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一个幸福的人,必须要有一个明确的可以带来快乐和意义的目标,然后努力地去追求。从整体而言,有目标的人的成功概率要比没有目标的人大得多。具有挑战性的明确的目标(即设定了时限和具体的成果)通常会带来更好的表现。设定目标就是用语言给自己一种承诺,而承诺本身会给我们带来更好的未来。承诺不一定保证目标实现,但它确实可以增加成功的概率。一个目标,一个明确的承诺,可以让我们集中注意力,帮助我们找到达到目标的路线。心理学家告诉我们,信念是一种会自动实现的预言。而当我们下定决心,把背包扔过墙头时,我们事实上已经相信了自己,相信了自身的能力。我们可以去创造现实,而不只是对现实做出被动的回应。
传统的智慧告诉我们,幸福就是达到目标。但是几十年的研究结果却让这种信念受到了严重的挑战:一个人在实现目标之后会感到满足,无法实现时则容易失望,而这些感觉其实都很短暂。目标和幸福的关系并不是那么明显的。
人要有目标,能否实现它则在其次。目标不是用来实现的,是用来发挥作用的。目标是为了让我们能享受眼前,目标是意义,不是结局。有了目标之后,我们要享受追求目标的过程。如果想保持幸福感,就必须改变我们通常对目标的期望:与其把它当成一种结局(相信它可以使我们开心),不如把它看作是意义(相信它可以加强我们旅途中的快乐感受)。当目标被认可为意义时,它才会帮助我们规划旅途中的每一步;而目标被认为是结局时,它所带给我们的只会是无尽的困难和挑战。正确的目标认知,带给我们的是一种安宁。目标是获得幸福的必需品,但它并不是全部。我们一定要明白,除了目标本身必须是有意义的之外,它在旅途中带给我们的快乐也是不可缺少的。在对目标和幸福的研究中,肯农·谢尔登和同事们写道:“对于追求幸福的人来说,我们的建议是,去追求包括成长、人际关系和对社会有贡献的目标,而不是金钱、美貌和声望。对后者的追求,通常是出于必须和压力的心态。”谢尔登指出,如果我们把目标重点放在自我和谐上,我们将会更快乐。
自我和谐的目标,是发自内心最坚定的意识,或是最感兴趣的事情。这些目标必须是主动选择的,必须是产生于散发自我光辉的愿望。这些目标是有因果关系的:追求这些目标是因为它对我们具有更深层的意义并且能够带给我们快乐。我们首先必须知道我们的生命需要什么,然后诚实地面对自己的愿望并且对它负责。
自我和谐目标的前提就是,目标是自己在自由的情况下所选择的。一个增强幸福感的方法,就是增加想要做的事并减少不得不做的事。无论是从人生或是日常生活的角度都应该如此。自我和谐的目标可以激发我们的无限潜能,并提供巨大的精神动力,我们应该把它们设定为终生的目标。同样,在追求有意义又快乐的目标时,我们并不是在消磨时间,而是在让时间发光。我们感受并追随生命的喜悦时,我们不仅可以享受人生,也会更加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