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读芳华
人情自厌芳华歇,一叶随风落御沟。——题记
文工团的一群文艺兵,在最美好的青春年华里,应该是那个年代最令人羡慕的吧!
我以为那个年代的军营生活都是艰苦又枯燥的重复,可是在这本书里看到的是多彩的青春年少。我以为军营里的文艺兵都应该是春意盎然繁花似锦的,可是这本书书让我觉得东风无力百花凋零。
看完这本书都有一个星期了,心里感觉一直被扎了一根刺!一个好人的下场却是那么悲凉?弱势的人走到哪里都被欺负?偏见就是正义?沉默就是善良?欺骗就是爱情?。。。我感觉自己的心里有太多的负面情绪了。。。文字的魔力,让我的心陷入了文学形象的坑里,爬了好久才出来。。。
好人应该贴标签吗?一个好人的标准就必须不断地付出再付出吗?一个好人被贴上标签后就再也不能称为普通人了吗?为什么一个好人就不能有普通人的情感?为什么一个好人就不能犯错?为什么对好人苛刻对坏人宽容?
也许,那是一个需要雷锋精神的年代,那是一个拔高雷锋精神的年代,那是一个人人争当雷锋的年代。。。或许理想化的人生不应该出现在人间平凡的烟火里。或许完美就是残缺。。。放弃自己的一切的好人最后的下场是被自己帮助过的人落井下石,悲愤的是那个年代竟然没有正义的力量,即使有也是无能为力。
我还是想做一个好人,只是我不想成为刘峰式的好人,我想做一个平凡的世界的普通的好人,我希望有我自己的喜好,我希望做到理智的拒绝,我希望能遇见更多的善良的好人,我希望每个人都能把好人当成普通人去理解去关爱去帮助去接纳。
刘峰真的是一个善良的人,无时无刻都在帮助他人。对于一个没有读过书的穷苦孩子出生的刘峰来说,这种帮助可能一半源于淳朴的内心善良,可能另一半源于对自我存在的价值的追求。不论源于什么,刘峰的善良天地可鉴。如果真要给他找点毛病,我觉得他太固执自己对林丁丁的爱了。隐忍多年,卑微多年,理智了多年却终究还是没有克制自己的情感。或者正是因为对丁丁的爱,才能不断地激励刘峰做活雷锋,以此来提高自己的社会地位,以此获得和林丁丁同等甚至更高层次的地位。。。如果说刘峰是自私的,我觉得最大的自私就是抛弃自己的尊严保全了林丁丁,也许刘峰认为这就是对林丁丁最后的爱,可是却是对自己最大的自私。我真觉得林丁丁不值得刘峰爱,柔弱、娇作、势利、虚伪。。。是不是男人都有英雄情结,更喜欢保护弱小?是不是男人都是闷骚的,更喜欢媚情声柔的?是不是男人都有掠夺的野性,更喜欢和别人争斗?或许,好人的标签就像一座大山,把刘峰的本性压制的不能动弹。林丁丁就像是被施了魔咒的符,撕烂了好人标签,推倒了道德大山,唤醒了刘峰的本性,让刘峰成为一个活生生的有人性有欲望的普通人。。。爱情稍微不小心真的就成为了很可怕的事情,刘峰是成也林丁丁,败也林丁丁。或许刘峰只是喜欢林丁丁,不是真的爱林丁丁,只是被好人的标签误导了自己的理想化的人生标准。也许被虚名所缚的刘峰是不成熟的男人,他的世界太小太小,以为一个文工团就是整个人生的世界了。。。正如《后会无期》里说的对:“喜欢是放肆,爱是克制。”真正的爱情,应该是脚踏实地的,应该是门当户对的。好的爱情应该是遇到对的人,遇到理解的人,一同成长。善良的人应该遇到善良的人,三观不合的距离是最远的距离,即便是凑合在一起了也依然会有分道扬镳的结局,比如郝淑雯,比如何小曼(萍),比如作者自个儿,比如林丁丁。。。
另一悲剧人物应该就是何小曼(萍),原生家庭带来的伤害摧毁了小曼所有的人生梦想。一个弱势的人,仿佛走到任何地方都会被欺负;一个卑微的人,仿佛走到哪里都不会被尊重;一个隐忍的人,仿佛走到哪里都没有理由嚣张。。。童年丧父,妈妈并没有给她更多的关爱,妈妈觉得女儿拖累了自己的人生,觉得女儿是一个拖油瓶似的不完美点,妈妈是嫌弃又无奈更无视,妈妈的态度决定了小曼在新的家庭里的地位,有着血缘关系的弟弟妹妹对姐姐更多的是欺辱。。。小曼的成长了倔强而固执的女孩,她渴望妈妈的爱,她渴望被尊重被接纳的家庭,她活得小心翼翼,活得卑微隐忍。。好不容易入伍当兵了,以为可以得到妈妈的弟妹的尊重,以为可以和战友们和睦相处,以为可以成为舞台的主角。。。可是,小曼只遇到了一个善良的刘峰,却卑微地暗恋了刘峰一辈子。小曼只扮演了一次主角,却因为装病被下放到处处充满血腥的野战医院。。。我以为小曼结婚后应该会好起来,可是小曼成了烈士遗孤。小曼成为了战斗英雄却神经失常了。。。是不是一个悲剧人物就应该要经历人生所有所有的悲痛和苍凉啊???也许是这样的,妈妈的态度里,藏着孩子的将来!我想,做一个妈妈最伟大的应该就是接纳自己的孩子,关爱自己的孩子,尊重自己的孩子,信任自己的孩子,欣赏自己的孩子,鼓舞自己的孩子。。。
萧穗子在电影里有一句旁白:一个始终不被善待的人是能真正识别善良的人,是一个特别珍惜善良的人。。。我们都会觉得小曼和刘峰是最适合在一起的。可是,刘峰明明懂得了小曼对他的感情,却毫无犹豫地离她远远的了,宁可和一个发廊妹过日子。刘峰和小曼终于共同生活在北京这个城市了,刘峰为了躲避侄子的催婚,不得已和小曼假扮夫妻。。。垂暮之年的刘峰得了癌症,被小曼接到家里照顾直至去世。小曼的的爱让刘峰度过了一个最温情最静宁的晚年,他这坎坷悲催的一生总算是有了一个最好的结局。。。如果,这也能被称之为“好人有好报!”
刘峰真的爱林丁丁吗?他真的用自己的生命爱了林丁丁一辈子?我在想,或许刘峰最后是爱上了何小曼的,可是这个时候他是最为落魄窘迫的时候,他可能觉得自己的残疾身体和底层地位不足以匹配何小曼。他可能是一直把小曼当妹妹来疼爱,突然要成为情侣适应不过来。他可能已经屈服了自己的命运,没有生活的热情和追求了,只是活着——躯体的活着。。。不论是哪一种,我都觉得刘峰的晚年一直在克制自己对小曼的爱!在生命的最后温情陪伴,默默守护,临时前还为小曼还打造柜子。。。小曼从来不强求刘峰,默默地等待了他一辈子,陪伴了他一辈子。或许,真的又印证了:“喜欢就是放肆。爱,就会克制。”
青春是多么的短暂,却足足沉重了一生!所有的冷暖人情,都随风飘落,消散在时间的流里,远去,远去,远去。。。
如果,我们现在都还有年轻的生命,好好珍惜现在的人生,放下虚名,不要再去放肆年华。如果,我们现在都还有年轻的心,好好珍惜身边的善良,努力让自己也善良,让人生更加从容淡泊。。。
后记:
这本书,我读了2遍。第一次读在万象城的西西弗书吧。第二次在家里读。。。读第一遍的时候就觉得悲剧,排斥悲剧。读第二遍的时候,我觉得难过,心里就被扎了一根刺,一呼吸都会痛的感觉。。。整整过去一个星期了,也挤不出一句感受。。。参加百千学习,赵老师给孩子讲文学形象,说谁要是把文学形象当成生活的样子,谁就是个大傻瓜。。。靠。。。我做足了一个星期的傻子哦!!!
梅子涵老师说看不懂就看不懂,为什么非要搞懂呢?慢慢长大了就懂啦!也对哦!我感觉有一种强迫症被瞬间治愈的释怀和释然。
昨天晚上总算赶着点看了电影版《芳华》,心里被慰藉得暖暖的,那根刺也融散了。电影里的镜头还是温情多一些。。。我宁愿相信最后的一个镜头,就是刘峰和小萍(曼)相拥的镜头,就是他们人生的圆满。。。
对哦,看书就看书,没看懂就没看懂,多看几遍或许就懂啦。看电影就看电影,写不出来就不写了,也许哪天突然开窍就写了,比如今天午饭后的学习之余就突然写的出来啦。。。
干嘛要强迫自己读什么就马上能写什么呢???文学就是文学的样子,人生就是人生的样子,我就是我的样子,有什么不好呢?
2017.12.17