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读的书好杂,但是仔细挑一挑还是有几本跟爱情沾边的,下面我就很负责任地列出来,其中一些选自书单20世纪百部最佳同性恋小说~你猜是哪些嘻嘻【撒娇】
关于爱情的书单
言归正传,我把这几本书分为三类:
1.Excuse me?这是爱情?
2.爱这么痛这么无聊,我看还是算了
3.爱爱爱!死了都要爱!
以下文字有严重剧透,请谨慎阅读。
Excuse me?这是爱情?
——“这种心理活动犹如点心铺里的放进十个铜板就会自动滑出牛奶糖来的相机器一样,固定在我的内部了。 ”
这部呢是三岛由纪夫带有一定自传性质的长篇小说,之所以成名很大原因是,让读者仿佛发现了三岛隐藏的一面。故事讲述了一个病弱的小男孩成长为一个男人,从他幼年隐约的性意识觉醒,到青年对同性难以言说的情感,到成年之后对女人的矛盾心情……在各种平台对这本书的描述中,我们都能看到一个词“性倒错”。在我看来,故事的主人公就是一个稀里糊涂要和女人谈恋爱的gay,但是最后呢,男主人公很奇异的开始和已婚的初恋女友保持一种“精神上”的恋爱关系。
——她的美丽是她的本质,只有在她身上得到她的认可,在我很快就要对她产生的爱情中她的美才能被理解。
这部更厉害咯,又名《故园风雨后》,被称为英版《红楼梦》。描绘了一个家族兴衰变迁的命运画卷。故事讲述者小赖(赖德),他的大学同学塞巴斯蒂安正是这个家族开始沉沦的一代,家族、宗教的负累使小塞离经叛道,酗酒度日……作为讲故事的人的小赖,和这个家族也有着剪不断理还乱的关系,前半部分总感觉小塞和小赖有一腿,后面小塞玩消失,小赖娶了一个貌合神离但也能帮他搞事业的能干的老婆…在一艘船上…小赖和小塞的妹妹搞了起来,有一种“从此之后我爱上的人都很像你”即视感。
——“只要能看到你一眼,我就能平静半年。 但如果看不到你。我就死。”
这本书的气质和它的书名差不多,就是很孤独……一个生活平静的小镇上,每个人都是孤独的,无聊的。有幻想着当妈妈的酒馆男老板,有怀着音乐梦想每天走街窜巷听别人家收音机的率性姑娘,又一不小心枪走火把自己喜欢的女孩打破像的冒失男孩……寂寞着,扭曲着……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点,喜欢找镇上的哑巴绅士,辛格先生,倾吐心事。辛格先生总是笑而不语,写一些字安慰他们。而辛格先生也是有心事的人,他永远放不下自己那个有躁郁症的同性哑巴好友。在故事的最后,辛格先生因这位好友的死,开枪自杀了……小镇人看似如常,但好像又失去了什么……
爱这么痛这么无聊,我看还是算了
“他很温柔,个子很高,眼睛滴溜溜的转,是个好人。从台湾来日本的,日语非常好。我很想跟他结婚,可是家里人都反对,后来他就回国了。我那时候整天地哭,非常憎恨这个世界,我好想把一辈子的恨都用光了。”
“一辈子的恨是什么样的?”
“我不会再恨什么了。”
“怎么把它用光的?”
“忘咯。”
在这个故事里,爱情本就是可有可无的。所以女主人公知寿的爱情简直是无聊爆了。在我看来,她是一个自我认识不足,尚在人生迷茫期的少女。而且,她离家工作的目的和对未来的理解都是模糊的。在这种非成熟非独立时期的恋爱,有一种蜜汁尴尬……作者塑造的这个人物是游荡的,没有一个扎实的根基,在生活中的表现总是充斥着些许恐惧和内心的抗拒。迷茫躁动的知寿和平静的老奶奶吟子,她俩之间的互动是有趣的。所幸最后,知寿选择走出去对抗自己的迷茫,她的下一段恋爱,会有趣一些吧~
我把我所爱的人一个个在我心中杀死,埋在坟墓里,我就是坟墓的看守人。 我每天躲在坟墓里对著他们流泪。 每当星星出来时,就爬出坟墓把十字架插起来;没有星星的时候,就躺在坟墓里等死。
我想从这本书的绝望中找出一些希望,但好像又没有……上世纪90年代的台湾,在大学生活中摸爬滚打的三对儿年轻人:“我”和水伶、吞吞和至柔、梦生和楚狂,彼此欲望着,折磨着,相爱相杀着。“我”做为几个年轻人的连结点,在自己的情感中失去着,在朋友的情感中学习着,宽慰着。其中穿插着“鳄鱼”的故事,读起来觉得可爱,然而这份可爱又把现实映衬地十分残酷(鳄鱼在这本书里的形象是一个潜藏在人群中的异类,有着想站出来为自己呐喊,但又恐惧的矛盾心理)。可以想见那个年代对于同性情感的接受程度,主人公之间压抑着无法爆发的爱欲转化成互相伤害,让人心如刀绞……
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 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 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
这个故事很熟不用讲了……其实也不是男人的问题,我妈说:不管是男人和女人,还是女人和女人,还是男人和男人,在一起时间久了,都会出问题的。不说婚姻是爱情的坟墓,就算没有婚姻,时间久了,摩擦摩擦着就自燃了。所以伴侣两人之间感情的保鲜是很重要的,具体怎么做,我也不知道,哈哈哈哈哈哈。
爱爱爱!死了都要爱!
——你没什么可失去的。很多人不敢爱,是因为太多的事情,太多的过去与未来会纠缠不清。而你不同,你只有现在。
这段爱情故事发生在一个疯人院,先是觉得生无可恋的维罗妮卡决定去死,然后吞了药准备升仙,结果醒了发现自己不仅没死成还被关进了疯人院,院长告诉她,你的生命只剩七天啦。最初维罗妮卡对活下去还没什么感觉,但是在疯人院里的其他人,逐渐教会了她如何与自己相处,如何自由地和这个世界相处。她对疯人院里一个沉默寡言的男孩爱德华最先敞开心扉,这也是她获得生的希望的开始。在彼此了解感情升温之后,他们依然面临着自由和生命的考验,结果当然是……不告诉你。
——而当这两个互相等待的人,当他们的眼波交会,他们的过去和未来就变得不再重要。唯有那一瞬间,还有那不可思议的肯定,让人清晰明白,太阳光底下的任何事物都早已被一只手所注写了。
牧羊少年的爱情,是命运使然。正如书中总是出现的词——马克图布,意为命中注定。这种感情虽然有些唯心主义,但迷之浪漫。牧羊少年在寻找宝藏的路上,命中注定地开启了追寻自己的天命的远征,在冒险中,他意外地、不经意地发现了自己的爱人法蒂玛,只一眼,他们彼此便知道那个人就是我一直苦苦追寻的生命伴侣。就像是,在我还不知道你的存在的时候,我就已经爱上了你。后来牧羊少年一人踏上追寻天命和财宝的旅途,成功之后回到了爱人的身边。
“我来了,法蒂玛。”
——我想,当爱情以另外一种方式展现铺陈时,也并非被撕去,而是翻译成了一种更好的语言。上帝派来的那几个译者,名叫机缘,名叫责任,名叫蕴藉,名叫沉默。还有一个,名叫怀念。
如书中所说,这个从未见面的故事给爱情提供了另外一种表现方式。作家海莲与书商弗兰克也算是奇缘了,传书20年,情谊靠书信文字和海莲捎去的小礼物传递,升温。即使爱情那层窗户纸从未捅破,海莲也与弗兰克的家室保持着很好的关系。但是我觉得,海莲与弗兰克是最懂彼此的人,他们给了彼此一种超乎于知音之外的慰藉。弗兰克有着一个绅士的可爱的礼貌和克制,海莲偶尔的俏皮挑逗,都恰到好处,不清淡也不过火。未曾谋面,让这种感情更加让人震撼和艳羡了。
——我们两人从来没吵过架,向来就认为我们在这世间所求所想的,就是彼此厮守在一起而已。你曾说过,不管我变得怎样,不管我说话再粗,你依然爱我。我在此也要说,我爱你,整个的你,过去的你,未来的你。
我都不知道是第几次提及这本书这部电影这两位女主……羞羞。原著比电影有更多的铺陈,让爱情不似电影中来得那般电光火石。书中的卡罗尔比电影中更多一点野性,特芮丝呢,要更多一点迷茫,她被妈妈抛弃,在男朋友那里感受不到爱,对自己的未来一无所知。卡罗尔恰好给她树立了一个女性的榜样。相比电影里两个人自然而然在一起,我更喜欢书中特芮丝终于抑制不住自己的情感而对卡罗尔表白,卡罗尔很淡定地回了一句:“你不知道我也爱你吗?”……心都化了。
情感本就有多种多样的表现方式,更多的时候,它是一种内心的力量,而不会在外在流露过多。名著之所以为名,就是将这些无论是隐藏的还是开放的情感,细腻地表露了出来。我们去看别人的爱情故事,也给自己的心添了一丝温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