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凡尘亦精彩
一、诗书传世
中国的佛教界可不是只出那些讲大道理、坐枯禅的和尚,历史上从来不乏满腹诗书、才华横溢的僧人,他们以佛性养心,用诗书抒意,同样在人们心中留下了个性鲜明的形象。
先说说“诗僧”,这可是一个在中国文化长河中颇具规模的群体,据统计,在《全唐诗》、《全唐诗补编》等辑录中,留下名字的僧侣诗人有360多位,作品近4600首,这可是个不小的数字。值得一提的是,“诗僧”的称谓,可不是指那些偶尔创作出一两首诗的僧侣,而是指以诗作而著名的僧人。
诗僧之中,最有名的要数贾岛、皎然和以“白话诗”著称的王梵志了。
1. 贾岛
贾岛(公元779~843年),河北范阳人。其实贾岛并不算是一个典型的僧人,他只是在年轻时做过一段时间和尚,当时法名无本。
贾岛的出家,是在屡试不第的情况下,迫于生计而委身佛门,后来还是在科举上有了成就,走上仕途了。贾岛在佛法上虽然并无作为,但他那颗喜好清静的心,或多多少都受过佛门的影响吧。
喜好清静的贾岛,有一次前往长安城郊拜访一位名叫李凝的朋友,而恰逢李凝不在家,贾岛诗兴突发,便有了那首唐诗中的名作《题李凝幽居》:
闲居少邻并, 草径入荒园。
鸟宿池边树, 僧敲月下门。
过桥分野色, 移石动云根。
暂去还来此, 幽期不负言。
访友不遇的小事,在贾岛笔下别有韵味。夜深人静,月光皎洁,“荒园”之外,敲门惊宿鸟,归途飘流云,好一份幽然。这首诗的点睛之笔便是“鸟宿池边树,僧敲月下门”,而其中的“敲”字更是经过贾岛的“推敲”、韩愈的指点而来,可谓是诗作中的千古佳话了。
2. 皎然
皎然(公元730~799年),俗姓谢,字清昼,湖州(浙江吴兴)人,是南北朝时诗人谢灵运的十世孙。
皎然年轻时受家学影响,在儒学和诗文上有了很扎实的基础,他前期的诗作也与祖先谢灵运相似,具有明显的田园风格。
二十五岁时,皎然在灵隐寺的守真律师门下出家,开始学的是律,后来转而学禅。虽然身为僧人,皎然却始终没有放下文学创作,可以说是佛法、诗文“两手抓”,因此,《宋高僧传》里称赞他“文章隽丽,时号为释门伟器哉!”
与贾岛类似,皎然的代表作也是寻访友人不遇而写下的,即《寻陆鸿渐不遇》:
移家虽带郭,野径入桑麻。
近种篱边菊,秋来未著花。
扣门无犬吠,欲去问西家。
报到山中去,归来每日斜。
陆鸿渐便是被后人誉为“茶圣”的陆羽,是皎然的好友。得知陆羽把家迁到了幽静的城郭之旁,皎然前去拜访,但叩门无人应,从邻居家得知陆羽是去山里了,回来总是要到落山时候的。诗的前两句写陆羽新居的景,后两句写自己寻人不遇的事,言辞简练,毫无修饰,读来让人觉得流畅而潇洒。诗句潇洒,其实也衬出了陆羽为人之潇洒,当然,也向我们展示了诗僧皎然内心的那份淡然。
3. 王梵志
王梵志(隋末唐初人,生卒年不详),卫州黎阳人(今河南浚县)。
关于王梵志,正史中几乎没有记载,他的事迹原本鲜有人知,直到近代,开始崇尚白话文的学者胡适等人才利用《太平广记》和敦煌出土的一些资料对这位“白话诗诗人”的始祖王梵志进行了考证。
王梵志少年时正值隋末战乱,家道中落的他从此一直过着穷困潦倒的生活。历经各种苦难后,王梵志中年时出家为僧,但他并没有在寺庙中做一个念经守戒的和尚,而是继续漂泊流浪,用自己的诗作四处传道,直至终老。
虽然《全唐诗》里并没有收录王梵志的作品,但是从后人的评诗文章、敦煌书卷甚至日本的中国诗作记载中都可以发现他的诗。王梵志的诗走的是“绝对通俗派”的路线,在诗作里,他讥讽恶吏、颂扬教化,深得平民大众喜爱,比如说“长幼同亲敬,称尊莫不遵;但能行礼乐,乡里自称仁”,与教育后生的民谣无异。
因为符合大众口味,他在他的通俗诗里讲佛法就比一般和尚讲枯燥佛经更能宣传佛学义理。寻常百姓谁听得懂“之乎者也”的文章,估计听到高坐坛上的大和尚讲一句“如是我闻”就受不了了,相反,还是念念王梵志的“寻常勤念佛,昼夜爱书经;心里无蛆伫,何愁佛不成?”舒服些。因此,后世许多高僧在给大众讲经时都不忘引用王梵志的诗作。
胡适当年最欣赏王梵志的这几句诗:
昔我未生时,冥冥无所知。
天公强生我,生我复何为?
无衣使我寒,无食使我饥。
还你天公我,还我未生时。
佛家讲“我”即是“人”,诗里是替苦难人民抱怨,这是心怀大众的佛性体现,而文词之间也不乏一种狂气与不羁,想王梵志其人一生也应如斯。
除了诗,佛门中在书法上有造诣的僧人也不在少数,我们前边说到的明末高僧憨山德清和破山海明(合称“清明二老”)就都有书法作品传世。当然,要说到“僧人书法家”,那就非怀素莫属了。
怀素(公元725~785年),俗姓钱,字藏真,永州零陵人。
怀素十岁出家,从小除了礼佛,十分喜爱书法,他后来自己也在《自叙帖》中说“幼而事佛,经禅文暇,颇喜笔翰”。
虽然境况贫寒,但是有了这份“颇喜”,再大的阻碍也无所谓了,没钱买宣纸,小怀素干脆就在芭蕉叶上写!他在寺院里种了很大一片芭蕉树,芭蕉长大后,他摘下大叶子练字,后来看叶子摘下来太可惜了,就直接站在外边写在新鲜的叶子上。怀素练字十分刻苦,被他写坏的笔都是不计其数的,他便把写秃的笔埋在一块儿,命名为“笔冢”,为笔立冢,其痴迷可见一斑。
怀素虽然是个和尚,却不禁酒肉,但可绝不是寻常的“酒肉和尚”,与他相交的是大诗人李白、杜甫、苏涣等人,请他上座的是当世的名流贵胄之辈。相传怀素性好酒,还很能喝,酒兴起来,拿起大笔,是不分墙壁、器皿,任意挥写,狂态恣然,比晋王羲之还潇洒几分,倒与“草圣”张旭十分神似,所以时人把他与张旭并称“张颠素狂”。
怀素的字,是名副其实的“狂草”,用笔圆劲有力,奔放流畅,一气呵成,宋代的大书法家米芾在《海岳书评》中说:“怀素如壮士拔剑,神采动人,而回旋进退,莫不中节”,这可是行家的评价。怀素的好友李白也写过诗歌赞他,“墨池飞出北溟鱼,笔锋杀尽中山兔(李白《草书歌行》)”,听来颇具武侠中的神通笔力,按意境也全是道家风采,当然这与李白诗的风格有关,但当联系到怀素这么多年的佛家禅学时,不能不说这是性空无碍的佛学(禅学)思想影响潜化而来。话说回来,虽然是“狂草”,但怀素的字相较其他草书书法家的作品错漏很少,不论是小字流云的《四十二章经》、还是大字飘逸的《自叙帖》都是章法完整,也得到了后世公认。
可以说,怀素把佛法与书法联系了起来,达到了一个比羲之多空逸、比张旭多庄谨的新的书法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