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1分出门,天已大亮,不免叹惜那刹那间的懒床,竟已淌过大半个小时;又庆幸只是大半个小时,终归是起床出门了。
过了建行十字路口,心忽然大敞亮,今日小说的开头冒出来了,还有内容,都清晰地涌出来,感觉很赞。于是又琢磨前面两篇的毛病。如何让人喜欢读?引领读者身不由己地读下去?很重要,前两篇似乎很欠缺。
眉毛胡子一把抓,扔那儿,没人喜欢看;乱七八糟也读不下去。这是对自己《风云竞朝夕》的评价。
尚需细细修改雕琢:人物个性化上需要下功夫,更饱满有血肉些,潜意识里总想避开什么?真实?想要人物虚化或模糊?什么在作祟?这需要做深入思考。或者是需要个小标题?不错,立马拟定出了:
第1篇:夜半铃声,凶不凶?
第2篇:办公室里的猫叫春
唔,很满意。
…………
转到山南路上,迎面走来一男子,迈着大步疾行,风一般从身边掠过,仍留下极深刻印象。一张小脸上沟壑纵横,戴个褐色系的花围脖,两边挂在耳翼上,又在下巴上堆成一堆。他眉毛倒竖,鼻子尖尖,头发中分,加上两只特大的招风耳,典型的漫画脸。至于像谁,我不用说了吧。
对,贼像马三立。
忽然想起今天小说的开头,完了完了,丢爪哇国去了。赶紧拿出手机,点开迅飞笔记录音键,先记下这张漫画脸。
可今日小说开头,到此刻也没找回来。一直不动笔,只为等你无悔。
办公室前的一排冬青树,整个冬天都枯枝败叶,自被春风吹醒,眼看钻出零星嫰叶,渐渐一日多似一日,如今全树亮晶晶翠绿。每一枚绿叶都独一无二,在春日阳光下熠熠闪光,如同我们每个人,都可以在自己的世界独领风骚。
是的,在自己的世界做到最好。
起床后看镜子里的人,头发都高高直立,直接翻了天,不服梳子调配了,坚持自己怪诞乖张的造型。该捯饬一下头发了,过年以来还没踏进过理发店门。在自己的世界做到最好,当然也包括头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