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一个好朋友结婚了。看着新娘走过红地毯,到了舞台中间,新郎从另一头走过去,单膝跪地,向新娘承诺,以后会好好爱她。看到这个画面,我的眼眶也湿润了。
他们从初三认识到现在,已经十二年的爱情,我很是羡慕。虽然这期间也会有分分合合,但是有情人终成眷属了,便是最美满的结局。
十二年,我很难想象。十二年前,那时候是很懵懂的,关于爱情,一窍不通。
还记得那时候,因为写信,短暂地在信件中有过一次“在一起”,也短暂地在信件中“分开”。很有意思的是,持续时间不到三天的“恋爱”,彼此就几次见面,而见面时候便仅仅是递了回信。
十一年前,我“爱”上了一个我以为是会走完一生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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愿我们都能遇到一个能够相守一生的那个人。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