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小说《社戏》写了“我”和小伙伴们去赵庄看社戏,表现对童年美好生活的回忆,留恋之情。预习过后,开始上课,备了一天的课,竟也仍然觉得这课好上又不好上。真的,一直到现在,我实在再没有教到这么令人回味美好童年的好课文,——也不再读到这么淳朴,善良,真挚的情感。
鲁迅先生一直以革命者的形象屹立不倒,与他总隔着千山万水,不可亲近。只有读他的《社戏》,才感觉他其实也很可爱,温暖。
不必说《社戏》里特有的农村风光、自由的空气;也不必说那夜似的好豆、那夜似的好戏;单是聪明能干的双喜、憨厚无私的阿发就让人憧憬着这一片难得的“乐土”了。
童年犹如程老师年轻时的那一头茂密头发,如今只可在遥远的时空里,巴巴地回想,再也找不回来当年白马王子的模样。他无奈地秃了顶,我也长了皱纹,童年却依然让人回想时,就想放声歌唱,唱完又鼻子酸酸。
初中时,程老师(班主任)教我们《社戏》,如今,我也教了无数轮。记得那年夏天午睡课,程老师从教室前门的门孔里看我们都睡着了,便回到二楼自己的房间休息。我们十来个胆大的家伙,结伴而逃,来到溪口卫生所边上那片李子林边上。对那青青的,带点暗红的李子,早已垂涎三尺,我照例是在路口站岗放哨,他们扑通扑通跳入那片田地,钻进李子林,不见身影。只留下我的心不停地“扑通扑通”。
不多时,树林里面就传来几声急促的吼叫:“喂,你们在干什么!要死的,谁叫你们偷李子的,告诉你们校长,抓起来!”我们的人纷纷逃窜,衣兜,裤兜,满满的,却零落地滚下来几个李子。
那偷来的果子,现在想想真的不好吃,李子不甜,还真有点涩。
第二天早上,学校水泥浇筑的乒乓球台上,站满了一排人,脖子上都挂了一块牌子。牌子上写什么,我已然忘却,只记得我弟弟也在上面。原来,他,一个住宿生,昨晚翻墙出去偷了村里人的梅子。然后,第二个星期,我在校园里见到了我亲爱的爸爸。老师约见了家长!之后,老弟颇受了爸爸一顿毒打,罚他不给饭吃。妈妈看着,心疼儿子,抹抹眼泪,让我端来一碗晚饭,给他吃。弟弟倔强地,硬气地摇头。
大概老弟与爸爸的仇怨也从那时给结上了。
他总是不满爸爸的严苛管教,不断闯祸,被爸爸绑在八仙桌腿上打,绑在家里木头楼梯的栏杆上,不让出去野。
如今回想,虽然情景依稀,老爸不在也九年了,童年往事,如一个做不完的梦,美好也罢,伤心也罢,都已惘然,它终究会醒,会失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