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梦了无痕,情一往而深。
早上起来,看见一个作者说,写作是需要天赋的,我没有天赋,就是喜欢写。连科学家爱迪生都说,天才是百分之一的灵感加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也就是说,这百分之人是可以忽略的,靠得完全是那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
鲁迅也说,世界上哪有什么天才,我不过是用别人喝咖啡的时间用来写作而已。可见鲁迅也不是天才,只是一直写一直写,写到一定程度有了点灵感。很多人非要宣扬什么天赋,你没有天赋就不可以写,其实是骗人的,想让你报写作班,他好从中渔利,目的是为了阻止你一直写下去。
昨晚做了一个美梦,梦中的美少年依然美得让人心生牵挂和妒意。少年时的我们平行两个班,互不认识,唯有远远相望。梦境却将我们置于一起,牵起了手。内心的甜蜜和激动无法言说。
时隔多年,是梦境勾起了我对少年的美好回忆,可见,在潜意识里我对逝去的过往还是念念不忘,尽管埋藏雪葬了这么久,自己已然全数忘记,经这一忆,往昔历历,如在眼前,自己瞬间也变成了那个怀着隐秘心事的少女。
自己是自卑的,在这样一个面带微笑的温和少年面前,他完美的无可挑剔,想自己容貌如此平淡,错失了这样一个美男子还多遗憾,焦急担心中竟惊醒,朦胧中听见丈夫打电话的声音,努力从梦中清醒,阳光透过窗棂铺洒进来,心里有些庆幸,我的男人相貌也是中等偏上的,倘若自己拎一个丑男回家,这一世该是多么堵心。
所有的那些得不到空悲叹都成了过往云烟,唯有把握现在才是良策,岁月静好,儿子在身边嬉闹,丈夫在客厅招揽客户,所有的担心一瞬间就变成了自己想要的模样,这些都要归功于老天的青睐,还有自己的些许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