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任”这两个字还真是一个自带话题属性的词,然而这个话题总是令人唏嘘。其实与其问别人,不如说是问自己,我还喜欢前任吗?我不知道……
前任3火了,带动了一波怀念前任的浪潮,我并没有随波逐流,因为这些年,我不知道自己放没放下,释没释怀,唯一知道的就是再也回不去了。
林佳说:“你不要我了怎么办?”孟云回答:“那我就像至尊宝一样去最繁华的街道喊一百遍,林佳我爱你。”孟云也问:“那你不要我了怎么办?”林佳说:“那我就吃芒果,吃到死为止。”
本以为孟云穿成至尊宝的样子是想挽留,却在看到林佳拼命吃芒果的时候明白原来是在放手!他们实践了开玩笑时说的话,只是想让结束和开始一样刻骨铭心。一万遍我爱你以及吃芒果过敏都是为了跟前一段感情中的自己说再见。经过了这样的仪式,他们才算真正分手,体面地告别过去。
有时会想自己走不出来,是否因为没有刻骨铭心的正式告别,然而和前任并没有约定什么,因为我们始终相信谁也不会离开谁。分手是件很意外的事,她突然要分,突然到上一秒还一起逛街买衣服,下一秒回到宿舍在QQ上说分手。
曾经分分合合无数次,以至于真正分手时并不觉得是最后一次,刚开始我是无论如何都不会相信的,但生气于她隔三差五闹一出分手戏,于是删了QQ,向朋友宣布自己失恋,出于安慰,朋友带着我各种嗨,各种浪。
嗨完了,浪够了,才勿然感觉到心痛,思念像洪水猛兽般席卷整个夜晚,再挽留时人家却不买账了。我曾问过分手原因,她说我们是两个地方的人没有结果,而且她将要回她的城市。
正如米兰·昆德拉所说,遇见是两个人的事,离开却是一个人的决定,遇见是一个开始,离开却是为了遇见下一个离开。这是一个流行离开的世界,但是我们都不擅长告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