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暑期都是一年中的安全事故高发期!各种安全事故屡见不鲜,溺水,坠楼,交通安全,儿童滞留车内,烫伤,玩火等等,各种各样的事故剥夺了一个又一个鲜活的生命。
一个十六岁的少年,在外出和小伙伴游泳过程中,溺水身亡。留下了呼天抢地的父母家人。十六岁正是花朵一般的年纪,遭遇了不测,令观者惋惜心痛。
四川宜宾一名三年小学生不慎落水溺亡。而与其同行的学生因害怕被老师家长责骂,而故意隐瞒同伴落水溺亡的事实;
山东枣庄市台儿庄区涧头集镇,一对姓刘的双胞胎兄弟出门玩耍,一出去就没了踪迹。时隔一天,有人在村南边一个水塘边发现孩子的鞋,众人将水抽出后发现了两人的尸体;
4名山东少年因洗澡不慎掉入济广高速曹县服务区鱼塘中央的深坑溺亡;某村,几个小学生一起相约去河里游泳,其中一个孩子因为不熟悉水性,失足滑入泥潭,遇难。
一个两岁左右的女童和两个五岁左右的孩子一起玩耍,几人钻进电梯到达某楼层后,女孩与他们一同出来后,可是却被其中的一个孩子重新抱进了电梯内,并按下了最高层按钮。最高层没有防护栏。电梯到达最高层后,女童失足摔落而亡。
这种新闻时有发生,特别是假期里。儿童的安全隐患问题比比皆是。责任究竟由谁来负。
每次这种新闻一出,网友的呼声一片,呼吁要严惩不尽责任的父母。比如上面的那个两岁女童独自和其他幼儿外出玩耍,网友纷纷表示,其父母心太大。这么小的孩子应该一刻也不能离开监护人的视线。离开了,说明你没有尽到做父母的责任和义务,儿童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对外来的危险及将对别人造成的危险,没有预估能力。所以,作为父母应该尽到责任。父母也是第一责任人。
国外许多国家都在法律上加大对未成年儿童的保护,如美国和加拿大法律均规定,儿童不得脱离监护独处,因子女没人看管独自留在家中导致产生危险等诸如此类情况发生时,家长会被以“危害孩子安全罪”、“疏忽照顾儿童罪”之类的罪名起诉,甚至被剥夺监护权,孩子由社会福利机构或政府来看管收养。
可我国因亲情关系,社会保障机构的不完善等种种原因,在法律上并未对对监护人失职作出有关详细的法律惩戒措施。
每到放暑假的时候,儿童溺亡事件接二连三,一次次地拉响我们的安全警钟!
白发人送黑发人的痛,是永远抹不去的伤,作为父母应该让孩子明白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要提醒孩子危险无处不在。应该告诉孩子这些:
1、放学后及时回家,不在溪边、河边等逗留
2、不到池塘、河边洗手、捡物品等,不在喷泉、河边逗留聊天、泡脚等
3、不和同伴结伴去河里抓鱼虾、蝌蚪
4、不私自结伴去人工湖、水区工程等危险区域游泳。
父母也应该尽到监管责任,不放任,不忽视,在养孩子的问题上“心小点”。
儿童是祖国的花朵,孩子是父母的心肝,愿好动孩童打翻开水被严重烫伤、睡醒孩童翻爬阳台坠亡、佛山小悦悦被汽车碾压身亡之类脱离大人监管导致惨剧的事件不再发生,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帮助儿童健康快乐安全成长才是根本之策。
21天无戒挑战训练营第八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