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近日发布了《上海市资源节约和循环经济发展“十四五”规划》,针对建筑可再生能源提出具体的要求:
深化建筑节能降耗。建立健全居住建筑、各类公共建筑设计用能限额体系,制订设计审查、质量验收、能耗测评等环节控制要求。结合城市更新,采用物联网、能源托管等新技术新模式,推进节能改造和建筑调适,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3000万平方米,其中,平均节能率15%(含)以上的建筑面积达到300万平方米。建立建筑可再生能源综合利用量核算标准及配套设计与验收管理体系,2022年起,新建党政机关、学校、工业厂房等建筑屋顶安装光伏的面积比例不低于50%,新建其他类型公共建筑屋顶安装光伏的面积比例不低于30%。完善超低能耗建筑标准体系,推动超低能耗建筑示范项目不少于800万平方米。大力推行绿色施工,推动建筑信息模型(BIM)等智能化技术应用,减少建设过程能耗。推进商业商务、旅游宾馆等建筑能耗动态监测,深化能效对标管理,持续推进能源审计和节能诊断,加强先进节能技术集成应用和示范,实施绿色商场、绿色旅游饭店等示范创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