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是美的墓志铭

在一个平静的冬夜,做了一场阴森的梦,醒来的时候,没有灯火,时间是凌晨一点多,城市里的酒绿灯红,与我毫无瓜葛,它遥远得无法温暖我,它看不见盘旋在我梦境里的黑暗,环伺着的古堡,茫茫无尽头的路,和两匹目露凶光的白狼。

它咬伤我的左脚踝,我记得清楚,是左边,即使只是一场梦,血肉淋漓,空出一个洞,我提醒自己,不能回家,要静悄悄地一个人去等待宿命的收割,像一头笨拙却明智的象。

然后,你带着一盏灯的暖与热走来,你说,回家,伤口会愈合。

妈说,年轻的时候,我做噩梦,会大喊大叫,会挥动双手,你爸叫醒我,幸亏那是极少数极少数的时候,如今不再这样了。

我知道,冬季来临,昼短夜长,夜长,则梦多,于是我不再早眠,我会翻出一本书,字字句句地看着,假装精力充沛,假装如饥似渴。

翻开从哈尔滨中央大街某书店买回的书——王尔德唯一的一部长篇小说《道连格雷的画像》,猝不及防遇见“哥特式小说”五个字,我已经自作主张断章取义倾慕不已。

像但丁邂逅比亚特丽彩,帕丽斯钟情斯巴达王后海伦,道连格雷初次遇到在舞台上扮演莎士比亚名剧女主角朱丽叶的西比尔,一种刹那的火花,于无声处繁华惊艳盛放。

对《呼啸山庄》的喜爱,毋庸赘言,蒂姆伯顿的电影《僵尸新娘》,曾经让我浮想联翩,暗暗心折,而空荡静谧的中世纪城堡,一直以来,都是我魂牵梦萦,最想参观的地方。

大多数时候,我像阳光一样开朗,活泼健康,开无伤大雅的玩笑,看令人热泪盈眶的电影,读让人欢欣鼓舞的小说,而每当夜阑人静,暮色低垂,我总免不了一丝丝静谧凶险的渴望,那沉郁悲凉的烟雾,猝不及防地蒸腾,充溢在我的心间,使我在梦里,一次次回到那幽蓝色的荒芜圣殿——像《蝴蝶梦》里的女人,回到她的曼陀丽。

我对哥特最浅尝辄止的理解,也不过如此——阴森的古堡,潮湿的墓穴,富贵的家族,沧桑的历史,宿命的仇恨,凄凉的爱情。

许多个日子以前,在教学楼,与某英语系老师相遇,她说,你的文字,有浪漫主义的气质,我惭愧加莞尔一笑——我爱的,是哥特主义,其实,那也算是浪漫主义的分支。

这种阅读期待视野令我在翻开王尔德这部小说的时候,处处受挫,却也让我屡屡收获压抑窒息的狂喜。

雕梁画栋,金碧辉煌,流光溢彩,典雅奢华,大珠小珠落玉盘,一切闪着珠宝的光芒的词语用来形容他的言语论调都不嫌夸张,令人错觉,这岂不是叫人目眩神迷的巴洛克?

英国贵族阶层的生活方式——慵懒地恋爱,清闲地消耗时光,不过是看歌剧,《茶花女》般地,饮下午茶,举办沙龙,开舞会,都是一些粉妆玉砌的尸体,打扮得一丝不苟,生活方式却仿佛与几个世纪前的时代如出一辙,只有回光返照的闪耀,没有暖到心底的温度。

对香水,乐器,珠宝,刺绣的琳琅满目,不厌其烦地罗列陈设,像一个啰哩啰嗦,一夜暴富的权贵,对着目瞪口呆的看客,纷纷扬扬展览着自己的私藏。王尔德借一章的内容如此大张旗鼓地渲染藻饰,仿佛打开光芒闪耀的博物馆之门,让无论高贵与否,有教养与否的路人都来一饱眼福,分一杯艺术的羹,这绝不是为着多赚取稿费——他那样贵气逼人,花里胡哨的一个文学家,用稿费来剥削压榨他,真有点尴尬难过,这一点气质,像木心。

事实是这些事物都并非柴米油盐酱醋茶所能够带来的慰藉与给养。它们无不带着富贵奢侈气。在一般人眼中,也就是美的。因为昂贵,因为奢侈,因为难得,所以自然是美的,道连格雷沉迷于这些物事无法自拔,是他祈求对“美”的进一步深入与领悟的努力,虽然对物质美的捕捉从来都是对美的领域的最肤浅的一步,但也往往是极其必要的一步。

然而这却无可避免地透露出了王尔德创作小说时候“为了美而美”、“为了艺术而艺术”的创作动机。

这部小说最哥特的部分,我想应该是道连格雷在经过无限的内心折磨,犹豫抉择之后,从苦心孤诣地将画像藏在无人问津,蛛网密布的阁楼上,并且小心翼翼地不让人发觉,到痛苦万分,抱着玉石俱焚般意志地向画家袒露真相,直到用匕首刺向画家将他狠心杀死的过程。

那样华丽精致的房子,那样精雕细琢,光彩夺目的装潢与装饰品点缀,然而住在其中的一个男人,却时时刻刻怀着一个不可告人的秘密,而且那秘密随时随地含着火星,来撩拨他,烫伤他,他无异于一个被彻底的荒芜击中,被美轮美奂捆绑住的美丽的躯壳。他的灵魂和精气早已掏空,被那幅画里的男人锁住,暗无天日。

他光鲜亮丽地活着,其实他早已死了,他以为凭一己之力控制和奴役了美,其实从始至终,美才是横亘在他头顶驱策他一举一动的主宰。

这样直观鲜明的对比,令人唏嘘惆怅。

这情景,叫我想起台湾女作家朱天文的一篇叫做《世纪末的华丽》的短篇小说,小说里的年轻女子在阳台上种满了花,在夕阳西下的时候,将自己的身子埋在花花草草间,乐此不疲地浇水,一种高度厌世情绪漫漶,令人黯然——最叫人情动于中的哥特,往往不是外在环境的有心堆砌,反而是内在心理的精妙刻画——这也是为什么青面獠牙的妖魔鬼怪令人索然无味,反倒是《胭脂扣》里,梅艳芳扮演的如花痴怨颓靡地出现在香港街头,那如晚来风的一个眼神飘过来,令人觉得鬼气森森。

这也是为什么,为这部小说写序的人,只是含蓄委婉地形容它是“带有哥特主义色彩的小说”。

低调含蓄的青黑封面,点缀红红绿绿椭圆哥特风格镜框,镂空图案似月牙更似展翅的夜蝠,是恶毒皇后饮鸩止渴自怨自艾对影自怜痴问最美女人的黑精灵。

没有镜面的镜框是绝佳隐喻,基本囊括小说主人公灵魂深处的一切矛盾曲折,虚荣恐慌。镜子是自我欣赏,自我认知,自我取悦的载体,通过镜子里的容颜,我们与自己狭路相逢,透露出人人天性里的自我恋爱的心理动机。不仅仅是水仙花王子卡尔索斯,我们每个人都或多或少陷入着对自我的疯狂迷恋之中——人的一生,就是一段自我恋爱的旅程。而作家,或者笼统地说,艺术家,又是这一堆人中最最自我迷恋,且无可救药的种群。

这本小说,就是王尔德的“自恋告白书”,他在彰显给世人,他如何如痴如醉,如琢如磨地爱着他书里那位象征着“青春的荣光,与脱俗的美”的少年,而这个少年,又是他本人顾影自怜,清高逼人的自我形象的凝缩再现,是他的永恒的精神价值追求的绝佳载体——美永远不会死,死去的只是时间。

镜面泄漏出了一个人内心最真实的秘密,他每一个最不为人知,小心翼翼,发自内心,无人问津的情绪的波动,他的容貌里的每一分精彩绝艳,或者斑驳瑕疵,他最愿意看到的,他最不愿意看到的,它都一一呈现,所以,它是人性的测谎仪,人性的显示屏,人性表露的转换器。

没有镜面的镜框,反映出道连格雷一生的无法释怀——他无法容忍岁月的流逝,最无法体谅的是,随着时光的更迭,他的容颜,也会由朝气蓬勃,青春鲜妍,明媚风华变得沧桑枯萎,暗沉粗糙,衰颓憔悴,在他眼中,那是“美的凋谢,美的自我否定,美的堕落,美的失败,美的沦丧”,所以他要竭尽所能地扭转这人生的终极命运,他要做“美”的永恒的代言人。

他的画家友人替他画了一幅画像,在里头,画家倾注了大量的心血,甚而融入了他个人艺术的精魂,仿佛这一生,他只是为着创造这一部作品而已。面对画像里朝气蓬勃,高贵完美的自己,道连格雷情不自禁地吐露心声,如果能够让时间对他自己容貌的侵蚀,停顿在这一刻,而来日方长里的切磋琢磨,都只显露在画像上,那么他甘愿舍弃奉献自己的灵魂,他发出了浮士德与魔鬼梅菲斯特打赌时候定下的盟约。

从此以后,画像里的人代替他承受春夏秋冬,风霜雨雪的剥削与煎熬,而他永远只停留在那青春昂扬,英姿飒爽的时辰,他逃过了莎士比亚形容的残酷无情的时间的镰刀,他逃过了每一个平常人都不得不束手待毙的冷清命运,在所有人的物是人非里,他始终千娇百媚。

直到有一天,他目睹画像里那一张垂垂老矣,丑陋枯干的脸,他觉得万分的惊讶与恐惧,像死神身上披着的,愁惨的黑袍,在他的眉头一闪而过,为了截断一切威胁他与“美”耳鬓厮磨的力量,他用匕首刺向了画像,只是,结果并非他想象中的从此再也不必为着年老色衰而担惊受怕,而是他倒在了地上,鲜血流淌,老朽颓唐,而那幅画像,恢复如初,潇洒明丽,青春昂扬。

他为了美付出血的代价,恰似梅里美小说里的男人,在青铜雕像的维纳斯怀里,窒息而死。

道连格雷是美的不折不扣的殉道者,是美的自始至终,忠心不二的捍卫者,是美的,几近癫狂,疯狂迷恋的歌颂者,他代替王尔德发声,揭示了氤氲在这位贵族气息充沛的英国作家的作品中的“唯美主义”气息。

美不需要承担任何的职能或者义务,美本身就是文艺创造以及存在的所有价值之所在,它不应该被摧毁,不应该被质疑,也不应该被唾弃。

道连格雷的失败,他的死亡,他的一生夙愿的破灭,并非美的失落,美的退缩,或者美的无济于事,美的空中楼阁,而画像的焕然一新,永久长存才是美存在的证据,才是美最终衡量一切,主宰一切,仲裁一切的决定性力量的明证。

任何人想凭借一己之力利用美,挽留美,塑造美,或者统御美都是天方夜谭,无济于事,美最终凌驾于一切人为力量之上,成为最具权威性话语的存在。

王尔德本人的生活,也在践行他自己的文学主张,追求美,追求特立独行的生活方式,安于享受,耽于逸乐,在照片当中,他穿着豪华优雅的大衣,留整洁潇洒的长发,面如冠玉,仿佛一丝风霜萧瑟也无,浑身散发精致慵懒,富贵悠闲的气质。

在这部小说之前,读的他的童话作品《夜莺与玫瑰》,我也曾幻想,这个作家该是怎样一个忧郁温柔的男人,才会舍得让一只夜莺牺牲自己,为了一个忧郁深情的年轻人追求爱情而悲伤流泪。

他的语言,一贯地玩世不恭,鲜艳俏皮,又始终透着缠绵的厌世情绪——只有真正的天才才会厌世,平凡人只会竭尽所能地往世俗的土壤里一寸寸更深入地扎根,他需要现世生活的牢牢捆绑,才能够寻觅到生存的证据与意义。

这部小说里亨利勋爵这个人物,想来是与王尔德本人气质最为接近的形象了,他说话时而尖酸刻薄,比如他形容一位夫人,说她穿上了盛装礼服之后看上去就像一个精装本的三流法国小说,时而幽默诙谐,时而妙在颠毫,精辟深刻,充满智慧的闪光。他俨然就是这部小说里名句词典般的存在。

我时而羡慕他的能说会道,随时随地的玩世不恭,滴水不漏的优雅奢华气派,时而又反感他的过分自我标榜,特立独行,然而,每每想到这样凤毛麟角的一个人,最终也终究不得不面对死亡,我又感到一丝残忍的庆幸与深沉的悲凉。对王尔德,我可能持有的,便是这般的情绪。

如果将一个作家的文学气质比喻成一朵花,那么简奥斯汀是郁金香,芬芳扑鼻,阳光开朗,杜拉斯是曼陀罗,华丽的美,剧烈的毒,晕眩的沉醉,川端康成是栀子花,明净洁白,优雅娴静,有清晨的露珠气,幻灭短暂,空灵哀伤,而王尔德,只能是铺天盖地,令人目眩神迷的罂粟,蔓延招摇的红,此花开后更无花的架势,做不了武林盟主,却始终特立独行,一种自视甚高的霸气,也不是粗俗,多得是弥散的优雅,那种色彩,那种美感,会令人不小心沉溺,会醉生梦死。

既然青春短暂易逝,既然人生没有重来,那么何不秉烛夜游,与有情人做快乐事,何不及时行乐,游目骋怀,且行且歌?

这种享乐主义哲学,贯穿在作品的始终,王尔德在某种程度上为我们揭示了人生的真谛,毕竟光阴似箭,日月如梭,注重此时此地的幸福,并非无可饶恕的事,但这种人生只在享受快乐,完全摈弃苦难的价值,以及将美的功效盲目夸大的情感态度,显然有所偏差。

没有人的生命,注定霞光万丈,一路飞歌,丰盛有时,衰竭有时,悦乐有时,悲苦有时,如果只有歌颂幸福的热情,却没有正视苦难的底气,那么一个人,也许只能在坎坷波折的生涯里,过早地夭折,正值盛年的王尔德,面对世俗社会赐予的偏见与排挤,终于郁郁而终,只走过了四十六年的人生旅途,也许与此不无关系。

他也许到死都无法释怀:当一个人一心一意追求奢侈享乐,在心里睥睨世人的时候,他其实已经与别人划分楚河汉界,他们迟早戮力同心地来羞辱他,攻讦他,毁灭他,像电影《香水》里被疯狂的巴黎人民蚕食的塞巴斯蒂安——古罗马的殉道者塞巴斯蒂安——为了艺术殉道的塞巴斯蒂安,而王尔德,就是一个为了美而殉道的男人,他注定陨落,像一颗耀眼的星辰,他的光芒,将凡夫俗子刺伤,谁叫他这么美,谁叫他如此不甘于平凡,这已经就是他不可饶恕的罪,他的悲剧,在于他美得如此一意孤行,而不计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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