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一生,由很多微小的事组成。今天介绍下我的妈妈。
我妈妈出生于上海郊区的一个农户大家庭,排行最小,却因为嫁了一个所谓居住在镇上的丈夫,从此,妈妈娘家无论是哪个头疼脑热上医院的还是上学需要寄饭的,都需要搭伙寄宿在我们家。在我的印象中,我们家经常客人不断,妈妈的那些侄女外甥女都非常喜欢妈妈,而从小有思想的我,却怎么也不喜欢妈妈的为人处事,甚至让我的处事原则与她有着背道而驰的感觉。
今天是我在妈妈家的第三天,妈妈一如既往的准备着中秋晚餐。而我嫌楼下太吵,一个人躲在楼上安安静静的看书。只听见妈妈那蹒跚的脚步在上楼,说:小东,那个**出车祸了,被撞了几个大包。”那个**就是妈妈的侄子老婆。我一看情形,大约估摸着情况不是很糟,应该无大碍。妈妈的腿脚因为年轻用力挑担,插秧浸水,落得现在站起来,或者走路多都会有困难。妈妈说:“我马上得去医院,你们自己在家吧!”我一听,70+的妈妈,腿脚不便还要去帮人周旋车祸之事?不行,我得陪着妈妈一起,马上穿戴整齐下楼拎着包就走。到了医院相帮挂号、各种检查,这时窗外的天空已经一片黑暗,眼看已经到了晚餐时间。
等基本弄妥,我跟妈妈说,是不是应该通知其他更亲的亲人,毕竟妈妈年纪这么大,我还带着孩子一起去的医院,不宜久留。那个受伤的嫂子体重170斤,如果今天不是我去,估计妈妈是推不动她坐的轮椅的。我想我有必要跟妈妈说,助人为乐我们是应该做,但也要量力而行。很难想象,如果不是我去,只有150cm的妈妈怎么能推得动这个表嫂。
前几天一个微友也因为帮忙同事,结果因为误了双方,而遭来二面不讨好,向我诉苦。
由此二件事,我更想说的是,在自己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帮忙是美德,但是超出自己范围而因此影响别人,则是得不偿失。所谓的做老好人只会让周围的人跟着一起受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