们所“爱”的狗本身——狗在身边叼飞盘、捉尾巴就好,但这些狗爱不爱叼飞盘、爱不爱捉尾巴就不必在意了,他们会爱这些的,也会爱做绝育手术。
就是这样。表面看,他把一条狗安放在了天使的位置上,但这既亵渎了天使,也欺负了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