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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D是我高中认识的第一个同学,开学后的第一周,他坐在我前面。
第一周军训结束,我们座位分开。宿舍也不在一间屋子里,我和班上的另一个同学被迫挤进了年级最好的自强班里。 高一刚来,豪气万丈,每天我都熬夜到12点,不过,第二天却是困意连绵。真正让我吃惊的是,阿D他们宿舍传出了一则消息,阿D熬夜到2点才睡!过后的几天,熬夜的记录不断被刷新,他们全宿舍也获得了我们私下里评论的学霸宿舍称号。第一次月考,他们宿舍年级前十的有1个,年级前二十的有2个。最差的居然是阿D,年级七八十名。此刻,我熬夜虽然也时而两点,可是成绩却在200徘徊,至于原因,大概是上课在和周公商讨一些物理问题吧。
后来,侥幸和阿D坐在了一起。然后,对他是由衷的佩服。挨着他坐才发现,他的理科是年级前十的水准,可是考试成绩却不太理想,后来几次考试都这样,这种付出而又得不到很多回报的情形,和我类似,我们的友谊,也更加增进了一步,以至于我叫他都叫D哥。
D哥170cm左右,一张晶透的瓜子脸,简短而又干净的头发,性格温和大方……可是,他有着典型的理科生情结,腼腆内向,情商暂不显锋芒。
他很会打乒乓球,技术和我不相上下,我两一起决战过多次,不过确实平分秋色。不过,他拿了全校第一,我就先不提了。我们两个那么好的技术,鲜有敌手,也不经常出手,于是,我们一起开始学篮球。
每周周末,我们都会相约球场。一直战斗,战斗到晚上,差不多4个小时。晚上操场上有个大灯,大灯下有我们疯狂的影子,和兴奋的汗水。虽然我们技术都不太好,可是,玩得依旧酣畅淋漓。基本上都是玩到灯关闭后才不舍地散去。
我们间的感情,伴随着打篮球时的激情,凝聚地越来越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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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三那年,我生病了,请假十天。来到学校后,在路上遇到了刚从宿舍下来的他,带着那副黑色镜框的眼镜,手里一大摞书本。他过来接走了我手里的东西,又陪我慢慢地回到了宿舍。
高三下学期,一次体育课上,他脚受伤了。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篮球是个比较危险的运动,也正因为危险才更刺激。不过,他刺激过了头。脚腕骨折,近一个月不能动,也不能碰球了。走路一撇一拐,上厕所都需要人扶着去。因为我和他在高三换宿舍时分到了一起,所以,照顾他的任务我义不容辞。每天我们得起来略早一点,方便早上背着他下来,晚上我们又稍微推迟一点,背着他上去。像猪八戒背媳妇那样?不,我不是八戒,他也不是高老庄的那个女孩。
脚快康复的时候,他就迫不及待地和我一起去打篮球。总是劝他不要运动太激烈,他不听,没办法,篮球是他除了书本外,唯一能称作青春的东西。好吧,你的青春,我陪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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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月份,我们终于迎来了我们的宿命。高考如期而至。D哥已经在前几次模拟考试中走了出来,渐渐恢复他的锋芒。我是替他高兴的,可是我却笑不出来,所以,这个念头只能在心里一闪而过。毕竟,那几次模拟考试,我都徘徊在440分左右,而语数外占了330分。无奈,理综是我的硬伤,我平时都很努力很努力了,笔记也做了很多很多,可是,考试还是那么弱。高考那几天,我看遍了所有做过的试卷与笔记,过得充实而又满足,既然做好了完全的准备,那就,战吧!
考完英语那天,我们班里举行了一个庆功宴。没有想象中的狂欢,也没有满天的试卷纸屑,也没遇见谁对谁告白……原来,一切想象中的场景,都是书本上刻意渲染的情景。不过,还是有的人醉了。
我和D哥,吃完饭后,骑着我姐的小绵羊(天天酷跑中的游戏道具,是一辆电动车),匆匆就回到了学校。在保卫科那里,借来了一个篮球。
操场上出人意料的静,月光与灯光把我们的影子映在地上,只有球在那里啪啪作响。不明的液体流落在地上,像是漂流的人回到了故乡。我们都没有说话,静静地拍打着球。
终于,我打破了沉默。
“你考的怎么样?”我手里的球投了出去,唰,一个二分。
“还好,你呢?”他捡起了球,拍打着走到三分线外。
“我也还好。”啪,球在篮筐里转了几圈后跳了出来。我们谁也没有过多的在意这些细节,两个人的心思完全没在这上面。
我跑过去,把球踢到了一边回来坐在塑料场地上。我没告诉他我擅长的语数外这次会很低,我的英语听力有很多没听清,作文也写的没平时好。当然,我的理综就那个样子,还能差到哪里去呢?
为了打破坐下后的沉默,我问他:“大学,你想去哪儿?”
“考上哪儿,就去哪儿。你呢?”
“我想去军校。”
此情此景,真想一人提着两瓶二锅头,来祭奠我们即将逝去的高考岁月,以及那些我们曾经爱的人。
后来成绩出来后,我比他分数略高。可是,我填的军校没有被选上,体检我都过了,我为什么去不了?早知道不填那么好了,除了那两个,我就能去了。可是,按照往年的标准,我是刚好在那区间的啊!不过,抱怨也没什么用,上天让我高考超长发挥已经很不错了。没关系,去不了军校去大学,上不了战场上商场,穿不了军装穿西装。
平行志愿陆续被刷掉,倒霉的我只能去了第五个志愿那里。不过也有人运气好的,分数或许比我低,还上了著名的985高校。
D哥留在了重庆的一所重本大学,我当时填的志愿,天南海北,来了这里。相隔不知道多少公里,不过,一个电话,一个QQ消息,这些都不是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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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哥的理科生情怀,展露在他的大学时代。
由于大学各种事情,都是通过QQ来传达,我被迫用上了智能机,每天QQ在校。不过,我很少在群里发言,顶多只是了解一下大概的情形,看看故人们过得怎么样?
前不久,他发来QQ信息。
“老J,我给你说一件事,你不许给别人说哦!”
“哈哈,说吧说吧。”我停下了手里正在打的论文,依旧没心没肺地笑着,果然,和我猜的不错。
他说他从来没有见到过一个女生像她那样。
为了她,他愿意去上他不喜欢的选修课。
她因为社团不开心的时候,他也在伤心。
因为她,他从不善言辞,变成了幽默师,我知道,幽默的背后,是他强榨的灵魂。
当她在忙于空间集赞换礼品得时候,他默默地去注册了十来个QQ号,忙了一下午,帮她点赞。
因为她,他写出了第一封情书,内容让我都有所动容。虽然比不上大家,可是,感情用心就够了,不是吗?
因为她,他学会了许多技能,比如,包花样饺子。
那个曾经腼腆的小男孩,如今,已经展露出了他得理科生情怀。谁说理科生不如文科生了,只要肯用心,一切皆有可能。爱情不分文理,只要你肯用情,句句都能变成哲理。
如今,他已经写出了他得第一封情书,而自负才华的我,曾经也写过情书,虽然是为别人写的。我得第一封情书,应该还能留着吧。
他已经找到了他得理科生情怀,而同样作为理科生的我,还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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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都有自己的情怀,理科生也不例外。无论是友情还是爱情,我们都会对此动情,真情终会流露,有缘自会真情。愿天下如我,如他一般的理科生,终能展露自己的情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