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命关天时,谁说了算?公道!正义!国家和法律!
陕西榆林,社保工作相对较好,却发生了因为家属不签字,逼得产妇跳楼自杀一死两命的人伦惨剧,法制监管机构必须反思其中的症结所在。
铁娃个人感觉,这在法制健全完备的发达国家或许会涉及过失杀人,尤其是一死两命,可怜的孩子是无辜的啊,
女方家人有过失,医院也有过失,
因为人命关天的时候,任何规则应该都是可以考虑调整的,规则是为了保护人而定的,尤其是在专业医疗机构,涉及人命关天的时候,家属的意见只能是参考,
但医院现在为了避免医患纠纷,很多时候选择了让家属签字同意,这也不是医院的错,
这是医疗改革必须要调整的项目,在专业医疗机构,治病救人是头等大事,家属意见只做参考,
当然这就需要社会法制保护医院行驶医疗救助的权利,不能让病人家属术后胡乱要赔偿,社会风气现在太差,居然有那么多地痞无赖怂恿病人家属告医院,病人家属拿赔偿,其中一部分给流氓当手续费。
该救助的必须救助,该完善的必须完善,该打击的必须重拳整治,抓几个典型案例把社会风气扭过来才好开展下一步更艰巨的社会医疗改革事业。[/c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