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顾东桥书
【原典121】来书云:“教人以致知明德,而戒其即物穷理,试使昏暗之士,深居端坐,不闻教告,遂能至于知致而德明乎?纵令静而有觉,稍悟本性,则亦定慧无用之见,果能知古今,达事变,而致用于天下国家之实否乎?其曰‘知者意之体,物者意之用,格物如格君心之非’之‘格’。语虽超悟独得,不踵陈见,抑恐于道未相吻合?”
区区论致知格物,正所以穷理,未尝戒人穷理,使之深居端坐而一无所事也。若谓即物穷理,如前所云务外而遗内者,则有所不可耳。昏暗之士,果能随事随物精察此心之天理,以致其本然之良知,则“虽愚必明,虽柔必强”。大本立而达道行,九经之属,可一以贯之而无遗矣,尚何患其无致用之实乎?彼顽空虚静之徒,正唯不能随事随物精察此心之天理,以致其本然之良知,而遗弃伦理,寂灭虚无以为常,是以要之不可以治家国天下。孰谓圣人穷理尽性之学,而亦有是弊哉!
心者,身之主也,而心之虚灵明觉,即所谓本然之良知也。其虚灵明觉之良知,应感而动者谓之意,有知而后有意,无知则无意矣。知非意之体乎?意之所用,必有其物,物即事也。如意用于事亲,即事亲为一物;意用于治民,即治民为一物;意用于读书,即读书为一物;意用于听讼,即听讼为一物。凡意之所用,无有无物者。有是意即有是物,无是意即无是物矣,物非意之用乎?
“格”字之义,有以“至”字之训者,如“格于文祖”“有苗来格”,是以“至”训得也。然“格于文祖”,必纯孝诚敬,幽明之间无一不得其理,而后谓之“格”。有苗之顽,实以文德诞敷而后格,则亦兼有“正”字之义在其间,未可专以“至”字尽之也。如“格其非心”“大臣挌君心之非”之类,是则一皆“正其不正以归于正”之义,而不可以“至”字为训矣。且《大学》“格物”之训,又安知其不以“正”字为训,而必以“至”字为义乎?如以“至”字为义者,必曰“穷至事物之理”,而后其说始通。是其用功之要全在一“穷”字;用力之地,全在一“理”字也。若上去一“穷”、下去一“理”字,而直曰“致知在至物”,其可通乎?夫“穷理尽性”,圣人之成训,见于《系辞》者也。苟“格物”之说而果即“穷理”之义,则圣人何不直曰“致知在穷理”,而必为此转折不完之语,以启后世之弊邪?
盖《大学》“格物”之说,自与《系辞》“穷理”大旨虽同,而微有分辨。“穷理”者,兼格、致、诚、正而为功也。故言“穷理”则格、致、诚、正之功皆在其中;言“格物”则必兼举致知、诚意、正心而后其功始备而密。今偏举“格物”,而遂谓之穷理,此所以专以“穷理”属知,而谓“格物”未常有行。非唯不得“格物”之旨,并“穷理”之义而失之矣。此后世之学所以析知行为先后两截,日以支离决裂,而圣学益以残晦者,其端实始于此。吾子盖亦未免承沿积习,则见以为“于道未相吻合”,不为过矣!
【注释】
格于文祖:出自《尚书·舜典》:月正元日,舜格于文祖,询于四岳,辟四门,明四目,达四聪。今译:明年正月的一个吉日,舜到了尧的太庙,与四方诸侯君长谋划政事,打开名堂四门宣布政教,使四方见得明白,听得痛彻。
有苗来格:语出《尚书·大禹谟》:帝乃诞敷文德,舞干羽于两阶,七旬有苗格。今译:帝舜便大施文教,又在两阶之间拿着干盾和羽翳跳着文舞。经过七十天,苗民不讨自来了。
【译文】
你来信说:“您教学生致知、明德,却不让他们从事物上推究天理,假如让糊涂的人深居简出,不听圣人的教诲和告诫,难道就能让他达于致知进而明德的境地吗?纵然他们在静坐时有所觉悟,对于本性稍有了解,那也是佛家的禅定与智慧一类没实用价值的见解。难道真能通晓古今、通达事变,对治理国家有实际作用吗?先生说‘知是意的骨架,物是意的运用’‘格物的格就是格君心之非的格’,此话虽有超悟,有独到不落俗套之处,但恐怕与圣道不相吻合吧?”
我所说的格物致知,正是要人去穷尽天理,并没有禁止人们穷尽事物的道理,鼓动他们深居简出、无所事事地端坐在那里。如果说在事物上推究道理,就像你前面所说的“务外而遗内”之类,那么就不对了。糊涂的人,如果真能做到随时随地,随事随物地精察到自己内心的天理,发现其原本的良知,那么“即使愚蠢也必定能变得聪明,即使柔弱也必定能变得强大”。于是就能够立大本,行达道,九经之类就可以一以贯之、一览无余,还怕他没有治理国家的实际才能吗?你所说的那些顽固不化、孤守虚静的佛道弟子,正是不能够随时随地随事随物精察自心天理,从而发现其心中原本的良知,所以才会抛弃伦理,成了追求寂灭虚无的佛教徒,当然是不可以治国平天下了。谁说圣人的穷理尽性之学也有这样的弊病呢?
心是身体的主宰,而心的虚灵明觉,就是人的本体良知。虚灵明觉的良知因为感应而发动,就是意念。心是先有知而后才会有意,没有知当然也就不会有意了。那么知是不是意的本体?意的指向,必有具体的物,物和事的性质是一样的。如果意念指向侍奉双亲,那么侍奉双亲就是一件事情;意念指向治理百姓,那么治理百姓就是一件事情;意念指向读书,那么读书就是一件事情;意念指向听讼,那么听讼就是一件事情。凡是意的指向,没有不存在事物的。有什么样的意念就有什么样的事物,没有什么样的意念就没有什么样的事物,事物难道不是意念的运用吗?
“格”字的意思,有人用“至”字来解释的,比如“格于文祖”“有苗来格”都是说这里的“格”当“至”讲的。然而“格于文祖”必定是至孝至敬,对于阴阳两世的道理都通晓,然后才能叫做“格”。“有苗来格”也是如此,先是因苗黎之民顽劣,不服教化,后文德广被,再而后有“格”,则这里的“格”字就兼有矫正的“正”字的意思,不可以只用“至”字来解释“格”的含义。再如“格其非心”“大臣格君心之非”等中的“格”,都是“纠正错误使它归于正确”的意思,而不能用“至”字来解释。况且《大学》中曾参对于“格物”的解释,你又怎么能知道它不能用“正”字而必须用“至”字来解释呢?如果认为“至”字的解释才是正确的,那就必须得说“穷至事物之理”而后这个说法才说得通。这句话或者说这个说法的用功要领全在一个“穷”字上,用功的对象全在一个“理”上。如果前面去掉一个“穷”字,后面去掉一个“理”字,而直接说“致知在至物”,能说得通吗?“穷理尽性”是圣人既定的教诲,在《易传·系辞》中可以看到。假如“格物”的学说真的就是穷理的意思,那么圣人为什么不直接说“致知在穷理”,而一定要来一个转折,使语意不完整,导致后来的弊端呢?
《大学》的“格物”说其宗旨与《易传·系辞》上的“穷理”说大义虽近,只是稍微有点微妙的区别。穷理是包含了格物、致知、诚意、正心这些方面功夫的,所以谈到穷理,那么格物、致知、诚意、正心等功夫都在其中,说到“格物”则必须接着说致知、诚意、正心,这样“穷理”才是周密而圆满的。现在你单独把“格物”拿出来,然后就说它和“穷理”是一回事,这是认为“穷理”属于“知”的范畴,而“格物”是不常有的“行”,这非但没有抓住“格物”的宗旨,而且连“穷理”的本义也一并丢失了。这就是后来的学者之所以把知、行一分为二,使其一天天地支离破碎,而圣学也日渐残缺晦涩的原因,其思想发端实际就在这里。你继承过去的观点也在所难免,认为我的观点与道不相一致,认为我的见解和圣道不相吻合,如此也不足为怪了。
【解读】
在这里,王阳明理论上重点在强调“意”与“物”之诠释上的同一立场,以及“格物”之“格”字义应为“正”字义而非“至”字义,又以穷理说在《易传·系辞》之本意表述格物致知说之意旨。阳明先生明确表示,要以“正”字义而非“至”字义说格物之格,因此成为知行合一的本体功夫,而非仅为认知义的功夫而已。
许多人都有顾东桥的疑虑,那是因为他们还在圣道的大门之外徘徊,连门都还没进去。他的疑虑很有代表性——“纵令静而有觉,稍悟本性,则亦定慧无用之见,果能知古今、达事变而致用于天下国家之实否乎?”
这句话首先已经暴露了顾东桥修学所处的阶段——他对圣人之道的见解还没有弄清楚,对心性的本体还没有彻底弄明白,还不明白怎么做功夫。但他却敢在信中妄言做功夫过程中的风景,认为即便静而有觉、稍悟本性之后,也是无用之见。
还没有入门,就大肆妄言门内风景,只能是误人误己。这句话还暴露处许多儒者常有的一种狂躁病——功夫还没有开练,就想着能“知古今、达事变而致用于天下国家之实”。这实际上是一种强烈的功利之心,它生起后,成圣之志在心中的地位就开始摇动了。
在这段回信中,阳明针对学者的误解,再次详细地辨明了自己对心、知、意、物(事)、格物、穷理诸观念的理解。首先,他认为致知格物并非教人深居端坐,一无所事,而是教人自觉心智天理,致其本然之良知。这是大本,只有树立了这个根本,才能推广为务实的学问。其次,阳明认为身之主为心,而心智虚灵明觉即良知。良知应感而动则为意,良知为意志本体,意之所在便是物(事),物为意之用。因此,格物致知主要体现为致吾良知于事物。最后,阳明探讨了格物与穷理的关系。他认为“格”不应训为“至”,否则会出现“致知在至物”。在阳明看来,古本《大学》中并未言及穷理,朱子将“穷理”放置在“格物”之后,实际上忽视了两者的差异。穷理贯穿了格致诚正工夫的始终,而格物则必须把致知、诚意、正心兼连起来,显然两者层次不同。后世偏举格物而谓之穷理,则将理置于物上,结果以格物为行,以穷理为知,知行分立,导致误解格物、穷理的含义。
参考资料:《传习录集评·梁启超点校》(九州出版社)、《传习录》(中国画报出版社)《传习录(明隆庆六年刻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