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在珠海和上任租户有过一面之缘,三十多岁的哥哥,盛夏穿T恤短裤人字夹板拖,手忙脚乱地挪行李。我定睛看他,还是从他貌似不羁的外表中窥出了一丝风雅。
他给我留下了一箱书,有三毛、田维、周国平、杨绛、林清玄的,后来无意读到一封他夹在书里给友人未寄出的信,写于十年前,说自己最爱枕边夜读,向往三毛笔下的撒哈拉沙漠,夜晚有很亮很亮的星星。他还说,挣钱很难,生活不易,几日不练字,字也大不如前了。最后他写,不知以后会变成怎样,把书当宝贝的他,还会不会酷爱阅读。
感喟不已。当年,这箱书一定被他小心翼翼地贡着。生活的洪流里实在藏着双看不见的大手,总会毫不留情地夺走你曾无比珍爱的东西,不管主动被动,反正有一个节点,你突然发现,你变了。
曾经爱的疼的心心念念的,时光它带走了。
02.
我和他一面之缘,不知十年后的今天,哥哥的爱好变了没。挣钱还难不难,家中的妻子理不理解他的撒哈拉沙漠夜空中很亮很亮的星星,他又会不会深夜开灯,亲笔给友人写封长信?
不知不觉中,生活把我们变了,也许曾经无比喜欢的东西,甚至无比喜欢的人,都变得不值一提了。你记不记得,曾经的曾经,它曾是你的心尖肉心头血,时光一过,只剩感慨。当然也有些人或事,不论时光变幻,你对他们的情意,永不改变。
03.
很羡慕那些把兴趣爱好当作信仰去守护的人。我有个同学,高考前夕在北京补专业课,回来后告诉我,她在零下几度的北京凌晨,常常抱着画室里的暖气管,蜷缩着将就一宿,腿边是一幅幅画作,后来,她考到了央美。
初中班里有个韩国妹子,每日画册不离手,天马行空画卡通画,我那时悟不出其中深意,问她:你为什么每天都画呀?
喜欢呀!她答得很干脆。
为什么喜欢呀?
你们中国人,喜欢什么东西都需要理由的?韩国妹子操着一口标准东北普通话反问道,我看着她亮晶晶的眼睛,不知说什么好。
原来,“喜欢”这个词是瓶万精油,而且还没有使用说明书。
当然知道这世上的许多喜欢,都会变质,所以几米说,世上所有的美好都有有效期限,但我始终相信,不管我的这两位同学,日后还会不会拿起手中的画笔,她们心中,始终会有一小簇火,某种热忱和信念,永恒不变,万古长存。
04.
从小到大,自觉外表活跃,内心却很闷,无甚兴趣爱好,新华书店倒是常年泡着,琴棋书画样样不通,吹拉弹唱更是不行。
莽莽撞撞成长,喜欢的东西一路变了不少,也坚守不少。有那么些日子,常常会觉得孤独,就是那种走在人群中也觉得落寞的孤独。后来读到一句话说:
**培养一个可以长久坚持的兴趣爱好吧,它永不背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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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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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时候,某个爱好,比人心远远来的可靠。
别单单倚靠某个人治愈你的孤独,没有共鸣只会新愁舔旧愁,而共鸣这东西,强求不来,你要相信,这世上,总有人和你一见如故相见恨晚,也总有人和你南辕北辙咫尺天涯。最最微妙的是,陪伴也有期限,当年俞伯牙在钟子期墓前写下:“春风满面皆朋友,欲觅知音难上难”的诗句,可见知音也不能长久陪伴。
本来就是,陪你一生一世的,永远只有你自己,不是说了吗,就连和你一前一后的影子,太阳出来后也消失得无影无踪。
**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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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像有点看破红尘的消沉之感哦,其实无意贬低朋友的重要性。Shine觉得,亲情最重要,爱情友情难分仲伯。我还是深深相信着人心,脆弱无助之时,还是会找可信赖的朋友倾诉,人力毕竟有限,旁观的智者往往能给出恰如其分的忠告。
可是,我从不把孤独感的解药,押注在某个具体的人身上。之前说过,世间好多痛苦都源于对别人过高的期望值和自身夸大了的付出感。所以,我孤独时,解药一定是自己一直钟情的东西,可以是写作,可以是阅读,可以是跑步,也可以是画画。
**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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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篇文,逻辑有些混乱,自知无法预见未来的一分一毫,只希望以后无论周遭的人事如何变化,自己心里永远有些东西,不曾改变。
比如眼中的欢喜比如眉间的雀跃比如对某件事物固执的喜欢和爱。
不枉此生。
**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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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福文首的哥哥,哪怕成了家中的顶梁柱,成了人父,办公室科长或者小店店长,在花城买了很大的房子,银行卡里的数目越来越大,眼光和心气越来越高,却仍然珍念,曾经窝在租房里那个点灯枯读的自己。
因为我始终相信,彼时弱冠之年的青年,眼里有光,心头有火,脑中有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