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复在《浮生六记闲情寄趣》里写:“ 余忆童稚时,能张目对日,明察秋毫。见藐小微物,必细察其纹理。故时有物外之趣。一日,见二虫斗草间,观之正浓,忽有庞然大物,拔山倒树而来,盖一癞蛤蟆也,舌一吐而二虫尽为所吞。余年幼,方出神,不觉呀然惊恐;神定,捉蛤蟆,鞭数十,驱之别院。”
你看,沈复真是一个有趣的人,小时候就对身边事物如此好奇。有一天看两只虫子打架打的正嗨,却突然来了一个庞然大物,后来发现原来是只癞蛤蟆,一眨眼的功夫,癞蛤蟆舌头一伸就把虫子吞下肚去。回过神来,他看不过癞蛤蟆以大欺小,便鞭打而驱之。可见,从小沈复便有一颗锄强扶弱的侠义之心。
学这篇课文时似乎并无特别印象,当初只想着,又是一篇讨人厌的文言文。随着现在年岁见长,反而更能体会其中乐趣。因为身边小事皆成趣味,可能大多数人都不如沈复那般明察秋毫,但只要去善于发现,你会惊觉原来每天的生活真像是一场冒险呢!
一天妖妖经过一棵低矮树木,蝉声瞬起,而且声音此起彼伏,感觉是几只蝉在你方唱霸我将登场,一只唱累了,另一只又开始了。好像在说就你唱那么大声啊,我比你唱的更大声好嘛,你个小妖精!而且感觉近在咫尺,遂抬头去树上找蝉,哇,不找不知道,一找好几只。一只,两只,三只,而且根本就不是妖妖乡下那种小蝉,是蝉中极品的那种大蝉哦。妖妖很快就找到蝉鸣来源,掏出手机去拍蝉,此时嘶鸣正欢离妖妖最近的那只蝉似乎发现了妖妖,蝉鸣声戛然而止,这家伙估计嗅出了我的图谋不轨,因为蝉其实是又笨又聪明的物种,聪明在于它只要一发现有人走近,就会停止鸣叫,过一会倘若发现还是很安全,便又会傻傻唱起歌来。这情景瞬间就让妖妖想到了小时候跟泉叔叔去找蝉(泉叔叔是跟小姨一个辈分的,姑婆的小儿子),小时候总喜欢跟在他屁股后面跑,特别是夏天,他总让我给他抓蝉,因为泉叔叔嗓子一直有点嘶哑,他说吃蝉可以治他的嗓子,妖妖当然希望泉叔叔的嗓子尽快好起来,所以感觉记忆中给泉叔叔抓了很多很多蝉。
小时候妖妖家住在河边,那时候村子里还是一望无际的橘子树,从黔城隔江眺望,村子像一片绿洲,河边密密麻麻全是橘树,那时候橘子是村里最大的经济来源,所以几乎家家户户都种橘树。夏天是最好玩的,可以在橘树林里捉迷藏啦,去河边捉鱼捡鸭蛋啦,去树林里抓蝉和天牛啦等等。每次抓蝉的时候通常都是泉叔叔来我家,跟我说:沙坨爷(我的小名,小时候特别讨厌,因为听说我小时候头长的比较奇怪,往外突,刚好当时有个有名的土匪叫做沙坨爷,头也长那样,你们知道的,湘西出土匪嘛,所以最好别惹妖妖哦!),走,跟我抓呀细哟(哈哈,我们那方言叫蝉就叫“呀细哟”,因为它叫起来不就是一直在那里喊:细哟,细哟,呀细哟吗,反正妖妖觉得是这样)去。你们知道的,小时候妖妖是个很没原则的人,每次我都会屁颠屁颠跟着去。到了橘林,我们兵分两路,妖妖捉蝉的手法是找到蝉后就偷偷摸摸的观望它,趁其毫无防备之时,妖妖的手掌快速聚拢成拱形,然后就奋力一盖,这方法成功率百分之八十,因为总有漏网的蝉逃出妖掌。抓好蝉后妖妖就会把所有的蝉交给泉叔叔,然后泉叔叔就会把蝉洗干净,接着重头戏来了!没错,泉叔叔会当着我的面表演活人吞蝉,通常他会把盐倒在白瓷小碗里,而后把蝉沾点盐,接着就放到嘴里,然后跟我说,“你听,它还在我嘴里动。”每当那时候我表情就会痛苦加很狰狞又加好奇的表情问他,这好吃啊,什么味道?泉叔叔就会怂恿我自己尝尝,不过每次我都是摇摇头走开了。有时候泉叔叔并不会把蝉吃光,会留下一只蝉给我玩,每次太太(爷爷的妈妈,我们家乡都叫太太)怕它飞走,就用棉线把蝉的脚绑好给我,我的童年里似乎总有一只飞不掉的蝉。它慢慢在房间里盘旋,飞到木窗边上,又会被我捉回来,反反复复。你看,蝉和人一样,都爱自由……
我收好手机,大步疾走,手机里存了一张模糊的蝉影,就跟那逝去的记忆一样。而树上的蝉,仍在嘶鸣,它在歌唱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