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斋志异》中有这样一个故事:一位显贵经常做坏事,其妻以因果的道理劝告他,他却不相信。一天,他遇上一位能知晓人的福禄寿数的方士,他就问那位方士。方士认真地观察了他一会儿,便说:“你再吃米二十石,面四十石,天禄才尽。”他回来后把此事告诉了妻子。自己心想,一人一年才吃面二石,还有二十多年的天禄,我的命数哪里会因不善而断绝呢?于是,他继续作恶。过了一年,他突然得了一种怪病,吃得特别多,刚吃完不久肚子又饿了,一天一夜要吃十几餐。结果,不满一年,他就吃完方士所说的粮食数目,然后就死了。
“人算不如天算”,这句至理名言再一次从这个故事中得到了验证。那么,怎么会“人算不如天算”呢?其实,仔细想想便明白,天是按因果定律来计算的,所以算出的答案既客观公正,又准确无误,绝对不会有丝毫的差错。而一般人,尤其是那些愚昧之人,如上述那位显贵,就不懂得用因果定律去计算,结果得出的是错误的答案,既害己又害人。《因果经》上写道:“欲知过去因者,见其现在果;欲知未来果者,见其现在因。”所以,佛家强调,因者能生,果者所生,有因则必有果,有果则必有因,是谓因果之理。可见,因果定律是宇宙人生的真理;是管心治心的法律;是为人处事的法则,不可不信,不能不遵循,不得不敬畏。否则,定会受到应有的惩罚。清朝居士周安士还更加明确地说:“人人皆明因果,天下大治之道也;人人不明因果,天下大乱之道也。”
佛经上说:“菩萨畏因,众生畏果。”菩萨明因识果,诸恶莫作,众善奉行,所以能善始善终。而众生无所顾忌,常作恶因,却又害怕遭到恶报,而当恶报不可避免地来临的时候,只有被动受罚,后悔不已。这又能怪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