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金思雯
《红楼梦》作为中国四大名著之一为世人所熟知,而我作为一个文科生,从高一到现在,每年都会重温一遍,细细追究其细节,可以说对它是最为熟悉不过的了。
初读《红楼》,刚刚初中毕业,未曾经历过世事。《红楼》对于我不过是一项作业,并不能从中读懂些什么。只记得那时并不喜欢林妹妹的性子,总觉得她未免有些过于矫饰。后来一遍一遍的重读,每次都会发现些新的点是我过去不曾注意到的,也每次能从这些字里行间发现倪端,有所感悟。
这次再读《红楼》,已经有些缅怀的意思在了。
四大名著里,《西游》写趣,《三国》写气,《水浒》写义,《红楼》写情,但这四本都没有离开一个“悟”字。《红楼》的情,有亲情,有友情,有主仆之情,有官民之情,有官官之情,更着笔描绘了爱情。而最后落得“白茫茫大地一片真干净”也就是它的“悟”了。
《红楼》铺了一场大局,看似真实,又有如黄粱一梦。贾府从开篇的繁荣到没落,四大家族的“一荣俱荣,一损俱损”,都是那个时代的印记,也是其作者——曹雪芹的写照。而这场局中的人,又鲜少能有人看透自己的所处之地。
《红楼》树立了太多经典的形象,十二钗和宝玉自不必多说,那些边边角角的人物也是各自有其鲜明的特色。鸳鸯的聪慧与贞洁,贾琏的多情与明辨是非,尤三姐的热烈和自珍自持,不一而足。
而在自认深读过几遍书之后,我对黛玉的感官全然翻盘。最开始我以为的矫饰,后来才明白,那只是她爱的太过于认真和用力。她不似宝钗,她看似平淡的每个字里行间都流露出了她浓烈的情感。她是冰山之下的汹涌暗流,只有懂她的人才能够窥之一二,所以她把宝玉引为知己,将他作为贾府中的知心人。而也正是在这份感情上,她花了太多的气力,所以她患得患失,葬花吟花。只可惜的是,大观园的这趟水,她进去了,就再也没能出来。宝玉和宝钗成婚的那一天,她独自一人在冷落的潇湘馆里伸手直呼“你好……”的时候,我也随之动容。我很是羡慕她这种纯粹热烈的感情,她不需要遮掩,世俗于她也无甚意义,她在那个纷杂的社会开辟出了一个属于自己的天地,她在她自己的世界里成就自己。
而同她再相似不过的,是晴雯,那个《红楼》里“小黛玉”的存在,也是我最喜欢的一个人物。她和黛玉不同,她只是一个丫鬟。幸运的是,她的主子是那个对女子温柔以待的宝玉,但同时这也成了她的催命符。她同怡红院甚至是大观园里的丫鬟都不同,她身是丫鬟身,心却是小姐心。所以她不堪俗物,“晴雯撕扇”成了《红楼》的四大美景之一。但她又有着连男子都比不上的勇气和毅力,“勇补孔雀裘”在我的心中留下了一道最美丽的剪影。她在宝玉最后一次来看她的时候,将自己的贴身小袄给了宝玉,又告诉他不必隐藏,不让自己白担虚名。可见她的倔强和担当。
《红楼》里有太多的人和事,而我心中也有感慨万千,只是缺少逻辑和语言功底将我心中所想一一表达出来,只好成这一篇读后感,寥寄心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