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高调的我,弄丢了爱我的人

文/叶小叶姑娘

本文首发于公众号【叶小叶姑娘】

01

我从小就是个及其内向,且自卑的人,为什么呢?我也说不上来。

但突然有一天,我开始不内向了,甚至变得高调起来。将齐耳短发,蓄成了长发及腰,将宽得像水桶一样的校服裤子,换成了将屁股包裹浑圆的紧身牛仔裤,夏天,是超短牛仔裤,冬天是单件牛仔裤。

这样的状态一直保持到现在,唯一的变化就是,以前如瀑的黑长直,现在变成了浪漫的金色大波浪,以前保守的牛仔裤,现在变成了超短裙。但是,高调依然如我,丝毫没有变过。

直到有一天,大学同学群里,大家叽叽喳喳讨论着同学会的事。

“班长,毕业都5年了,该组织一次同学会了。”

“就是班长,该结婚的都结婚了,这没结婚的,也好趁着同学会,再续续前缘呀。”

续前缘……

“好啦,既然同学们热情这么高涨,那就定在今年春节,我们来聚会,时间地点我随后发给你们!”

看着班长打出这么一句话,我的胸腔左侧,开始砰砰跳。

02

我想很多人应该都是排斥同学会的吧。因为同学聚会,必定充斥着各种炫耀,和各种装13。但是我得去,毕业打拼5年,从一个租不起三居室的小姑娘,到现在月入过万,无论如何都不能错过这次可以秀高调的机会呀。

出门那天,我早早起床洗漱打扮。凝视着梳妆台镜子里的自己,妆容看似很完美,头发也是刚上的紫红色,不过,下巴这颗痘痘有点影响美观,遮瑕棒遮一下,问题也不大。颜值,比5年前有过之而无不及。

临出门,我拎起年前刚买的新款爱马仕,跟爸爸说了声“再见”,便留下爸爸一脸的不解,你这是去参加同学会,还是去相亲呢?

我扭头,不,我是去报复人。

是,我要报复的那个人,叫常成,是我的前男友,是那个跟我在一起三年,然后分手五年的前男友。

为什么分手?我原本以为会是我甩了他,不曾想,在我生日那天,我被他甩。这五年来,我不再恋爱。这五年来,我对他耿耿于怀。

生日当天被甩,换做谁都会难过的吧。所以,报复的机会终于来了,我的计划近乎完美。同学会上,先来个闪亮登场,艳压常成,必须把我在那个生日掉的所有眼泪,在这个特殊的场合,一颗一颗捡回来……

03

打车到了班长发来的饭店,一进门,我便感受到了来自现场所有人灼热的目光,我用余光瞟见,在一个角落里,常成孤独地抽着烟,目光却投向了我,异常忧郁。

是的,他就是那个让我从内向,一下子变得高调的人。只因为迎新晚会上,他的一曲白桦林震惊四座,其中也包括我,一个内向的恨不得把自己包裹起来的小女生。

在失眠了一整夜后,我终于想到一个能够让他注意到我的方式,那就是,从班级42个女生中,脱颖而出。话虽是这样讲,又谈何容易,师范院校,最不缺的就是女生好吗?

可是,女生虽多,敢于高调的,却很少。我终于下了狠心,衣服,一定是艳丽的,裤子,一定是紧身的,头发,一定是及腰的。

高调了很长时间,就在我终于快要成功吸引到常成的注意的时候,终于迎来了我高调的巅峰。

那天是校园春季运动会,当所有的参赛同学都以整齐的运动装出现时,我却依然高调地穿着包臀牛仔裤,出现在了女子800米的赛道中。

春寒陡峭的四月,全校哗然。幸好,从小就有运动细胞的我,跻身进入前三名,站在领奖台上的时候,我感受到了来自所有同学灼热的目光。最灼热的,还是常成的目光。

走出操场,常成站在入口处,背后站着一群起哄的同学。我装作看不见,从他面前走过。

“喂!浅浅!”

我的心里偷乐了半秒,转身,一副无所谓的样子。

“干嘛呢?”

“没事,就看看你。”

“有什么好看的?”

“有啊,你的腿就挺好看。”

我并没有像别的女生一样脸红,说一句“流氓”。相反,我问他,“好看吗?”

“好看,就是有点粗。”

这下,我气炸了毛。有眼光吗?从小就以腿为傲的我,怎么就成腿粗了,他是瞎吗?

04

这次同学会,为了不让我的腿再次被他吐槽,接到同学会通知的那一天,就开始进行瘦腿训练。这下,一进场,大家交口称赞,浅浅是越来越漂亮,浅浅是越来越有气质。

我一边听着这些赞美声,一边偷偷撇向常成。这么多年没见,当初的愣头青,尽管没有发福,没有脱发,但是经过岁月的洗礼,似乎成熟了一些,也更有味道一些。

人渐渐到齐了,大家便开始边吃饭,边唠嗑儿。

“常成,你现在收入怎么样?”班长终于将话题扯到了经济问题上。

“我,就那样吧,去年辞职了,换了个工作,七八千。”常成说着,便低下了头。

我的心里微微顿了一下,很快便听到班长叫我,“浅浅,你呢?在哪工作呢?看起来现在过得不错哦。”

我照例偷偷瞟了一眼常成,笑眯眯地看着班长,“我毕业后进了一家广告公司,这两年业务做得还行,勉强过万。”这次,我终于超越了常成。

上学的时候,常成就处处比我强。每天到处鬼混,可次次考试都拿三等奖学金。我不服啊,凭什么,终于在大一期末考的时候,我进入了三等奖学金的名单,可我却没看到常成的名字。

“浅浅,这次考得不错嘛。”常成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站在了我背后。

我装模作样地说,“什么呀,高数最后一题没来得及做,要不我都能进二等了。”

“没事,最后一题很多人都没做出来。”

“你呢?这次怎么掉出三等去了?”我在心里坏笑,等着看常成出丑的样子。

“妞儿,往这里看,哥哥的名字在这里。”顺着常成修长的手指望过去,二等奖学金,他居然悄摸进了二等的名单中。等我扭头准备骂他时,他早已窜出老远,一脸坏笑地望着我。

是的,这就是常成,一个腹黑,且喜欢捉弄我的常成。

这一次的同学会,终于让我一雪前耻,在收入上超越了他。

05

同学们一个个都聊得不亦乐乎,唯有常成,闷闷不乐地夹着菜,不时看看手机。

大家越聊越嗨,后来,有人秀老公,有人秀男朋友。

“浅浅,你现在这么优秀,追你的人一定很多吧。”二妞是我宿舍的姐妹儿,一别五年,大家渐渐失去了联系。上学时候就那么八卦,看来,老毛病依旧。

我用纸巾擦了擦嘴,“也没多少,也就四五个的样子吧。”在大家的赞叹声里,我挑衅似的喊常成,“哎,你呢?有女朋友了吗?”鬼知道我问出这句话的时候,心跳有多么厉害。

“我没有女朋友,也没有追求者。”

我有些惊讶,要知道,上学的时候,常成可是学校的明星人物啊,本来人就长得精神,又弹得一手好吉他,在这个女多男少的师范院校,常成就像大熊猫一样的珍贵。受欢迎程度,可想而知。

那时候,在常成的追求者中,唯一让我觉得能构成威胁的,就是小曲,那个一笑就有两个小酒窝的女孩子,说话细声细语,皮肤白得发光,是那种男生见了就想保护的类型。

女生宿舍的话题,永远是男生。“浅浅,你追常成估计是没戏了,我看见小曲在常成打篮球的时候,给他送水,那家伙,俩人亲密的差点亲上。”二妞永远是最八卦的那一个。

我刚喝进去的果粒橙,差点喷在她脸上。“你说什么?”

“就刚才啊,我从水房过来,看见常成在篮球场,小曲给他递水来着。”后半句没听完,我耷拉着拖鞋就往篮球场的方向跑。

灿灿的阳光下,常成的汗水如同珍珠般闪闪发光。小曲坐在一边,眼里的崇拜,如潮汹涌。

我就这样站在100米开外的地方,第一次哭的像条狗。

回到宿舍,怎么都觉得心塞。第二天下课时,我站在教室的讲台上,当当当地敲着黑板擦,“大家都先别走,帮我和小曲投个票。我们班50个同学,除了我和小曲,48个人,每人一票,谁更适合和常成在一起,大家开始投票。”

我坐在座位上,听着大家纷纷议论,人家小曲书香世家,人长得漂亮,学习又好巴拉巴拉。

我装作听不见,问二妞,“你觉得谁和常成更适合。”

二妞头都不抬,“你挺不错,但是我还是想投给小曲,再见。”

果然不出所料,48个人投票,小曲得了47票,我犹如霜打的茄子,到底还是小曲赢了。

06

我在同学会上环顾了四周,却没有见到小曲。正在四处张望之时,门开了,进来一个人,那不正是小曲吗?多年不见,她素着颜,穿着宽大的连衣裙,脸色也不太好,身体也胖了有一圈。

二妞看了看刚进门的小曲,偷偷跟我说,“要是投票可以重新来一次,这次我投你。”我笑了。看见曾经自己讨厌的人,现在变得不如自己,看来今天的同学会,没有白来啊。

5年的努力,超越了常成,超越了小曲,似乎,我的计划已经完美收官了。

小曲慢悠悠地走进来,跟大家打过招呼之后,走到常成的面前,“车钥匙给我用一下。”

常成递给她钥匙,说,“怀孕了还开车,小心点。”

小曲出门后,我眨了眨眼,望向常成,“你结婚了?”

“没呢,准备结婚。”

怪不得,他说他没有女朋友,他说他没有追求者,原来,他已经有了未婚妻,并且怀了他的孩子。素颜的小曲不美,但是此刻,她却又一次赢了我。

我低下头拨拉碗里的饭,强忍着不让眼泪掉下来,老娘刚买的香奈儿睫毛膏,可不是用来被眼泪泡的。

我借口上厕所,便离开了热闹非凡的包厢。

眼泪终于忍不住,顺着两颊滚下来。大学时候的我,多么喜欢常成啊,因为喜欢他,才从内向的小姑娘,开始变得高调,因为喜欢他,才选择包臀牛仔裤,因为想显身材,冬天也只穿一条裤。

就因为常成说我腿粗。我总是在他面前炫耀,只是想呈现最完美的自己,只是想引起他的注意。

可是我不敢表白,尽管外表无敌高调,可是内心依旧胆小如鼠,被自己喜欢的人拒绝,是一种什么样的体验呢?不管什么体验,我真不想尝试。

我想起,大学时候的冬天,在北方的城市只穿一条裤子,常成会问我,你冷吗?

我常常会抖着腿,跟他说,不冷啊。

他却使劲儿捏一下我早已冻僵的脸蛋,这还叫不冷。于是,脱下自己暖暖的羽绒服,披在我的肩膀上。掏出热乎乎的暖手宝,塞进我怀里。

投票的那一次,大家一致将选票投给了小曲,当我趴在桌子上差点哭出来的时候,一个大叫“我投浅浅”震惊了我,抬起头,常成正对着我坏笑。是的,他的那一票,投给了我,就这样,我们在一起了。

07

在一起以后,我总是问他,为什么喜欢我。

他说,我爱跟傻子搭话,大冬天只穿一条裤子。要不是这个傻子,我也没有献殷勤的机会。

可是,就如同所有学生时代的恋爱一样,我无时无刻想要让常成证明给我看,他是爱我的。

无理取闹,无穷无尽,我总以为,爱是绵绵无期的,既然爱,就可以无休止的挥霍。终于在快要毕业的那个生日,我的任性,发挥到了极致。

那天,我给他发了短信,你要手捧玫瑰,跪在我们宿舍楼下,大声喊,林浅浅,我爱你。而且要喊99遍。

那天,玫瑰送到了,但是,我却收到了常成发来的分手短信。就这样,我们结束了。

今天的同学会,我完全可以不来啊,可是,原本以为是来炫耀,其实是因为喜欢。

那份喜欢,依然在心里缓缓流淌。

我依然选择在常成的面前炫耀,炫耀我漂亮,炫耀我的收入高,总想让常成看到,我比小曲优秀。而且,是越来越优秀。

我依然想让他注意到我,想让他觉得后悔,如果你后悔,欢迎你回来。常成。

可是,就在我的计划快要完美收官的时候,小曲又一次证明了她的实力。现在看来,不仅没能让常成后悔,相反,后悔的是我自己。

从厕所出来,我听见那个包厢依然热闹非凡。我却转身离开,留下还有什么意义呢?我输的一败涂地。

在饭店门口打车的时候,常成却从里面追了出来。“浅浅,我送你吧。”

没有说话,却站在原地。

我知道此刻的我,一定丑到爆。低着头,不敢看常成。

“你不冷吗?”

“冷。”我知道,此刻再装,已经没有任何意义了。他不会再给我披上外套,也不会再有暖手宝。

常成却一把抱住了我,“傻子,冷为啥不多穿点。这样还冷吗?”

我一把推开他,“你干嘛呀?什么意思?”

“没什么意思呀?意思就是我喜欢你呗。”

“你怎么可以喜欢我,你不是和小曲都要结婚了吗?”

“我什么时候说要跟小曲结婚了?小曲怀孕是不假,但不是我的,她是我哥们儿的老婆。我早看出来你误会了,但我就是故意不说,怎么样,只许你炫耀啊。”常成依然是一脸坏笑。

我差点忘了,他依然是那个喜欢捉弄我的人。

常成见我不说话,赶紧道歉,“好啦,怪我不好,这样吧,我都跟你解释清。你现在的腿,还是粗,但是好看,所以以后,不要总在冬天穿一条裤子,冻成老寒腿,我以后可不搀你。还有,我去年的确辞职了,但我自己开了个公司,工资是不多,但是资产一定比你多。不要再在我面前炫耀了,你比不过我的。”

我看着他一张一合的嘴,扭头就准备走。常成一把拉住我,继续说,你没必要在我面前炫耀了,你哪怕不炫耀,我都爱你,我爱你,我爱你。还剩下96句我爱你,留着以后说吧。如果你同意嫁给我,我在想,我的确是马上要结婚了,是跟你!

看着他双手在胸前握拳的样子,十分好笑。“你很紧张吗?”

“是啊,超级紧张,刚才的话,你不知道我在心里排练了多久,我只怕今天见到你,你说你已经结婚了,或者有了男朋友。那我这番话,就只能烂在肚子里了。”

我用力地抱着常成,“我爱你,再也不要分开。”

原来,再优秀的人,在喜欢的人面前,也是会紧张的。但是如果对方能够给予我们足够的安全感,我们便不必再去装,再去炫耀。

我之所以爱跟小曲争高下,只是因为觉得自己不够优秀。

之所以炫耀自己,是因为喜欢,跟你炫耀,是因为没有安全感。当我们拥有了足够的安全感,一切的防备和包袱,都可以轻松卸下,呈现最自然、最优秀的自己。

去找那个能够给你安全感,能够让你卸下包袱,能够让你展现最自然的那个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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