拥有缺不占有,相爱确不沦陷。
❤️不在错误的爱情里陶醉
就像作者所说的那样,文中的犟菇凉确实很难得,因为她在皆大欢喜的结局里还能反思自己的错误,尤其是她对作者讲的那段话:“很多听上去周折而又传奇的幸福,只是特列,搁在大多数人身上,都是打错。而世界上所有的错误,其实很少有美丽的。离开错误有对多快速,遇见正确的速度就有多迅速。
❤️有些人一旦错过,就永远错过。
前男友就仅限于前男友,有一种人分手之后不会留前任的任何联系方式,自然不会再见面。还有一种呢是分手之后仍是朋友。活到目前为止我一直属于前者,那就是分手之后肯定不会留前任的任何方式,最好是不要再见面。你的快乐不再需要他的分享,你的痛苦更无需向他展示,就犹如他的同情你不需要,他的热情你不能要。去年其实我是有掉进一段感情的坑,不过庆幸在在朋友的帮助和T的出现帮我跳出了那个坑。其实G都算不上前男友,他是我大学玩的好的高中同学,15年下半年认识的,中途玩得好的在中间开开我们玩笑,各自也都保持着联系,属于友谊之上,恋人未满的状态。后来回长沙后发生的事太戏剧话了。只想引用一句话:有些人,一旦错过就永远错过!
❤️无论男生或女生,最难忘的爱情永远是“得不到”和“已失去”。
若如果既然注定失去,感情里的真实度和舒适度,永远比故作姿态重要。
法规作家乔治·桑和肖邦相处十年分手之后此生再未相见,这需要何等的勇气!
❤️ 既然不喜欢/不合适,就应该果断拒绝或者讲明白。
❤️律师眼里登对的爱情
❤️走心的情人节礼物
沈从文于张兆和:一包书,一对两只长嘴鸟的书夹。
梁思成与林徽因:自制的铜镜。
鲁迅与许广平:赶早提前买的前排电影票。
他们都愿意了解她们都喜好,花心思讨她们喜欢,送的都是走心的礼物。这些都不仅仅是礼物更是懂得。
我相信懂得与用心确实是很能够打动人的。为了一个生日礼物提前半年就在那琢磨送什么,跑了N趟的某只。Thank u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