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一个会讲故事的人讲述的故事,这个故事与我最初的设想完全背离,不是它背离了我,而是我背离了它。所以,从一开始,我不得不陷入思考——他到底是怎样的一个人?
故事,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故事;讲故事,每个人还是能编能讲,但有时候,没有人敢保证自己讲的故事会完全独一无二的,相对于整个人类团体而言。但有这么一个人,他做到了——毛姆,十九至二十世纪的英国作家。在他的作品里,他塑造了一个另类的人——查理斯-斯特里克兰,也许这个世界上真会有与他一类的人。当然,也可能完全没有。
第一次看到这本书,我的第一感觉就是:这应该是一本写浪漫爱情的书吧。但是,在看完之后,事实很尴尬。之所以会有这种感觉,是因为当时一看到月亮——啊!风花雪月,看到“六便士”——啊!这会不会是英国骑士,某个女生的梦中情人……我完全不知道什么是“六便士”,所以就形成了最初的误解。之后,我特地查了一下,这个“六便士”不是骑士 更不是什么梦中情人,而是英国价值最低的银币。看了后,结合一下整个故事——啊!懂了。原来用意如此。
有些人年轻的时候只看到天上的月亮,却从来看不到那六便士。现在我们仍然看到天上的月亮,但我们是站在地上仰望到月光。而且,当我们的爱情不是憧憬和幻想的时候,却发现被月亮照耀的现实也是美好的。最重要的一点:在新的生活里面要懂得让自己快乐。
斯特里克兰,一个拥有舒适(于外人而言也许是这样的,但他本人却不这么认为)生活而且已经是人过中年的人。为什么会毅然决定放弃当下的生活,抛弃一切,跑到巴黎,一心只为画画?人们实在相信自己的第六感——这人一定是疯了。人们也断定,一个四十岁开始学画画的人根本不可能会有所成就,纵使有人“慧眼识英雄”看出斯特里克兰今后的伟大,人们也还是不改变观点。直到“听说,那家伙的画很值钱”,当那些简单,被认为是垃圾的画作能够折换成无数的无数的六便士时,人们才想起来了他——哇!原来那人真的有过人之处。也许,这也是人性的一部分,也许也是最难唾弃的那一部分。但斯特里克兰做到了,他追逐着心里原始的想法,努力只想做他心里的自己,他完全不在乎别人怎么评价他的画,更不在乎别人怎么看自己。都无所谓的,他知道他是伟大的,伟大是因为他的灵魂伟大。
他很吝啬,自己的作品不卖,只是有必要是送与你罢了,这是伟大的细枝末节。最伟大的是他能够在生命的最后一刻花完他最伟大的作品,他能把最伟大的作品烧掉,只留下一摊灰烬给世人,他画出了让自己满意的东西,他得到了想要了,没什么可以眷念了。他不再留念这个世界,他走了,走向另一个世界,也许他一直都在异世界。
在我看完整本书后,我也意识到了这个人的伟大之处,正是为自己而活。我们每个人不需要都像他一般抛开所有,但都可以像他一样为自己而活,活得快乐,活得潇洒。
不要只看见六便士,不妨,抬头看看月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