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底是什么,杀死了过去的我。
三、四岁熟读成诵的《三字经》,如今,空余开篇数句于脑海。
五、六岁无论什么节目都站在聚光灯最中央的自己,如今,努力将身体蜷缩进幕布倒影的阴影。
七、八岁的好记性以及九、十如趵突泉般源源迸发的灵光,如今,日渐麻木枯萎。
十一向十二岁过度。我第一次面对死亡。最后相处的时光里,窗外瓢泼的大雨,屋内他如潮水般汹涌的呼吸,交织成为梦魇,在日后很长一段时间的深夜,扼住浅眠的我的咽喉。第一次让自己的绝望于笔尖流淌,以祖父的生命为代价,我终于成为一个敏感多疑的孩子。班主任在习作的末尾点评:印象中你大大咧咧,是与生俱来的,原来也拥有如此细腻的情感。
十三岁,进入西安爱知中学英语实验班。忘记了是什么时候开始抗拒英语,或许是小学那个在奥林匹克英语竞赛拿奖的自己,在某次英语测试后,发现自己的名次,倒着数比较靠前。
十四岁,参加学校汉字听写大会的选拔。经过培训与遴选,最终因为自己偷懒而丧失入选五人队伍的机会。班主任与我谈话,她说忘不了初一进班时我坐在最后一排,背挺得笔直,眼神清澈。语气惋惜。
十五岁,打了一场自以为是的败仗。那年的中考,一塌糊涂,十拿九稳的考试最终以一个可笑的结局惨淡收场。恨考题过于简单而自己过于粗心,恨那些平时成绩远不如自己的同学反而取得了好成绩,开始对学习失去信心与兴趣,愈发得过且过。开始相信人生来是苦。
十六岁,在西中浑浑噩噩混过高一,拿初中精心雕琢过的习作参加作文比赛,获得一等奖。
十七岁,义无反顾选择文科。高一末尾的全部努力换来文重的一个名额。与友人第一次自由远行,享受渝州的辛辣、热烈与暴雨。爱上了一座多维度的城市。
十八岁,在反复枯燥的复习生活,偷得闲暇看小说。一本又一本。完完全全开始功利的学习,彻彻底底的与好奇求知的自己告别。去北京参加作文比赛的决赛,中中庸庸的二等奖。高考留下的遗憾,化作一缕缘分带我来到那座曾多次幻想的城市,开始新的生活,茫然与不适应,习惯性的懒散,戒不掉的网瘾与修仙。
身体里的一部分细胞,伴随着祖父的离去,新陈代谢逐渐缓慢;一部分细胞,在单调又苦涩的生活里病变,却又顽强的在身体的每一寸罅隙繁衍生长。凡是涉及到爱好的问题,我习惯性的一律写下自幼喜爱阅读与写作,可那个向冰心女士学习习惯性记下自己乍现灵光的我,那个初读《飘》不舍得睡觉通宵读完上册的我,迷失在了过往那一笔寂寥深处。
我叫郭铂涵。祖父通晓八卦风水,算得我命中缺金少水,母亲常年与化学打交道,认为“铂”化学性质稳定、稀贵又不易与人重,故择之;“涵”字寓意涵养,能包容他人,是人名中常见之字,与“铂”的罕见互补。这实在是一个读起来男性化的名字。而我幼年时也缺如一个假小子,匪气又咋呼,全然不似而今这般心思细腻。好读汪曾祺,喜欢他对于琐碎生活的细腻观察与生动记述,喜欢他文字的烟火气。三分钟热度,做事怕麻烦,常用“佛”借口自己的惰性。常年生活在陕西关中,高起的青褐城墙让我对中华文化有一种没来由的认同和自信。
然而我对于生活却又始终抱有固执的乐观态度。始终做到了随遇而安。我坚信所有事情无错付。
祖父化作细腻的情感留存于我心间,他是我的灵感之源。
中考的失利让我在高考前平静淡然,享受那份“人事已尽,悉听天命”的理得心安。
高考的缺憾,让我与心之向往的高校擦肩,却又将我安排于深爱的城市。
你且听这荒唐/春秋走来一步步
你且迷这风浪/永远十八赶朝暮
将昨日事/归欢喜处/我们都需要自渡
我踏秦关万里,逐渝州山河,你仍是我唱不完的山月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