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0.9月徐志摩林徽因二人邂逅伦敦,从此一眼千年,爱恨纠葛。
林徽因爱徐志摩有多深,不得而知。二人交往,必然也是情真意切。以林徽因得知徐已是有妇之夫,选择毅然断情来看,有两点可以推断:
1,林是个冷静自持且心性纯良之人,宁可自己痛苦也不去拆散别人的婚姻。
2,最深的爱是成全。林或许爱惜徐的名声,不忍因一己私情使之负于结发妻子,始乱终弃陈世美可是骂名千载呀。
1912年中华民国法律规定,一夫一妻。徐志摩或许是被历史开了个涮。在这个变革的时代,争取婚恋自由,却被自己最初的不坚定绊了一跤,先娶了不爱的人。爱的人来得太晚,相当于小三。这与当时的先进婚恋思想是有悖的。也正因如此,反映出徐志摩爱惨了林徽因,要名正言顺,要给她名分,所以决绝地与原配离婚,当了中国历史上离婚第一名。
林徽因是见过世面的人,以她的清高自傲,洁身自爱,只怕是有类似于如今“处女情节”的洁癖。1922.2徐志摩拿到离婚证,1924年徐再见到林,又是一番苦诉衷情,彼时林还是云英未嫁,据传也有所动心。完全可以再续前缘。
若说林当时已爱梁思成到非君不嫁的地步,未必是真。从心理角度去讲,与前男友不是因为不爱才离开,反而是因为爱才离开,这在心理上是有一定的痛苦的,不可能在这种情况下迅速爱上另一个人,参照林的性格,她也不是说变就变的人。因此,可以推断,林十有八九是中了“好马不吃回头草”的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