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法律行业已经是第七个年头了,我似乎一直都很排斥离婚案件,三个原因:一个是没有难度,二个是法律规定根本就很飘渺,三个是法官的绝对自由裁量判决结果的案件。没有难度在于99%当事人要离婚根本就是一面之词,没有任何法律规定的有利的证据,既然提不出什么证据证明感情不和,并已破解的话,那也只能交给法官来定,离或是不离,而大多数法官不管三七二十一,只要被告说不同意离婚,有感情,便是有感情判不离,即便是律师说的天花乱坠双方的感情破裂到何种程度,彼此的婚姻是多么的不堪,没用。所以特别排斥,所里的大多数律师也觉得是这样的。
可是,最近因为一个离婚案件,让我对离婚案件有了新的看法,我觉得离婚案件的律师不仅仅停留在怎么离婚,而是要她认识到她在婚姻中的自我,主要是女性朋友。但是我觉得这个有点难度,比让法院判离还难。随他去吧,我也不知道自己的能力能否做到我所想,但是我就特别的想做点事,就在最近一段时间,特别想写写有关离婚方面的的文章,特别是离婚女性的所为所想,若真的要离婚应该做些什么准备,让自己快速而有效的拜托婚姻的枷锁。手头上有一个离婚的案件,并不是因为这个案件的典型性,而是因为这个案件的女方,她是中老年妇女的一个典型代表,她让我看到了婚姻的枷锁将她困的都快喘不过气来,身心都被扭曲了一样,可是又能怎样,无数次的起诉后撤诉,因为各种亲属,在我看来她根本就没想清楚到底要做什么,又或许她真的只是顾虑太多,而忘了自己,这就是传统意义上的女性结婚后应该面对的现实。
婚姻是什么?(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