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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有四大原则:保险利益原则,最大诚信原则,近因原则,损失补偿原则。这是保险合同成立、生效、理赔之核心。
除了以上四个原则,很多往往忽视了另外一个补充原则,合理期待原则。这主要是保护被保险人,随着医疗水平的进步,医疗诊断或手段会出现与合同约定不符的情况,这个时候合理期待原则可以保护自己避免受骗。
《健康保险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保险公司拟定医疗保险产品条款,应当尊重被保险人接受合理医疗服务的权利,不得在条款中设置不合理的或者违背一般医学标准的要求作为给付保险金的条件。
保险公司在健康保险产品条款中约定的疾病诊断标准应当符合通行的医学诊断标准,并考虑到医疗技术条件发展的趋势。健康保险合同生效后,被保险人根据通行的医学诊断标准被确诊疾病的,保险公司不得以该诊断标准与保险合同约定不符为理由拒绝给付保险金。
这个时候就不要摔锅给保险公司了,法律赋予了被保险人的法定权利。
避免上当受骗的第三个条件是找个靠谱的代理人。
人之初性本善,都是骗人的。
人之初性本恶才是现实的映照,有了利益必然有骗的风险。
买卖双方的信息不对称是成交的基础,也是风险的源头。
保险法是推动人类进步的巨大贡献,经过市场验证的好的保险公司是可以信赖的,但保险代理人存在虚假宣传、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对保险利益与风险的解释上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保险有风险,选人须谨慎。
保险代理人常用的回答是:可以的,没问题。肯定的。
请忽略以上回答。保险合同是极其复杂的法律金融条款,一个没有熟读保险法婚姻法的代理人一定不是一个合格的代理人。保险是长期的服务,涉及投被保人未来家庭情况的变化,服务也随之变化。
去选择一个靠谱的代理人吧,不要为了人情单付出代价。
祝各位健康平安,买保险不用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