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这些天没有公开写,是因为许多人事实在是不适合放在大众眼前,朋友教我学会收敛。
其实,喜欢写的人,凡被触动的人事都会有一种想要表达的冲动。
以前,汪老师说我写故事的人物用字母表示影响阅读,如果给TA取名会更好一些。我还达不到像毛姆大师的手法,可以把身边的人都揉入故事之中,连当事人也看不出来的那种程度(毛姆在《刀锋》里的自序)。
昨晚某微信公众号写了一篇关于“活着”的文章,列举了一些身边的故事讲人活着的不易引起了很多人的共鸣。
他推荐的书是余华的《活着》,恰好这本书的故事内容我依稀记得:说的是主人公的亲人一个接着一个的死亡,最后只剩下年迈的他和一头牛做伴……“他”从年少轻狂的阔少到家道中落、社会的变故导致“他”不得不亲手埋葬一个个亲人的心酸,那种一辈子的疾苦告诉我们只能努力地活着。
公众号列举身边人的故事没有指名道姓,我想应该是做到保护当事人隐私了的。今早,他说大概说是所写内容无意之中侵犯到了朋友,不得已删除了文章。
我表示深深的理解。
我们结婚13年来,从来没有因为什么事有过大动干戈,我不敢写我的好。怕有人说,你缺什么才晒什么。
写自己,不妥;写身边的人,更不妥。
那,我们想要表达的那一种激情得投入到哪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