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许多业主和购房者非常关心楼盘是否通过综合验收、能否顺利拿到产权证等问题。从今天开始,阿飘将普及与综合验收有关的法律、法规等知识,推送给业主们。希望业主们在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的同时,能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首先,纠正一下:综合验收前应通过规划核实、通过规划核实、通过规划核实,不是规划验收。重要的事情说三遍。
其次,业主朋友们会问:阿飘,为啥题目写规划验收啊?因为阿飘也很无奈啊!大部分业主不知道规划核实才是正解啊!
好啦,书归正传。
根据《海口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五十四条第一款
建设工程未经规划核实或者未通过规划核实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组织竣工验收,不得交付使用。
那么,规划核实到底有哪些要求?
根据市规划局发布的《海口市建设项目规划核实申报审批表》(点击蓝色字体查看原文),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停车位等指标应符合《海口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点击蓝色字体查看原文)。
其中,住宅类型按层数划分为:1~3层为低层;4~6层为多层;7~9层为中高层;10层及以上为高层。
以高层住宅停车位举例,
1、一座总户数为250户的拆迁安置高层住宅汽车停车位为125车位,自行车及摩托车停车位为500车位;
2、一座总建筑面积约为35000㎡的单元式高层住宅汽车停车位为350车位,自行车及摩托车停车位为350车位;旧城改造项目汽车停车位为175车位,自行车及摩托车停车位为700车位;
3、总户数为250户的独立式及联排式住宅汽车停车位为500车位。
如果开发商没达到要求,无法申请规划核实。
此外,根据《海口市社区居民委员会服务场所建设保障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
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核实手续时,对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要求配建社区居委会服务场所的建设项目不予出具建设工程规划核实证明,并向建设单位发出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未经规划核实或者未通过规划核实的,建设单位不得组织竣工验收。
如果开发商没达到这一条要求,也无法申请规划核实。
以下是海口市规划局负责建设项目竣工规划核实的主管部门联系方式,业主们可以咨询各自楼盘所属区域的主管部门啦!(简单、粗暴)
秀英分局:0898-68916326
龙华分局:0898-66768624
琼山分局:0898-65800991
美兰分局:0898-66275955
最后,附上一份民事案件链接:
1、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7)琼01民终83号
以上。
edit by Apiao
参考文献:
1、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海口市城乡规划条例》的决定(2011年5月31日海南省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4、《海口市社区居民委员会服务场所建设保障办法》(2014年11月28日海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7号公布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