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我爱了四年的女孩呐,我们就这样一直在一起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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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人生最遗憾的,莫过于,轻易地放弃了不该放弃的,固执地坚持了不该坚持的。

还好,我坚持了最正确的坚持,那就是好好地爱一个人,永远不离不弃。

人与人之间的缘分真的很奇妙,与其说它是一次阴差阳错的相遇,倒不如说是一场结局待定的游戏,扑朔迷离,既不明晰我们可以相伴向前走多远,又不确定我们可以扶持向前走多久。

但还好,在外面的世界里兜兜转转了那么久,当一切尘埃落定,归于原点,却仍欣然发现,你还是昨日的你,我还是昨日的我,只是我们的心更靠近了。

这个世界上只有一个你,独一无二的你,真诚傻傻的你,叫我如何不珍惜,我的大大大宝贝儿闺蜜——毛毛。

我就是要向全世界写下,对你最最朴实也最最美丽的情诗。

2.

今天早上刚刚起床,就收到了毛毛的语音:“啦啦啦,想对你说的话全都在歌词里面啦。”我猛地一惊,微信界面上赫然存在的全民K歌。这不知道是毛毛第几次,在我最难受的时候给我唱歌了。虽然,声音沙沙哑哑的,偶尔还会破音,但却是我听过的最最动人的歌声。

听着熟悉的嗓音,看着频频滚动的歌词,我的眼泪止不住向外涌出,舔一舔,咸咸的却又很甜很甜。

嗯,就像歌词中所说的那样,捕捉照片的每一个瞬间都有话要讲,想说悄悄话靠在她肩膀,和她在一起的每一刻都是带不走的美好。不用她问,我就会毫不犹豫得说出那句“我真的好爱好爱你”。

毛毛的声音已经陪伴我整整4年了吧,但说实话,记忆对初次见面时我们两个人的样子已经变得渐渐模糊,像被微风吹过后的天空,轻描淡写着丝丝印记。

我只知道,有她的高中后两年很完满,很幸福。

高中二年级,自主选择座位的我们偶然间成为了同桌,也恰恰就是这次偶然,注定变成了我们之间友谊的牵线。

我记得毛毛一开始是不爱笑的,总是低着额头静静躲在一旁,好像要随时逃离这个纷扰的世界,我对她记忆的开始就是那低垂的油油的头发。后来才知道,虽然毛毛会一天一洗,却还是因为三根油发趴在额头而备受煎熬。记得和她冷到窒息的对话,仅限于一天为数不多的只言片语:“喂,让一下,我去洗手间。”换来无奈的一瞥:“好。”记得她被层层包裹着的怕受伤的内心,那是我无数次努力尝试靠近,却最终换来巨大排斥力下阵阵无奈的高墙啊。

那时的我,居然在一遍遍怀疑自己木讷的新同桌是不是一桩木头,虽然这个假设已经在我的世界里成立了成千上万遍。

如果说每一次意外都拥有万种姿态,那我和毛毛成为好闺蜜一定会是那个最美的意外,她从未想望,我从未强求。

直到遇到她,我才明白原来时间真的可以潜移默化地改变一切。因为不知从何时起,这个原本面部僵硬、毫无感情波动的女孩,渐渐变得和原来不一样,不,应该是很不一样,因为,我们俩都在变,而且变得越来越相像了。

我们的笑点一度低到神经值之下,既可以一直维持他人眼里的“乖乖女”形象,又可以相视一笑后,秒变他人眼里的“疯子”。可能,和最对的人在一起才会有这样的感觉吧,有时候我们不约而同地大笑过后,仔细回想,却始终不能记忆自己究竟笑了些什么。于是,就有了高三课间,班级死气沉沉的空气中,突然温存着的大叫和欢愉;就有了高三课堂,众多笔直挺立着的身板当中,默默趴下,捂嘴抽动的两个被挡在书架后方的背影。

我们将所有同学和老师的名字都编成了特殊的代码,因此,班上几乎没有人听懂我们的对话。更不会有人知道,我和毛毛最享受的事情,莫过于我们在哈哈大笑,却留得其他人一头雾水。我和她就是这样的人啊,开心是这个世界上最重要的事,哪怕成全了别人眼里的傻瓜。有她的日子,高中生活不再是人们口中所谓的“人间炼狱”,怕是一场两个人轰轰烈烈演绎地人生大戏吧。

“爱一点”,那是属于我们的歌,至今还一直记得。我们都是音乐的狂热爱好者,一旦节奏响起,恐怕没有任何人可以按奈得住我们内心爆发的宇宙。虽然在学习任务繁重的高三,但两个疯丫头还是把这首歌的歌词改得乱七八糟,把这首歌的曲调改得不堪入目,尽管面临了无数次家长的斥责和同学的不解,但还是在偷偷难过之后,感到无法遮掩的开心。毕竟,那是我们共同热爱的音乐和唱歌啊。从那时起,我更加珍视这份重压之下,死里逃生的友情,我们,算是真爱了吧。

遇见一个人,然后生命全改变,原来不是恋爱才有的情节。其实,高中的自己早已谈过一场拥有海誓山盟的恋爱,不是和别人,正是和毛毛。

而我,在这场恋爱中,注定扮演着男生的角色。

从小没有父母呵护,跟随姥姥长大的毛毛,就像一个不懂事的孩子,偶尔会和你撒娇也会和你赌气,甚至开玩笑也没有丝毫分寸。但我一点儿都不会生气,还会买来最爱吃的饼干逗她开心,因为我知道,童年的毛毛缺失了太多关爱,极度缺乏安全感,没有人告诉她怎样察言观色、怎样处理人情世故。

毛毛好傻,傻到每一次和我赌气之后,却依然拉着我的手说:“你是我最好的朋友,你会不会像以前一样喜欢我”;毛毛好傻,傻到不敢和我拍大头贴,因为在她的印象中,每一次拍完大头贴,她最好的朋友都会离她而去。

这时候的我,总会站在一旁轻轻地拍着她:“不会啦,你到底是相信我还是相信你的过去呐。”毛毛故作坚强,却还是在我不经意间的偷看中,泪湿了眼眶。

我最爱的毛毛,我们说好了永远不分离,要一直一直在一起,就算全世界都与我们背离。

3.

高考,就像是一场分道扬镳的华丽仪式。仪式过后,大家各奔东西,不知多少人的一句再见都变成了再也不见。

我和毛毛没有考入同一所大学,但好在,我们生活在同一座城市,仰望着同一片蓝天,呼吸着同一片空气。不知道为何,来到一个陌生的城市,只要坚信她在这座城市的某一个角落,心里就会很踏实很踏实。

我们都是很注重仪式感的人,心中始终存在着一个执念:“要把每一天都成最浪漫的样子”。

于是,每一个重要的节日、每一个重要的时刻,我们一定都会在一起。有人说,爱上一座城市,是因为那座城市有你爱的人。嗯,因为毛毛,因为我们走过的这座城市的许多角落,我爱上了天津,这座低调而又充满内涵的慢节奏古城。

圣诞夜,我们在最繁华的商业街最悠闲地牵手走着,在狂热购物地路人中间像个另类。看着琳琅满目的摆设和绚丽多彩的橱窗,幻想今后的生活。有时,又会沉默很久很久,但却不感觉丝毫地尴尬。我想,这大概就是人与人相处中,最理想的状态吧。只要是你,无论做什么都会很开心。我们会冒着被店老板轰走的风险,戴着奇异的帽子抓拍丑照;也会在困到极限的情况下,坐在商店的椅子上呼呼大睡,虽然睁眼之后将会面对着所有人奇异的目光。渐渐地,我发现自己居然变得越来越大胆、越来越敢于冒险,当然,只是局限在和毛毛在一起的时光。

万圣节,一向乖巧的自己居然会逃课和毛毛一起赶去派对,在昏暗的灯光和嘈杂的音乐中疯狂地起舞;也会在手脚冰凉、心跳加速的时候,仍然兴奋地跑去鬼屋。

没有物质世界的满足,却丝毫不输精神上的欢愉。

平安夜,我们用商店里彩色的水笔写下了对彼此的祝福;因为我们知道,写下祝福后,我们就要分别,赶回到各自的学校。说好了不哭,却还是在地铁站不同方向的路口红了眼眶,给对方一个紧紧地拥抱,这一分别,不知道多久才会再次相见。

“皮皮,第一次和闺蜜过圣诞节,希望永远不要忘记这一天,能认识你是我这辈子最幸运的事。”

“毛毛,永远不会忘记这一天,能认识你也是我这辈子最幸福的事。”

到现在,因为彼此的忙碌,我们已经很久很久没有见面了。

今年,我生日的那一天,蠢蠢地你为了给我准备惊喜,连夜学会了视频制作,虽然排版丑丑的,文字一点儿都不文艺,可还是让我感动地一塌糊涂。

你说你想我,那我能不能说我想了你很久很久却没有说;你说你懂我,那我能不能说你懂我如同我懂你一样。你说在你眼里,我闪闪发光,那我能不能说,在我眼里,你永远都是最璀璨的明星。你说让我不要自卑,那我能不能说,请你照顾好自己的身体,不要再熬夜了呢。你说你好喜欢我,那我能不能认真地说,毛毛,你是我认真爱过的最久的人呢。你总催我找一个爱我的男朋友,我却觉得,有你一人,足矣。

4.

我一直都是一个喜欢倾听别人分享,却不愿意将自己的内心分享给他人的人,也一直固执地认为,这是性格所致,是一条不会被任何人任何事打破的准则。可毛毛就是有这样的魅力,让我卸下重重的外壳,愿意把一切全部展露给她看。

原来最信任的人是爸爸妈妈,但长大后却发现,有很多话是不适合和他们说的。还好有毛毛,现在无论是有好消息还是坏消息,我第一个想到的人总会是她。原来的我总害怕打扰她的生活,但现在却明白,原来拥有一个可以被随时打扰的人是多么幸福。打扰,有的时候也代表着一种爱吧。

我和毛毛,是两个完全独立的个体,也是两个不太一样却越来越像的个体。

她热衷于追星,而我却对娱乐圈一无所知,却很乐意被她嫌弃成为“山顶洞人”;她热衷于冒险,而我却唯唯诺诺,极度小心,成就了她口中的“惜命小公主”。她有她柔顺的短发,我有我毛糙的长发;她有俏皮的斜刘海,而我却只有规矩的齐刘海。

我和毛毛,是两个完全独立的个体,也是两个深爱彼此的连体婴儿。

不知道多少通电话的开篇都是:“费蛋玩意儿,我和你说!!”接下来的2个小时之内,绝对会有聊不完的话题和说笑,直到困到不行,却还强忍着猜拳,才肯依依不舍地挂断。找一个聊得来得人真的很重要很重要,因为人生不就是一场与生活对话、与同类交流的过程吗。

不知道多少次在我难过的时候,都会收到毛毛准备的小惊喜,逗我开心,哄我高兴。一瞬间,我们的角色似乎互换了,我们家最最不懂事儿的毛毛,变得越来越细腻,原来越贴心。

“高中你包容了我那么多,大学让我来包容你吧。”

“你短发的时候陪了我的长发,那能不能在你长发的时候,陪陪我的短发呢。”

“我真的好想好想好想你。”

看似在普通不过的话语,在我眼里,都谱写成了最最美好的情诗。

毛毛,不管你走在哪里,我都会站在你看得见我的地方。如果有难过,有委屈,只要你回头看看,我一定第一秒出现在你的视线中央。

毛毛,四年很久,却不够很久很久,我们就这样一直走,一辈子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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